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2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原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自治区教育厅主管,广西唯一独立设置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服务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职业培训能力为主要任务的职业师范类普通本科学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39人,行政教辅人员19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表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胜任高等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
(五)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社会沟通能力,身体健康;
(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政治面貌、年龄等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在各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3.报名要求:每个应聘者只能报名一个岗位,多报岗位或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表者,均视为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报名首日。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三)考试
招聘教辅人员岗位采用“笔试+面试”方式;招聘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面试”方式。各岗位考试方式在招聘岗位信息中明示。
3.面试。按1:3的比例,由笔试或试讲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列入面试范围人选)。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范围。
考试总成绩确定。笔试和面试或者试讲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岗位需求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范围的人选。凡因个人原因不参加综合考核的,按弃权处理。比例内报考人员出现末位总成绩并列时,将按相应岗位类别再次组织面试,并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
(四)考核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按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因考生缺考或经学校核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总成绩达不到该岗位满分值70%以上的,不能确定为考核人员。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核准后,取消其考核和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7)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3.根据考核情况,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学校将于招聘考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官网公布各岗位最终考试成绩及进行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公示
(六)聘用
(七)其他
1.如拟聘人员若体检或公示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聘用的,可按考核排名顺位递补聘用人选或取消岗位招聘。
3.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影响聘用的。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附件:1.广西职业师范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