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医院临床工作需要,根据医院用人计划,经研究,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一经正式聘用,实行劳务派遣管理。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三、报考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学生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2届博士研究生和确因疫情原因影响毕业证书发放的,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岗位28个,招聘计划112名,详见附件1《长沙市中心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一批)》。
1、25岁及以下是指1996年6月6日以后出生,30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6月6日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6月6日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年6月6日以后出生。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
(二)网上报名
3、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长沙市卫健委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至2:1。报考岗位取消的不再改报。
4、本次招聘考试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考生切勿相信有关缴费信息。
(三)疾病防控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医院可根据当时的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疫情防控方案,考生需按要求配合完成疫情防疫工作。
(四)资格审查
(2)地点:长沙市中心医院办公楼一楼大厅
3、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携带:
(1)《长沙市中心医院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
(2)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4);
(3)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有第一学历要求的岗位须准备第一学历毕业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
(5)学信网打印的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带有二维码);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聘用合同及社保材料等)。
(五)理论笔试
3、评分方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进入考核的初步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核。
医院公布初步入围考核名单后,将通过短信与入围考生确认是否参加考核,如有放弃的,将从报考同一岗位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核(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一次)。递补结束后将在医院官网公布正式入围考核名单。
(六)考核
考核包括跟班考核和面试,考核成绩由跟班考核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成。每个环节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考核合格分数线不进入下一环节。未按时参加或者未按要求完成整个考核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1、跟班考核
(4)考核内容:包括基础理论,工作态度,有无疏忽、差错、投诉,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实际动手能力和操作技能,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应急能力,职业素质,敬业精神,文明礼仪,劳动纪律等。
(5)考核要素:基础理论水平、实际操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劳动纪律、职业道德等。
(6)评分方法:由各考核科室考核小组成员综合打分,跟班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
(2)面试测评要素:面试专家从仪表仪态、语言表达
能力、学习经历、职位匹配性等方面进行面试。
(4)评分方法:采取百分制,由考评专家当场评分,计算平均分,分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1、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各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医务人员职业健康及岗位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一次)。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采取查档及函调形式进行。
3、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医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放弃或经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