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本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李涛,行长谢越华以及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文凯兵,保证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本行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湖南友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一、本行简介
1.1基本情况
【法定中文名称】湖南攸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攸县农商银行)。
【英文名称】HUNANYOUXIANRURALCOMMERCIALBANKCO.LTD
(简称:YOUXIANRURALCOMMERCIALBANK)
【法定代表人】李涛
【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攸县联星街道办事处交通北路110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39656.7485万元
【邮政编码】412300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本行成立批准文号】湘银监复[2014]496号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596H343020001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32562708XX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友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兴联路339号友谊咨询大厦2101号房
1.2组织结构图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元/股
全年经营成果
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95,665.18
91,029.72
83,749.80
营业利润
24,386.39
24,858.76
20,654.86
利润总额
24,306.14
24,706.93
20,640.61
净利润
16,085.65
15,824.22
12,600.03
于报告期末
资产总额
1,885,573.74
1,703,426.10
1,601,841.29
贷款总额
988,044.62
865,165.15
757,252.41
贷款损失准备
44,537.79
38,443.34
34,840.90
投资
664,019.03
616,430.03
734,948.08
负债总额
1,747,485.71
1,591,082.06
1,498,880.48
存款总额
1,613,524.96
1,506,540.39
1,362,096.06
股本
39,656.75
37,768.41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127,236.19
103,737.10
101,656.89
一级资本净额
总资本净额
137,318.23
113,971.50
110,763.58
风险加权资产
1,013,778.92
929,874.67
836,365.06
每股净资产
3.48
2.97
2.73
2.2财务指标
单位:%
盈利能力指标
资产利润率
0.9
0.96
0.84
资本利润率
12.85
14.7
12.67
成本收入比
34.99
34.71
34.47
利息净收入占比
94.3
94.62
95.05
非利息净收入占比
5.7
5.38
4.95
资产质量指标
不良贷款率
1.47
1.45
1.28
拨备覆盖率
306.78
307.27
357.91
拨贷比
4.51
4.44
4.6
资本充足率指标
资本充足率
13.55
12.26
13.24
一级资本充足率
12.55
11.16
12.15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报告期整体经营情况
3.2利润表分析
2022年,本行继续践行服务实体经济、普惠金融的理念,加大实体贷款的投放力度。2022年经营效益保持稳定增长。报告期内,本行实现营业净收入2.44亿元,同比减少0.05亿元;实现税前利润2.43亿元,同比较减少0.04亿元。
利润表主要项目占比
单位:万元,人民币,%
金额
占比
57,729.15
56,371.68
其中:利息净收入
54,348.81
94.14
26,702.00
43.3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75.37
0.48
607.64
1.08
投资收益
3,395.34
5.88
28,945.65
51.35
营业支出
33,342.76
31,512.92
其中:税金及附加
222.85
0.67
249.60
0.79
业务及管理费
20,195.80
60.57
19,557.75
62.06
资产减值损失
12,922.79
38.76
11,696.92
37.12
税前利润
3.2.1利息净收入
利息收入
其中:发放贷款及垫款
60,083.10
65.44
55,570.78
90.89
转(再)贴现
1,748.43
1.9
1,932.91
3.16
存放同业/拆放同业
4,459.31
4.86
2,158.84
3.53
存放中央银行
1,305.12
1.42
1,187.32
1.9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61.87
1.05
291.32
银行卡分期付款收入
-
债券投资
23,247.06
25.32
同业存单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
其他
12.69
0.01
1.21
小计
91,817.58
100
61,142.38
利息支出
其中:吸收存款
36,374.28
97.08
32,520.83
94.43
发行债券及同业存单
同业存放/同业拆入
17.30
0.0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754.26
2.01
1,029.34
2.99
向中央银行借款
245.95
0.66
670.42
转(再)贴现利息支出
76.98
0.2
219.69
0.64
债券借贷业务支出
其他金融机构往来支出
租赁利息支出
未确认融资费用
37,468.77
34,440.38
利息净收入
3.2.2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其中:银行卡收入
706.78
95.17
578.85
70.14
委托贷款收入
0
结算业务收入
6.83
0.92
7.49
0.91
担保业务收入
代理业务收入
1.33
0.18
179.76
21.78
理财业务收入
其他收入
27.68
3.73
59.19
7.17
742.62
825.29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467.25
217.66
607.63
3.2.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本行实现投资收益3395.34万元,同比减少25550.31万元,主要因2022年本行实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债券投资、同业存单利息收入等金融投资利息收入调整入利息收入科目核算,按照同比口径对上年数调整后,投资收益同比减少2303.25万元。
3.2.4业务及管理费用
单位:万元,人民币
职工费用
11,052.84
10,925.76
业务费用
8,235.61
7,720.15
折旧及摊销费
907.35
911.84
合计
3.2.5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为审慎应对经营风险,本行按照有关监管政策共计提各项减值准备4.45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贷款拨备覆盖率306.78%,高于监管指标156.78个百分点,风险抵御能力进一步提升。
3.2.6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本行所得税费用共计8220.49万元,同比减少662.22万元,减幅7.46%。
3.3资产负债表分析
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占比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值
945,276.31
50.13
826,060.38
48.49
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126,487.68
6.71
154,531.25
9.07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
139,682.00
7.41
80,171.84
4.71
633,930.91
33.62
599,378.68
35.19
固定资产
4,240.91
0.22
3,932.47
0.23
负债总计
其中:客户存款
1,660,037.52
95
94.69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
83,000.00
4.75
18,474.08
1.16
应付债券
所有者权益总计
138,088.03
112,344.04
3.3.1资产
1.发放贷款和垫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贷款和垫款总额94.53亿元,同比增加46.36亿元,增长14.43%。按业
务类型划分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结构如下:
项目
以摊余成本计量:
个人贷款和垫款
704,691.49
71.32
655,677.24
75.85
企业贷款和垫款
189,119.28
19.14
170,867.90
19.76
贴现
37,958.57
4.39
893,810.77
90.46
864,503.7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94,233.86
9.53
不适用
9.54
988,044.63
应计利息
1,728.22
1,731.20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989,772.85
866,234.91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
44,496.54
发放贷款和垫款账面价值
827,791.5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减值准备
41.25
注1:因2022年1月1日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本行的贴现业务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2.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合计
126487.68万元,同比减少28043.57万元,减幅18.15%。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44,945.98
35.53
49,136.25
31.8
拆出资金
81,541.70
64.47
105,395.00
68.2
126487.68
100.00
154531.25
3.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投资余额为63.39亿元,同比增加3.46亿元,增长5.76%。按持有目的划分投资结构如下:
交易性金融资产
3,661.41
0.58
债权投资
584,801.85
92.25
其他债权投资
45,457.6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7,287.14
6.22
持有至到期投资
562,091.54
93.78
应收款项类投资
3.3.2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负债总额174.75亿元,同比增加15.64亿元,增长9.83%。
1.客户存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客户存款总额166亿元,同比增加15.35亿元,增长10.19%。
202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
公司客户
74,480.86
4.49
114,262.43
7.58
个人客户
246,108.78
14.83
233,666.09
15.51
320,589.64
19.32
347,928.52
23.09
定期存款
21,249.87
23,888.69
1.59
1,309,192.72
78.87
1,122,404.30
74.5
1,330,442.59
80.15
1,146,292.99
76.09
保证金存款
5,609.80
0.34
6,076.67
0.4
银行卡存款
30.56
33.32
财政性存款
2,821.48
0.16
4,956.19
0.33
应解汇款
543.44
0.03
1,252.70
0.09
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和卖出回购款项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和卖出回购款项余额合计0亿元,
同比减少1.5亿元,减幅100%.具体构成如下: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拆入资金
卖出回购款
15,010.00
3.3.3所有者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所有者权益13.81亿元,同比增加6.90亿元,增长5.34%。具体构成如下:
资本公积
1,915.32
其他综合收益
820.73
455.40
盈余公积
17,476.40
15,867.83
一般风险准备
28,666.76
26,666.76
未分配利润
49,552.07
29,670.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4业务运行情况
一年来,我们坚持谋创新、促转型,企业活力不断激发。坚持创新驱动,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扎实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乡村振兴战略深度融合,积极打造员工履职评价、岗位等级、延期支付等以经济利润考核为核心的2.0绩效体系。自主创建客户回访、收单业务巡检、码上贷、移动办公等六大业务管理系统且全部上线运行,全面开启数字化转型发展新征程。持续推动组织机构改革,对经济效益低和存在市场重叠的基层网点进行整合,行政干事效能进一步提高。成立绿色金融政策研究室,出台绿色信贷管理办法,创新推出“光伏贷”“民宿贷”等绿色信贷产品,全年累计发放绿色贷款9600万元。拓宽绿色企业抵质押范围,对“绿色金融”白名单企业实行专项利率优惠,全力服务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深入开展“用数据说话”赋能高质量发展成果展示比赛(初赛)活动,行内员工数据引用、分析和运用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3.5人力资源管理
3.6风险管理
3.6.1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是指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控制涵盖全行各个业务层次的全部风险,进而为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的过程。
本行按照“分工明确、责任清晰、相互制衡、运行高效”的原则,围绕全面风险管理内涵,搭建了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包括以董事会及其下设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为核心的决策组织系统,在高级经营管理层领导下的以合规风险部为主、各条线共同参与的中后台执行组织系统,以及以监事会、审计部为核心,共同参与的监督、评价、信息反馈组织系统。
本行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声誉风险管理办法》《操作风险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信用风险管理办法》《全面风险管理办法》《不良贷款责任认定与追究管理办法》《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实施细则》等。
报告期内,本行围绕强监管政策导向,积极落实监管要求,结合本行实际、围绕全面风险防控的各个重点领域,开展多项专项检查,强化合规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加强科技金融手段运用,围绕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管理等加强系统建设、完善系统功能,促进全面风险领域防控能力提升。
3.6.2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为加强信用风险管理,搭建了较为科学、合理、完善的信用风险管理架构,由董事会承担对信用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作为日常信用风险管理的决策层,负责全面组织实施由董事会批准的信用风险管理战略和风险偏好,落实信用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措施,对业务经营中产生的信用风险承担领导责任;风险管理部负责信用风险牵头管理工作,各业务条线按各自部门职责履行相应的信用风险管理职能;各分支机构负责辖内各项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总体来看,本行已经构建了较为完善的信用风险制度体系、信贷业务审批体系、风险评估体系、贷后及预警管理体系、责任认定追究体系。
1.信贷资产五级分类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五级不良贷款
14,517.80
12,511.34
逾期贷款
85,521.89
8.66
52,836.98
6.11
其中:本金已逾期(四级不良)
3,131.35
0.32
2,308.31
0.27
本金未逾期、但已欠息
82,390.54
8.34
50,528.67
5.84
逾期90天以上的不良贷款
7,898.56
0.8
8,041.36
0.93
4,147.78
0.42
3,781.04
0.44
2.贷款和垫款按行业分布情况(不含应计利息)
比例
农、林、牧、渔业
300,764.94
30.44
254,029.24
29.39
釆矿业
7,379.66
0.75
12,985.84
1.5
制造业
64,440.45
6.52
57,851.82
6.6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3,150.44
14,150.34
1.64
建筑业
66,174.81
6.7
66,485.70
7.69
批发和零售业
100,516.51
10.17
89,734.19
10.3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3,281.19
2.36
15,998.39
1.85
住宿和餐饮业
36,773.50
3.72
31,497.98
3.6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601.70
0.26
2,021.94
房地产业
12,179.96
1.23
5,750.3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5370.32
2.57
19,127.57
2.2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9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0,066.82
3.04
27,036.25
3.1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0,986.39
1.11
10,058.17
教育
5,393.38
0.55
4,984.86
卫生和社会工作
1,216.68
0.12
6,502.8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505.63
0.15
1,776.44
0.21
个人贷款(不含个人经营性贷款)
191,914.38
19.43
206,453.24
23.88
转贴现
贷款和垫款总额
864,503.72
3.贷款和垫款按担保方式分布情况(不含应计利息)
信用贷款
314,194.32
265,123.41
保证贷款
96,920.82
86,986.20
附担保物贷款
482,695.63
474,435.54
其中:抵押贷款
467,888.00
463,533.03
质押贷款
14,807.63
10,902.51
4.信用风险集中度情况
本行信贷投放坚持“小额、流动、分散”的信贷原则,贷款风险集中度得到有效控制,报告期末,最大单一客户贷款占总资本净额比例为6.19%。报告期末,本行最大十户贷款客户(集团客户已合并计算)的贷款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
贷款余额
占贷款比例
占总资本净额比例
株洲地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500.00
0.86
6.19
湖南地博光学材料有限公司
8,450.00
6.15
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300.00
4.59
曾向阳
6,800.00
0.69
攸县泰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6,500.00
4.73
攸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攸县市场建设有限公司
攸县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攸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廖平
6,220.00
0.63
4.53
68,370.00
6.94
49.78
3.6.3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市场状况变化对资产和负债的价值或者对净收入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本行市场风险管理,是指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市场风险的全过程,旨在建立和完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确定限额管理指标和市场风险报告,控制和防范市场风险。
本行明确了市场风险组织架构体系。董事会负责承担对市场风险管理实施监控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及体系;合规风险部负责市场风险的牵头管理工作,各业务条线按部门职责履行相应的市场风险管理职能。合理配置资产结构,加强受资管新规影响较小的各类ABS及结构化资产配置,增加低风险债券资产的配置;统筹规划资产端与负债端,促进交易渠道广度和深度提升。
3.6.4流动性风险管理
1.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资产和负债的金额或期限的不匹配,均可能产生该项风险。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控和报告,确保本行在正常经营条件及压力状态下,能及时满足资产、负债及表外业务引发的流动性需求和履行对外支付义务,有效平衡资金的效益性和安全性。
报告期内,本行继续加强流动性风险管控,未发生流动性风险事件,为全行业务运营创造了良好的资金环境。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为加强流动性风险的防范主要采取如下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基本的流动性风险计量体系。三是加强日间客户大额资金进出的管理与报备。四是按季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五是开展流动性应急演练。
2.流动性风险分析
本行还按季通过流动性缺口分析来评估流动性风险状况,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流动性充裕,整体流动性安全。下表列示了报告期末本行各类压力程度下流动性缺口情况。
单位:万元
次日
2日至7日
8日至30日
31日至90日
轻度压力情景
到期期限缺口
81,858.02
-7,732.55
-41,412.43
23,750.01
累计到期期限缺口
74,125.47
32,713.04
56,463.05
累计风险缓释后期限缺口
351,281.65
343,549.10
302,136.68
325,886.69
中度压力情景
80,040.20
-10,775.79
-50,602.26
-7,152.67
69,264.41
18,662.15
11,509.48
重度压力情景
282,107.92
271,332.14
220,729.87
213,577.20
77,040.50
-16,383.49
-69,982.07
-66,361.40
60,657.01
-9,325.06
-75,686.47
211,752.31
195,368.83
125,386.75
59,025.33
3.6.5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本行主要面临的操作风险分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内部风险主要包括,由人员的因素引起的风险、由程序及操作流程的不恰当引起的风险以及由IT系统故障引起的风险等。外部风险主要包括外部突发事件引起的风险。本行构建了与经营战略相适应的操作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在公司治理层面,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组成操作风险管理的领导、监督机构;在职能管理层面,由合规风险部、稽核审计部、其他业务条线以及各分支机构共同组成操作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
3.6.6合规风险管理
本行遵循《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要求,贯彻执行合规风险管理政策,建立了完整、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完善了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合规风险部组成的网状管理组织架构,健全了合规风险管理的三道防线和双线报告机制。
3.7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3.82023年度发展措施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全行提质增效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重大。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农信联社、株洲办事处年度工作会议及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一二三四五”总体工作思路,高标准落实乡村振兴和普惠金融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为持续推进“三大会战”,大力开展“六大行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攸县贡献农商智慧和力量。
为全面完成预期目标任务,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我行将深入贯彻落实“一二三四五”总体工作思路:
(一)牢固盯紧一个目标。盯紧夯实全省标杆农商银行基础这个总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保持服务县域经济的战略主动,不断凝聚全行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共识和磅礴伟力,奋力谱写新时代攸县农商银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有为践行两大转型。在经营管理转型上,坚持刀刃向内,完善履职评价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由重结果评价调整为重过程评价,做到选人用人能上能下、薪酬分配能增能减,持续激发内部活力。在数据治理转型上,成立数字化转型与创新中心,设立数字化转型委员会,集中数据资源,统筹数据管理,加大数据分析,搭建数据处理平台,推进数字系统建设,为科技赋能积蓄数据力量。
(三)全面夯实三大基础。一是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规范外包服务管理,加强案防实战演练,实行安全生产考核“一票否决制”,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二是夯实业务经营基础。要聚焦主责主业,严抓常规检查、推深内部审计、抓细运营管理、落实问题整改、加大责任追究、注重考核培训,确保运营和信贷基础工作双提升。三是夯实清廉文化基础。要持续巩固提升清廉金融文化示范行成果,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拧紧思想自觉“总开关”,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打造清廉金融文化攸县特色。
(四)致力推进四大奋进。一是要把普惠金融做成口碑。践行金融为民便民利民理念,立足县域,勇担乡村振兴和普惠金融两大历史使命,不断完善普惠指标考核体系,不断增强客户金融需求满意度,不断提升普惠金融精细度。二是要把乡村振兴做成示范。践行“乡村振兴主办行”责任,始终坚守服务三农初心,着力健全三农金融服务体系,聚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有效满足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需求,全力助推农业经营增效和农民就业增收。三是要把服务小微做成样板。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深化减费让利措施,创新“一业一品”,持续提供多样化的产品服务,倾心服务小微企业发展。四是要把新媒体营销做成特色。充分利用好线上多个平台,有成效地普及金融知识、有正能量地跟进热点话题,有质量地创作宣传作品,探索新媒体营销考核模式,切实提升线上引流获客能力和效能。
(五)持续打好五大战役。一是聚力党建统领战,激活融合发展新引擎。坚定不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践行党建引领战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二是聚力提质增效战,树立高质发展新标杆。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必须坚持以提质增效为导向,注重业务增长与质量效益相统一,做到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推动业务发展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三是聚力科技赋能战,抢占转型发展新赛道。深入践行科技兴行战略,坚持科技优先发展,持续推动数字化转型,促进科技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为业务、经营、管理赋能。四是聚力治理升级战,夯实稳健发展新基础。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全面践行合规文化、从严从紧从实抓好内控合规建设,持续推动我行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跨越。五是聚力文化兴行战,塑造企业发展新形象。始终坚持文化兴行的发展理念,以建设强有力的特色金融文化体系为目标,积极培育攸县特色文化,始终在展现农商担当、表达农商情怀、讲好农商故事的路上行而不辍。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薪酬、机构情况
4.1董事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人员基本信息、任职情况及持有股份情况如下:
职务
姓名
性别
学历
任职单位及职务
持有股份(股)
董事长
李涛
男
本科
本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539,718
副董事长
谢越华
本行党委副书记、行长
158,627
独立董事
刘凯平
湖南路遥律师事务所,主任
职工董事
刘葵华
女
本行片区支部支委委员
727,043
股东董事
谢俊峰
株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35,691,232
蔡梁
株洲长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23,794,155
王震勇
湖南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19,828,462
杨义
湖南瑞丰磁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15,862,770
董林斌
大专
湖南洣水河电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7,944,604
胡双晖
7,931,385
龙志勇
高中
攸县攸州珠宝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1,982,846
注:谢俊峰、蔡梁、王震勇、杨义、董林斌分别为本行法人股东株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长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瑞丰磁电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洣水河电缆有限公司的派出董事,表格中标注的持股数为相应法人股东持股数。其他董事持股数均为其本人持有。
4.2监事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监事人员基本信息、任职情况及持有股份情况如下:
持有股份(股)
监事长
陈见明
本行纪委书记、监事长
外部监事
尹桂德
攸县审计局主任科员
李元初
湖南工业大学经贸学院副教授
蔡湘武
广东济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职工监事
谢彬娥
本行片区支部书记
528,759
陈晟昊
本行巡查办主任
660,948
股东监事
谢志方
湖南省交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旭龙
攸县旭鑫陶瓷花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4,759,492
陈军
攸县通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4,163,976
注:谢志方、刘旭龙、陈军分别为本行法人股东湖南省交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攸县旭鑫陶瓷花纸有限公司、攸县通顺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派出监事,表格中标注的持股数为相应法人股东持股数。其他监事持股数均为其本人持有。
4.3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责任分工、持有股份情况如下:
责任分工
行长
主持经营层工作,分管党群工作部、财务管理部、合规风险部、负责党建工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158,627
副行长
钟纯洁
研究生
协助总行行长工作,分管信贷管理部、运营管理部、科技信息部、投资银行中心。
陈凯
协助总行行长工作,分管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普惠金融部、新媒体营销中心、营业部、安全保卫部(2022年11月-2022年12月)、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132,189
风险总监
丁一新
协助行长工作,协管信贷管理部、营业部。
226,044
运营总监
罗政华
协助行长工作,协管普惠金融部、运营管理部、新媒体营销中心。
318,576
4.4报告期内董监事领取薪酬情况
本行董、监事的薪酬标准及薪酬制度由股东大会决定,报告期内董监事领取薪酬情况:在本行领取工薪的董、监事不再领取津贴,其他董事、监事津贴为7.2万元/年(税前)。
本行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及薪酬制度,按照省联社《法人行社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法人行社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明确法人行社领导人员薪酬清算兑现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本行《攸县农商银行总监薪酬考核办法(试行)》《攸县农商银行2022年机关员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攸县农商银行专职党支部书记和专职支委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修订)》执行。
董事会下设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具体负责制定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报告期内,本行未开展股权激励。
4.5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4.5.1董、监事人员变动情况
1.董事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无人员变动。
2.监事
报告期内,本行监事无人员变动。
4.5.2高级管理层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高级管理层无变化。
4.5.3高级管理层薪酬情况
本行高级管理层薪酬根据《法人行社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湘信联发2017年68号)、《法人行社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湘信联办2018年159号)、《关于明确法人行社领导人员薪酬清算兑现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信联办2018年126号)等文件精神,经省农信联社研究核定后下发,本行按核定结果支付兑现。现尚未收到关于核定2022年度高管理人员薪酬的通知,待收到核定的薪酬后另行披露。
4.6薪酬管理架构
4.6.1薪酬总量及薪酬结构分布
本行年度薪酬总量及薪酬结构分布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支付额
职工工资
7,660.00
职工福利费
891.00
基本养老保险金
1,065.00
补充养老保险金
609.00
基本医疗保险金
544.00
补充医疗保险金
380.00
工伤保险金
31.00
失业保险金
54.00
住房公积金
708.00
职工教育经费
173.00
工会经费
104.00
劳动保护费
170.00
劳务支出
890.00
13,279.00
4.6.2薪酬与业绩衡量、风险调整的标准
4.6.3薪酬延期支付和非现金薪酬情况
为加强内部风险控制,树立激励与约束对等的薪酬改革理念,规范本行薪酬管理,根据《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结合本行实际,修订完善《攸县农商银行营销客户经理延期支付薪酬管理办法》《攸县农商银行2022年机关员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延期支付周期为三年。2022年度,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延付比例为绩效薪酬的40-50%(其中:三长延期50%,副行长延期40%);中层干部岗位人员及客户经理延付比例为绩效薪酬的40%(其中投资银行中心副主任延付比例为绩效薪酬的30%);投资银行中心其他员工延付比例为绩效薪酬的20%。延期支付薪酬与工作责任和风险防控挂钩,本行对员工实行延期支付薪酬追索扣回。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如发生《银保监办发﹝2021﹞17号》文件中追索扣回的情形,将参照《银保监办发﹝2021﹞17号》文件的要求,追索其绩效薪酬。
4.6.4年度薪酬方案制定情况
根据本行规模效益、经营发展状况、营业收支测算、成本收入比控制计划、上一年度员工薪酬水平以及同业人员的薪酬情况等因素,制定年度薪酬方案。分别制定了《攸县农商银行2022年薪酬调控指导意见》《攸县农商银行2022年基层支行绩效分配指导意见》《攸县农商银行2022年支行经营等级管理及支行行长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攸县农商银行2022年机关员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攸县农商银行普惠金融部2022年计件与计效绩效挂钩考核管理办法》《攸县农商银行2022年信贷管理部计件与计效绩效挂钩考核管理办法》《攸县农商银行2022年表外不良贷款清收考核方案》《攸县农商银行运营管理部2022年计件绩效考核办法》《攸县农商银行专职党支部书记和专职支委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修订)》《攸县农商银行2022年营业网点经济利润核算和考核管理办法》。
4.7机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拥有44个营业网点。其中行营业部1个,支行23个,分理处20个,详见下表。
序号
机构名称
营业地址
1
峦山支行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峦山镇建新社区
2
漕泊分理处
湖南攸县峦山镇新漕社区晨牧坪组
3
黄丰桥支行
攸县黄丰桥镇阁前社区小田组
4
兰村分理处
攸县黄丰桥镇满江村下冲组
5
柏市分理处
湖南攸县黄丰桥镇柏市社区湾里组
6
酒埠江支行
湖南攸县酒埠江镇东田村车站组
7
网岭支行
攸县网岭镇洞井社区工业北路
8
洞井分理处
攸县网岭镇洞井社区洞井铺组
9
皇图岭支行
攸县皇图岭镇皇图村
10
市上坪分理处
攸县皇图岭镇市上坪村中心组
11
高枧分理处
攸县皇图岭镇高枧村燕子窝组
12
湖南坳支行
攸县宁家坪镇田心村心屋组
13
坪阳庙支行
攸县宁家坪镇坪台村杏花组
14
宁家坪分理处
攸县宁家坪镇宁家坪社区老屋组
15
丫江桥支行
攸县丫江桥镇双江村文思场组
16
大桥分理处
攸县丫江桥镇明月村大桥组
17
槚山支行
攸县网岭镇槚山社区塘头组
18
新市支行
攸县新市镇桐树村新北路58号
19
钟佳桥支行
攸县新市镇协塘村江洲组
20
大同桥支行
攸县新市镇善桥社区肖家组
21
莲塘坳支行
攸县莲塘坳镇同联村
22
银坑分理处
攸县莲塘坳镇银坑社区上万组
23
凉江分理处
攸县莲塘坳镇凉江村
24
柘合分理处
湖南攸县春联街道柘合社区
25
上云桥支行
攸县联星街道高岭社区新和组
26
沙陵陂分理处
攸县联星街道侯市社区
27
菜花坪支行
湖南攸县谭桥街道谭桥社区
28
菜坪分理处
攸县菜花坪镇菜坪村大白冲组
29
高和支行
攸县菜花坪镇高和社区小塘组
30
大和分理处
攸县谭桥街道大和村场上组
31
渌田支行
攸县渌田镇渌田村公路组
32
大洲分理处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渌田镇大联村墟上组
33
石羊塘支行
湖南攸县石羊塘镇谭家垅社区
34
桃水支行
攸县桃水镇桃水村
35
联星支行
攸县联星街道联星社区交通路78号
36
震林分理处
攸县联星街道胜利社区大巷路172号
37
城东支行
攸县联星街道百花社区强远建材市场202号
38
高新支行
攸县江桥街道兴工路正泰新城A-6b栋
39
鸭塘铺分理处
攸县江桥街道洪家洲村上铺组
40
西阁分理处
攸县江桥街道西阁社区西阁路7号
41
营业部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联星街道办事处交通北路110号
42
政务中心支行
湖南攸县春联街道政务中心一楼大厅
43
西郊分理处
攸县联星街道联西社区工业路16号
44
接官亭分理处
湖南攸县联星街道文化社区文化路89号
五、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5.1股权结构
报告期末,本行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股、%
股东
2022年末
2021年末
持股比例(%)
持股数额
法人股
50.62
200,730,129.00
191,171,557.00
自然人股
49.38
195,837,356.00
186,512,558.00
其中:内部职工股
18.15
71,989,573.00
18.04
68,121,799.00
396,567,485.00
377,684,115.00
5.2前十大法人股东
报告期末,本行前十大法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株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69.12
9.00
3399.16
株洲长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379.42
6.00
2266.11
1982.85
5.00
1888.42
株洲市万昌纺织有限公司
1784.56
4.50
1699.58
湖南茶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0
湖南瑞丰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1586.28
4.00
1510.74
湖南洣水河电缆有限公司
794.46
2.00
1133.05
3.00
湖南省交建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793.14
755.37
湖南煌达通信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株洲市云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6260.67
41.00
14163.1875
37.5
5.3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5.3.1控股股东性质:无控股实体
5.3.2控股股东类型:不存在控股股东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本行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任一股东持股比例均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控股股东要求,且任一股东依其持有或者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均不足以对本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本行董事会成员结构均衡,任一股东均不能通过行使表决权决定本行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因此,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
5.3.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无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类型:不存在
5.4股权质押、冻结情况
法人股东及自然人股东中所持本行股份存在质押、冻结情况如下:
质押股权数
冻结股权数
原因
1586.00
股东融资需要
湖南云田园林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96.57
吕剑斌
198.28
株洲天智实业有限公司
207.00
1618.65
司法冻结
刘贻
63.07
张观生
2.64
李祖德
62.95
合
计
4006.5
923.12
其中湖南瑞丰磁电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云田园林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吕剑斌、株洲市万昌纺织有限公司因质押超股权50%限制其在股东大会表决权。董事杨义系法人股东湖南瑞丰磁电科技有限公司派驻董事,故限制其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
截止报告期末,本行股权质押率为10.1%,严格控制在监管规定的20%以内。
截止报告期末,涉及股权冻结的股东共4名,股金合计923.12万股,占总资本的2.32%。
六、公司治理
6.12022年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6.1.1股东大会职责
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6.1.22022年度股东大会
2022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4月22日在攸县觅你酒店三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本行董事长李涛主持。此次大会应到人数为74人,共计持有37768.4115万个股票权。实际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9人,共计持有36015.95万个股权票,占总股数的95.36%,其中有表决权的为320502.2575万股,占总股数的84.86%。
大会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湖南攸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2.《湖南攸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
3.《湖南攸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工作规划》
4.《湖南攸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和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草案)》
5.《湖南攸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股金分红方案(草案)》
6.《湖南攸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收回股东出资购买不良贷款的返还方案(草案)》
7.《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草案)》
8.《变更注册资本(草案)》
9.《湖南攸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草案)》
10.《修订公司章程(草案)》
大会听取以下汇报事项:
1.《2021年度监事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2.《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股金分红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3.《2021年度收回股东入股附加条件出资购买不良贷款情况及返还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4.《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专项审计报告》
5.《湖南慈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务经营情况报告》
6.《株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务经营情况报告》
湖南华安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代表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的合法有效性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董事会运作情况
6.2.1董事会基本情况
本行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和本行的经营决策机构。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1名。董事会下设7个专业委员会,分别是设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服务“三农”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科技信息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6.2.2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共召开董事会例会4次,临时会议9次,研究或审议本行董事会工作报告、财务预决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股金红利分配方案、战略规划制定、内设机构调整、章程修订等方面的议案,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53个议案。听取高级管理层工作汇报、监管部门监管意见和现场检查意见通报、关联交易、风险控制、呆账核销等经营情况报告。
6.2.3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6.3监事会
6.3.1监事会基本情况
本行设监事会,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股东权益。报告期末,本行监事会由9名监事组成,其中监事长1名,职工监事2名,外部监事3名,股权监事3名。监事会下设3个专业委员会,分别是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
6.3.2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6.3.3外部监事履职情况
本行外部监事参加会议情况如下:
单位:次
监事会
董事会
监事会各专业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监督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6.4高级管理层
报告期内,本行高级管理层由5名高管人员组成,其中行长1名,副行长2名,总监2名。
2022年高级管理层下设专业委员会共计3个,分别是风险处置委员会、贷款审批委员会、财务费用审批委员会。
报告期内高级管理层分工明确,能够与时俱进、遵守勤勉、守信原则,忠实履行本行章程规定的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自觉接受监事会监督。
6.5关联交易
6.5.1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本行的关联方包括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其中关联自然人包括:
1.本行的内部人;
2.本行的主要自然人股东;
3.本行的内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
4.本行的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关键管理人员,本项所指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本行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对本行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自然人。
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
1.本行的主要非自然人股东;
2.与本行同受某一企业直接、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行的内部人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其他可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本行或可对本行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6.5.2持本行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
单位:户、万股、%
持有股份
3569.1232
2379.4155
1982.8462
6.5.3关联方交易情况
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根据议事规则按季对本行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同时对
各支行(营业部)上报的重大关联交易按笔进行审核,并报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本行共发生信贷关联交易159户,其中:关联法人5户,关联关系为持股5%及以上的法人股东及内部人控制的法人企业或持有股份总额不足5%但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具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信贷关联自然人154户,关联关系为银行董事、监事、总行和支行的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决定或者参与我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
报告期内,本行的资本净额为13.73亿元,信贷关联方总授信金额5.72亿元,占年末资本净额的41.7%;单个最大关联方授信净额8500万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6.19%;单个最大户集团客户授信余额总数为1.5亿元,占本行2022年9月末资本净额的10.92%,以上监管指标均符合要求。
报告期内,本行与全部关联方贷款余额总计3.8亿元,占本行各项贷款总余额的3.85%。关联交易指标均符合监管规定。
关联交易总量
交易对象类別
关联关系
授信金额
承兑
法人5户
关联法人
26,500.00
19,430.00
自然人154户
关联自然人
30,755.57
18,635.52
57,255.57
38,065.52
6.5.4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涉及企业家,详见下表。
交易对象
七、重要事项
7.1增加注册资本事项
2022年,本行注册资本从37768.4115万元增加至39656.7485万元。
7.2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年末总股本39656.7485万股,现金分红14%,计5551.94万元(含税)。
2021年度:年末总股本37768.4115万股,按15%比例进行股利分配,其中:现金分红10%,计3776.84万元(含税);股份分红5%,计1888.42万元(含税)。本次合计分派利润5665.26万元(含税)。
2020年度:以年末总股本37768.4115万股为基础,现金分红15%,计5665.26万元(含税)。
7.3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7.4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处置以及企业兼并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处置以及企业兼并事项。
7.5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7.5.1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报告期内本行没有发生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7.5.2重大担保
无
7.5.3其他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无其他重大合同及履行情况。
7.6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聘任湖南友谊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本行的审计机构。
7.7本行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受行政机关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行政机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