4月29日17时20分许,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辖区111国道1544公里加185米十字路口,一辆由那古镇去往那吉屯农场的无牌丰田私家小轿车(核载5人,实载4人)由西向东行至路口向北左转弯时,与由南向北沿111国道驶来的、由讷河市海外国际旅游社包租的黑BN5595宇通牌大客车(核载45人,实载44人)发生碰撞,大客车冲下路基并翻车,造成车内12人死亡,10人受伤。
经初步调查,小轿车在无信号灯控制的交叉口左转弯,未依法让直行的大客车先行,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同时,该起事故还暴露出以下问题:一是客车涉嫌非法从事旅游包车运营。经查,发生事故的大客车登记车主为黑龙江讷河市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实际为个人所有,属违规挂靠经营。该车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当日停驶维修,不允许上路,却私自招揽业务发车运营,从事旅游客运。二是客运企业安全监管制度不落实。发生事故的大客车在停驶期
涉事的讷河市海外国际旅行社忽视旅游安全要求,未依法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规定,罔顾肇事大客车报停期间私自营运、不具备旅游运营资质的事实,违规包租肇事大客车非法从事旅游活动,安全主体责任严重不落实。四是节日期间群众交通出行守法和安全意识亟待加强。肇事小轿车违法无牌上路、在路口争道抢行,肇事大客车多数乘客未按规定佩戴使用座椅安全带,存在严重安全风险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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