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制度是企业制度发展的产物。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会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设立、代表股东监督经理人的常设机构,是联系经理团队和股东的重要桥梁。董事会运行的质量和效率直接决定着公司治理的运作水平和治理绩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对于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而言,加强董事会建设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也是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
董事会制度核心要义与基本职能
综合而言,董事会职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是决策职能。董事会是公司发展、生产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方向和路径、重大投融资、重要改革事项、重大经营管理问题等进行研究决策,明确目标方向。决策职能贯穿董事会运作的全过程。
第二是监督职能。董事会履行监督职责贯穿其发挥作用的全过程,即代表股东监督公司经理人团队的经营行为,聘任、选拔、评估以及必要时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以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新公司法明确可以“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进一步强化了董事会的监督职能。目前,很多国有企业的董事会还设立了监督委员会,确保其监督职能有效落实。
第三是咨询职能。这一职能是随着对外部资源需求的增加而逐渐显现出来的,体现为董事会成员基于其从业经验、专业特长或自身优势,为管理层针对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提供咨询指导。
董事会设置与董事选任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机构,由若干名董事组成,根据需要应下设一系列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还要设置一名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安排等。
董事长
董事长是公司的最高领导者,是董事会规范运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长也是董事,由董事会选出,负责整个董事会的运作,包括组织研究并确定公司发展战略,确定董事会年度工作计划,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组织研究并决策企业改革、经营、发展重大事项,等等。
董事
董事是董事会职能的具体执行者。公司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内部董事是公司的正式雇员,通常兼任高管,有些公司也有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相对于内部董事,外部董事是由非本公司员工的外部人员履行有关程序后担任的,负责监督管理层、提供咨询和建议等。由于外部董事在经济上和人际关系上都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高管人员保持独立性,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监督公司管理层,是公司董事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建设强调“外部董事占多数”,就是要在增强外部董事独立性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