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国际汇款公司;在华业务;反洗钱;监管;探析
一、国际汇款公司在华业务的发展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旅居海外的华人华侨以及留学生、旅游者和海外务工人员日益增多。据世行统计,2006年中国以350亿美元的汇款接收额名列全球第二位,仅次于印度,与2005年213亿美元相比,增长幅度达64%,2007年1至7月个人跨境汇款收付总额达266亿美元。世界银行《2007年世界汇款趋势》显示印度、中国和墨西哥成为世界接受汇款最多的前三个国家,向中国的汇款总额将近2000亿元人民币。5000万海外华人形成的庞大市场、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持续增长、中国海外留学生的逐年增加以及北京奥运会的举办极大吸引了国际汇款公司积极拓展在华业务。目前,进入我国汇款市场的国际汇款公司主要有西联公司、速汇金公司和通济隆公司等。
从业务人群来看,国际汇款业务尤其适合海外华人华侨、海外劳工、留学生及其家庭、小额贸易商、旅游者等的零星现金汇出汇入。汇出汇入的款项主要是境外打工或留学人员的赡家款项、外资企业外籍员工的工资及外国留学生的生活费用,多为个人小额汇款。据邮政总局统计数据,2007年邮政西联汇款单笔平均金额为1400美元,且客户主要是个人散户。从业务地区来看,我国福建、广东、浙江等沿海侨乡及海外经商、务工、留学活跃的省份业务发生额最大,福建省此类汇款的年发生额占全国的50%以上。其中境外汇入款项更占到全国的60%以上。
二、国际汇款业务中存在的洗钱风险
(一)国际汇款业务特性引发的洗钱风险
国际汇款业务因其便利快捷且网点众多的特点使得洗钱活动在快速完成的同时还可以较少地留下交易痕迹。洗钱分子将一笔大额交易分拆为数笔小额交易,然后通过不同机构的不同网点迅速地汇入或汇出以规避监管,是典型的汇款洗钱手法。国际汇款公司的汇款业务主要被洗钱活动运用于洗钱的放置阶段。在这一阶段,洗钱者可以通过汇款将黑钱注入:一是直接以现金汇款形式将黑钱注入;二是将支票、汇票和银行转账等形式的黑钱通过汇款集中,为资金分层离析打下基础;三是通过如通济隆和银联合作的银行卡汇款形式将黑钱注入银行体系。
此外,为顺利完成交易,洗钱者一般还采用各种方式隐藏身份,逃避监控。一是利用伪造身份证件交易。例如,洗钱者可以利用伪造的身份证件在同一汇款机构的分支机构或不同机构汇款(包括利用银行卡和不利用银行卡两种方式),以逃避对客户真实身份的审查。二是在反洗钱管理松懈的国家和地区开立银行卡账户汇款或直接汇款,将黑钱汇往反洗钱管理松懈的国家和地区,然后再进行各种复杂的金融交易。
(二)机构引发的洗钱风险
国际汇款业务的开展需要银行、邮局、大型超市或24小时便利店、外币兑换点、火车站和机场(国际汇款公司在我国的机构目前只包括银行和邮局)等中介机构。这些中介机构由于利益的驱动,再加上缺乏严格的行业管理监督,极易被洗钱者利用,甚至自己直接参与,洗钱风险较大。
(三)道德风险引发的洗钱风险
对于多数国际汇款公司而言,业务量的扩张是产生利润的源泉,竞争获得佣金的观念至上,容易导致疏忽对国际汇款的审核,降低客户尽职调查的门槛。同样,机构也存在类似的道德风险。只有汇款合同签订才能获得佣金,因此机构存在明知客户可能洗钱但不报告甚至尽力掩盖事实的动机。
由于国际汇款业务交易信息简单的先天缺陷,国内机构若因自身或客观原因不能有效按照有关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严格审核和对资金进行有效监控,则可能被洗钱分子利用进行洗钱活动而承担法律风险和名誉风险,从各机构的工作实践和我们的调研情况来看,国际汇款公司在华反洗钱工作主要存在以下方面问题。
(一)市场监管主体不明确
(二)国际汇款业务反洗钱法规缺乏
2007年之前,金融业反洗钱工作主要依照人民银行的“一个规定、两个办法”来开展,2007年1月1日人民银行按照新的“一个规定、三个办法”监管反洗钱工作。但无论是“一个规定、两个办法”还是新的“一个规定、三个办法”,对于国际汇款业务来说报送大额数据的起点太高,国际汇款公司个人之间无账户汇款的特点使得上
(三)基层网点缺乏有针对性的反洗钱内控制度
从目前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在二级分行以上存在的问题较少,但在基层机构仍有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的问题:一是个别机构领导组织调整不及时;二是一些机构在向监管部门报备方面没有做到位;三是基层机构反洗钱成员的职责太宽泛;四是一些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流于形式,不少基层金融机构都只是执行其上级行制订的反洗钱内控制度,而没有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制订与反洗钱规范文件相结合的内部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因而不能有效地将反洗钱措施渗透到具体的各项业务工作中去。
(四)客户尽职调查难以落实
(五)反洗钱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反洗钱知识和技能培训未到位
四、完善对国际汇款公司在华业务反洗钱监管的建议
(一)明确国际汇款公司监管部门,规范和加强业务管理
笔者认为国际汇款公司应属于正规的金融部门,至少是介于正规金融部门与非正规金融部门之间的准正规金融部门,其从事的业务应该属于金融业务,因为其在全球开展业务已经得到各国金融监管部门的许可和监管。在我国目前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和人民银行负责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的制度框架下,应该明确由中国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分别承担对国际汇款公司在华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管职责和反洗钱监管职责,建立统一的关于境内外国际汇款公司的市场准入规则,监督国际汇款公司在华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规范和加强业务管理。
建议人民银行研究制定针对国际汇款业务和国际汇款公司的专门的反洗钱规章制度以及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在具体条款上,笔者认为一定金额以上的交易必须有详细的交易记录,确保真正做到“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国际汇款业务的可疑交易条款至少应包括以下部分:客户在一天内进行多笔交易;客户试图设计交易以回避记录和报告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显然是一伙的人,向同一人汇款;被要求出示身份证件时拒绝完成交易的人;以威胁或行贿手段试图规避记录和报告规定的人;客户询问如何规避记录和报告规定;客户提供可疑身份证明,该文件可能经过涂改或与提供文件的人不符。
(三)建立和完善国际汇款业务反洗钱内控制度
(四)完善客户信息要求,切实履行客户尽职调查
(五)加强反洗钱业务培训,建立高素质的反洗钱队伍
除国际汇款业务外,各机构要着重加强对会计、结算、储蓄、出纳和银行卡等部门工作人员的反洗钱专业知识培训,尽快培养出一支具有较高反洗钱水平的队伍。首先,培训内容应当全面并具有可操作性,加快建立反洗钱操作手册。其次,培训机制应当健全,制定不同层次的反洗钱培训计划,培训工作力求“分层次、有步骤”。再次,可由基层人民银行牵头创建“反洗钱动态”简报或专刊,传递有关国际、国内洗钱犯罪的最新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等信息,为各基层金融机构提供一个业务交流平台。
(六)研究对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监管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程度的加大,我们应该尽早研究针对机场、车站、商场、便利店等机构的反洗钱措施。建议国际汇款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必须在当地人民银行备案登记,履行向人民银行报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义务。同时人民银行应出台相应的规章制度,在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反洗钱内控制度建设、客户尽职调查、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账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配合司法机关及涉嫌洗钱犯罪信息移送、反洗钱宣传和业务培训等方面向汇款业务的非金融机构作出明确要求。
【关键词】基层银行反洗钱重要性问题对策及建议
一、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
(一)反洗钱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
现阶段我国经济领域的许多违法犯罪活动,往往与洗钱有直接的关联。如: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这些违法犯罪活动不仅引发经营风险,还会严重扰乱经济秩序。这些活动所产生的违法犯罪收益通过洗钱,以各种表面合法的形式藏匿于国内或转移境外。打击洗钱能够有效遏制经济金融犯罪,降低经济运行成本,提高宏观调控效率。因此,反洗钱是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力保证,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反洗钱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
首先,加强反洗钱工作,有利于遏制和打击洗钱活动的上游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正常的社会政治经济秩序。做好反洗钱工作,能够截断犯罪活动的资金融通渠道,摧毁犯罪集团的经济基础,能够形成对犯罪分子和犯罪集团的合围之势,孤立犯罪势力,还能够发现、追踪犯罪线索,并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将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不法分子实施经济犯罪的欲望,提高打击犯罪的效率和效力;其次,加强反洗钱工作,减少黑钱对正常经济生活中资源配置的扭曲,防止这些黑钱不按经济逻辑流动而对经济金融体系造成冲击。也有利于改善资源配置,提高社会生产率,保护经济金融秩序的健康运行;再次,加强反洗钱工作,遏制经济犯罪和贪污贿赂蔓延,减少因经济犯罪和腐败造成的贫富分化现象,消除这种现象对社会文化观念的消极影响,促进“依靠合法劳动勤劳致富”观念的形成,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三)反洗钱有利于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及金融稳定
从国际上反洗钱工作的经验来看,几乎所有涉及反洗钱的国际公约皆把金融机构反洗钱置于核心地位。金融机构作为资金活动的载体,客观上容易成为洗钱活动的渠道。金融机构卷入洗钱活动,不仅严重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而且会带来巨大的法律和运营风险。因此,做好反洗钱工作对维护金融机构声誉,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如果犯罪分子与银行发生联系,公众对于银行的信心就可能受到伤害。所以防止银行体系被用于洗钱活动,不仅仅是司法机关的责任,也应当成为银行监管机构和银行管理层关心的问题。
二、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反洗钱意识淡薄
(二)银行内控制度不健全或不能得到有效落实
(三)缺乏反洗钱专业人才,反洗钱力量薄弱
(四)客户身份识别存在难点
“了解你的客户”是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基本要求。无论是对公客户还是对私客户,在开户时大部分会采用居民身份证作为身份证件,公安联网核查系统的出现,为银行识别客户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提供了保障。但是,其他合法个人证件难以识别。按照规定,在开立账户时,客户提供的军官证、警官证、外籍护照等也属于合法证件,但一方面大部分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没有配置识别这些证件真实性的辅助设备,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大多数的柜员对这类型证件既不熟悉它的防伪标志也没掌握其识别要点,因此,大多数银行柜员只能凭直观感觉对这些证件的真伪进行判断。目前已经有不法分子利用银行不熟悉非常规证件鉴别的漏洞,采用非居民身份证证件办理金融业务进行不法活动。而银行对客户的了解,也仅限于掌握客户开户资料的合规性内容,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关联企业状况、主要资金往来对象、经营范围等信息缺乏真实的、详细的了解。
(五)可疑交易报告质量达不到反洗钱要求
(六)电子银行业务反洗钱监管较困难
电子支付是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与银行支付系统电子化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支付手段与方式。电子支付工具的出现和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支付方式,但也因为电子支付工具的网络性、加密性、便利性以及电子支付工具立法的欠缺,为洗钱这一犯罪行为在电子世界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目前各家银行都在大力发展电子银行业务,而各行在进行电子银行系统开发的时候,并没有全面地考虑到客户身份识别方面的风险。使用电子渠道办理业务,无需面对银行柜台工作人员,只要借助互联网、POS机、ATM机即可完成交易,至于该笔业务由谁操控、由谁办理,难以确认。这就使为防范和控制洗钱而规定的银行负有的“了解客户”的义务无法履行,客户资金的实际用途难以分辨,客户的交易数据散落在各个交易渠道,数据难以汇总统计,就可能存在可疑支付交易漏报、错报、甚至不报的情况,不利于对客户业务流水及分户账进行有效的分析、甄别。
三、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强化反洗钱意识,培养反洗钱骨干队伍
反洗钱培训是银行开展反洗钱工作必不可少的前提,是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保证银行各个层级的工作人员都树立洗钱风险意识、反洗钱法律意识及合规意识,明确自身应当承担的责任,保证员工了解反洗钱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掌握反洗钱工作必备的技能。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提高基层网点负责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促使他们对当前洗钱的严峻形势及反洗钱的重要意义有所了解,让他们能够正确对待反洗钱在工作中形成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从而在工作中,自觉地履行反洗钱的工作义务。与此同时,通过制定和实施由浅入深的系列培训计划,从提高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技能出发,着重加强反洗钱专业知识培训,培养一批具有反洗钱专业技能的业务骨干。培训应遵循“不同对象、不同方式、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原则,可采取实地培训、网络培训、举办培训班、组织反洗钱有奖知识竞赛、在基层网点开展巡回指导、案例剖析、以会代训等丰富多样的形式,以点带面,丰富和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反洗钱意识和反洗钱操作技能,全面提升银行业反洗钱工作水平。
(二)广泛宣传,提高对反洗钱的认识
(三)建立反洗钱工作组织机构体系
(四)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
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是银行反洗钱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如果一个银行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反洗钱工作将难以有效开展。在构建反洗钱内部控制的过程中,银行应目标明确,有的放矢,使内部控制的方法、程序及措施在反洗钱工作中切实发挥保障作用。基层银行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和经营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反洗钱制度措施,将反洗钱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管理和业务流程当中去,并以此作为内部管理考核、奖励和惩罚的依据,增强反洗钱制度的操作性和实效性,努力将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并指导网点营销人员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反洗钱与业务发展的关系,依法经营,依法履行反洗钱的有关职责。
(五)全面推进客户身份识别
(六)加强大额和可疑交易识别、报送工作
(七)通过开展反洗钱现场交叉检查,为金融机构搭建学习交流平台
反洗钱现场检查是中国人民银行通过进驻被查单位办公场所,运用一系列检查手段,监督被查单位执行国家反洗钱法律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预防洗钱的一种常用监管方式。建议人民银行采取各家商业银行联动、以查代训的方式,开展反洗钱现场交叉检查工作。检查可采取抽调各家银行反洗钱管理员,以交叉检查的方式参与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参加检查的成员可以利用检查机会,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并通过行际之间的对比,及时找出本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交叉检查,强化反洗钱管理工作,丰富反洗钱培训形式,促进商业银行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为提升金融系统反洗钱管理水平奠定良好基础。
(八)加强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反洗钱积极性
四、结语
[1]宋泓均,《中国洗钱犯罪对策学》,中国检察出版社,2010年4月出版。
[2]杜金富,《银行业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培训手册》,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年5月出版。
[3]陈万彬,“金融机构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存在的难点及建议”《时代金融》,2012年第27期。
[4]胡娴,“当前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时代金融》,2012年第33期。
[5]童文俊,“金融业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主要原则与关键环节”,《金融理论与实践》,2011年第10期。
【关键词】反洗钱金融资产管理
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业务现状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属于特殊的国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肩负着特殊的金融使命,以保全国有金融资产,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企业改制,维护社会稳定为主要责任目标。经过10多年的业务发展,已从由处置政策性不良资产向处置商业性金融资产转变,并逐步实现商业化转型,逐步开展市场化收购、财务顾问、平台产品推广、直接投资、资源整合定向专项服务等多种业务,力争发展成为资产经营管理为主业,依托银行、证券、金融租赁、信托、基金、保险等平台公司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
二、反洗钱工作存在问题及形式原因
(一)内控制度建设执行方面
内控制度都不够完善,多数机构缺少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内容;未按规定将内控制度向当地人民银行及时报备;没有定期开展反洗钱内部审计工作。
(二)客户身份识别方面
(三)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方面
基本能够满足反洗钱系统“总对总”的报送要求,但截至目前,辖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都处于零报告阶段,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的总体水平低。
(四)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方面
反洗钱监管报表部分数据存在填报错误。在对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现场检查中发现,2010年1季度至2011年2季度,该机构《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情况统计表》中“新客户”数均为“0”,据查实,期间该机构实际与客户发生了业务关系,与报表填报数字不一致。
(五)反洗钱宣传培训方面
分析我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履行反洗钱义务中存在的问题,究其形成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普遍对反洗钱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反洗钱意识淡薄。通过进场会谈我们发现,有相当一部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从业人员,甚至高管人员认为,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简单,犯罪分子主要是利用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洗钱,资产管理公司不存在洗钱风险。管理层不重视,普通员工不了解,他们不是从预防和打击洗钱犯罪的高度去履行反洗钱义务,而是把反洗钱工作当成负担,反洗钱意识普遍薄弱,警惕性不高。
第二,反洗钱内控制度操作性不强,防范洗钱风险措施较弱。
1.资产管理公司基本是将反洗钱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生搬硬抄,内控制度内容笼统,可操作适用性差,系统性不强,没有将反洗钱工作的具体要求真正落实到自身的实际业务当中。
2.个别资产管理公司直接将本公司《会计内部控制规则》作为反洗钱内控制度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备,制度设计中没有涉及到反洗钱方面的内容。
3.虽然有些资产管理公司对现有制度进行了修订,但未向人民银行报备,妨碍了监管人员对其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的了解和掌握。
第四,缺少切实可行的可疑交易标准和分析识别制度。通过检查发现,大多数客户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金融交易都是通过转账的方式划转款项的,即使有现金交易也是金额很小,不满足大额交易的条件;《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没有专门针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可疑交易标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也没有制定切实可行分析识别制度,导致辖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所有交易均为零报告。
三、改进建议和意见
(一)充分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高管人员要树立风险为本的经营理念,增强法律意识、履职意识和风险意识,要站在维护经济金融稳定和社会安定的高度,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根据实际需要,通盘考虑辖内反洗钱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真正将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的人才充实到反洗钱队伍中。
(二)增强反洗钱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力度
(三)加大反洗钱培训宣传力度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加强对反洗钱培训工作档案的管理,应将培训计划、培训组织实施情况有关的培训次数、人数、内容、资料、形式、测试、考核以及培训评估等有关资料进行归档、留存,以便于监管部门和上级机构进一步的评估与考核。开展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反洗钱的知晓率,扩大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影响,营造出良好的反洗钱社会氛围。
(四)有效借鉴其他行业反洗钱工作的先进经验
(五)规范可疑交易报告流程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完善反洗钱资金监测工作,通过流程控制,强化勤勉尽责义务,利用技术手段筛选出符合标准的交易数据后,进一步人工分析、识别、审核和判断,将真正的可疑交易报告上报。同时将重点可疑交易及时报告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发现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人民银行开展反洗钱调查。
(六)人民银行要合理确定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重点
参考文献
反洗钱工作,是打击一切涉毒、地下钱庄、走私及恐怖组织的不法洗钱犯罪活动的举措,是保持社会安定,提高银行信誉,促进金融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的保证。为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了解反洗钱知识,夯实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基础,防范和打击利用银行资金进行非法洗钱的犯罪活动,我们应当采取加强对外宣传和内部学习的措施,深入浅出的了解反洗钱有关知识
洗钱的渠道:
三、洗钱对国家和金融机构带来的后果和灾难:
洗钱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经济、安全和社会后果。洗钱为贩毒者、恐怖主义分子、非法武器交易商、腐败的政府官员以及其他罪犯的运作和发展提供了动力。洗钱不仅破坏我国的金融体系,影响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而且还会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产生严重的破坏作用。
四、我行所承担的反洗钱义务、责任和权利:
鉴于洗钱犯罪的危害性,我们要跟洗钱活动做长期的斗争,反洗钱活动开展的意义是重大的,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要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预防洗钱中的作用,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机制必不可少要建立大额、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制度,除了加于金融机构有关识别客户身份和保存记录的一般性义务外,还应该对超过一定数额的现金交易予以记录和报告以及对可疑金融交易予以记录和报告。确保全员树立应有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预防洗钱风险。充分发挥金融系统在控制洗钱中的预防作用。
五、了解和掌握开展银行反洗钱工作的程序和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围绕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2014年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要点,扎实、持久、有效做好反洗钱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反洗钱工作任务。以开展反洗钱工作为契机,加强我营业部建设,做到合规合法经营,促进我营业部经营业务工作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二、总体思路
认真学习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2014年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要点,掌握精神实质与深刻内涵,以深入开展反洗钱培训为核心,以创新反洗钱工作方法为手段,以提升反洗钱工作整体水平为目的,全面开展反洗钱各项工作,提高我营业部全体人员反洗钱意识,掌握反洗钱操作技能,推动反洗钱工作向纵深发展,争取获得新突破,做出新成绩。
三、工作内容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领导,特成立营业部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由营业部经理任组长,营业部副经理、客户服务主管、信息技术主管、财务主管、柜台人员等任成员。客户服务部为我营业部反洗钱专门机构,具体履行反洗钱工作管理职责,指定1名人员为反洗钱专职人员。
2、健全制度,确保执行
3、加强宣传,建立机制
一是继续做好反洗钱宣传工作。我营业部要制定反洗钱宣传计划,继续通过投资者教育园地张贴、营业部大厅悬挂标语、电子宣传屏幕、摆放宣传折页、设立咨询台等方式持续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达到客户自觉配合和支持营业部开展反洗钱工作,共同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二是建立反洗钱培训长效机制。我营业部要加强对全体人员的反洗钱培训,建立反洗钱培训长效机制,做到全员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专题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相结合;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合。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我营业部全体人员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反洗钱技能,真正把反洗钱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成效。
4、加强客户身份识别工作
一是随着经纪业务档案电子化管理、客户信息影像采集拍摄工作的完成,我营业部要进一步加强对存量客户的身份识别工作,及时联系客户更新证件资料,提高客户身份识别的有效性。
二是我营业部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时,应认真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核对客户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完整登记客户基本信息。应通过持续识别和重新识别,对客户身份资料进行补充,特别是职业信息的补充。
三是我营业部在业务流程、内控机制中要加入客户身份识别、尽职调查等反洗钱工作要求和控制措施,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与质量。
5、加强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工作
二是我营业部要进一步加强客户尽职调查工作,将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与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相结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客户采取不同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通过持续识别、重新识别、定期回访,不断调整客户的风险等级,加大对高风险客户的监控力度。
6、加强可疑交易分析及报告工作
二是我营业部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可疑交易分析力度,对可疑交易开展尽职调查,严格审核和把关可疑交易,提高报告质量。
7、加强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工作
一是我营业部要加强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保存工作,切实做到“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二是我营业部要做好客户资料的保存工作,确保经纪业务客户资料完整齐全。
三是我营业部要建立专门的档案库房,配置必要的设施,保管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严格按照公司《客户档案管理标准化条例》有关规定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防止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缺失、毁损和不真实,防止泄露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
8、加强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报送工作
一是我营业部要加强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报送工作,在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人民银行报送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
二是我营业部要加强对证券行业反洗钱非现场监管报表内容的学习和研究,加强与当地人民银行沟通,进一步明确数据统计标准和勾稽关系,提高报表报送质量。
9、加强反洗钱自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落实
我营业部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本工作计划,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强化落实意识,制订工作计划,把反洗钱工作推向高潮,做出新贡献,新成绩。
2、明确目标,完善责任
我营业部全体人员要根据本工作计划的要求,明确目标,完善责任,做到人人发动,人人参与,保证反洗钱工作认真开展,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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