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及会议精神,以及《安徽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总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科学稳妥做好我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管理
1.医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和指导全院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突发事件处置。
2.成立医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全面负责全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监督举报的处理工作。复试期间,医院督察组将到学科(专业)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有关申诉和信访举报,及时发现、坚决纠正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复试导师、专家、联络员、助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如有家人或亲属报考本学科,必须执行回避政策,不得参加复试工作。
各学科(专业)应严格加强复试考生的报到和资格审核工作,复试专家组长和复试考生联络员需签署本学科考生资料审核承诺书。
(二)加强人员管理与培训
医院研工部、信息中心和各学科/教研室需加强人员管理与培训,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并加强对复试导师、专家的培训,使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规范操作。要严明招生纪律,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三)加强复试场所公共卫生
三、复试分数线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分数线A类)执行,不再另划复试分数线。总分或单科未达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复试。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我院划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在对应学科国家线下20分(含)以上,单科分在国家线下5分(含)以上”。
四、复试方式、安排、内容、形式及计分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强创新潜质考核,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学科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质量等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科必须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控制在1:1.5(小数部分按1人计)。生源充足或基本充足的专业(达线人数≥计划数)均不再接收调剂生源。合格生源不足差额比例的学科,所有满足本学科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调剂复试的差额比例一般控制在1:2(如果入围复试考生自动放弃参加复试,则该考生不算在1:2复试入围名单之内,可顺次递补考生入围复试)
在生源调剂开始前,先公布进入一志愿复试范围考生名单,如该名单内有考生放弃参加复试,不再顺次递补。
(一)复试方式
第一附属医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复试采取考生现场复试方式,调剂批次考生复试采取考生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二)复试安排
一志愿考生先进行第一轮复试,根据总成绩排名。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由专业素养考核、专业英语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组成。各学科(专业)应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和可操作的前提下,科学设计复试流程,优化复试程序。
1.专业素养考核(满分50分)
2.专业英语考核(满分20分)
由各学科/教研室自主组织,包括专业英语、听说能力等英语应用能力的考核。具体内容由各学科自定。为了保证英语口语水平的同质化,每个复试小组需要指定一名英语听说能力较强的专家统一进行本学科所有考生的专业英语考核对话。
3.综合能力考核(满分30分)
通过资料查验和面试形式考核,包括对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专家推荐信等情况;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考生专业发展潜力、创新创业精神;专业外的社会实践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等的综合考核。
(四)计分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素养成绩+专业英语成绩+综合能力成绩
对因参加复试人数较多,确实需要安排2个及以上面试小组的专业,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专家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拟采用消除组差的方式进行计算复试成绩。具体方法如下:
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专业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同专业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2.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五)复试要求
网络复试前,各学科(专业)须至少提前一天要求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现场复试,报到时签订)。复试前考生应提供初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或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政审表等材料,学科(专业)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同时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复试过程中要建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调剂网络复试前,各复试小组须至少提前一天组织模拟演练,复试组、考生可以借此检验网络和设备、熟悉流程和要求,提前发现和排除复试风险,有利于正式复试安全、流畅、稳定进行。
五、招生计划管理及生源调剂
(一)严格招生计划管理
1.严格控制分专业计划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后,不得随意调整计划。学术型、临床专业学位和其它专业学位三类的招生计划不得互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使用,不得挪用。参加一轮差额复试的考生,因名额所限合格但未被录取者,如经批准增加计划,可直接补录并公示。如无差额未录取的合格考生,新的缺额进入下一轮调剂考生复试。
2.二轮调剂复试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医院统一收回,并上报学校进行二次分配。严格控制收回未完成计划的二次分配,剩余计划二次分配优先考虑一志愿生源较好的学科,其次考虑调剂生源较好的学科。申请追加计划要求及流程在第二轮调剂考生复试后另行通知。二次分配计划的专业,如有已参加一志愿考生复试或第一、二轮调剂考生复试合格未录取的考生,应按照录取原则补录,如无差额未录取的合格考生,可再次公开调剂,组织复试后补录。
3.各学科严禁无计划先复试或调剂复试再申请追加计划。
4.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科,将相应缩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二)生源调剂原则及要求
我院有缺额的专业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和校外调剂考生)。具体要求见《安徽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生源调剂方案》。
六、体检
(一)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都必须参加体检,拟录取后以及新生入学报到后由学校(或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报告放入考生本人档案。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学习/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并提交至各学科/教研室。各学科/教研室负责审核,并将结果报医院研工部,由医院研究生党总支负责审核,并将结果报学校研究生学院。
八、录取原则
(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合格后方可录取。复试成绩加权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为不合格,则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不予录取。
(五)医院研究生工作部会同毕业后教育处做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工作,复试后应尽快与考生签订住培协议,并向考生做好政策宣讲工作。
九、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精神,我院研招工作坚持“十公开”原则,主动接受考生与社会的监督。
复试结束后,各复试小组将《复试结果公示表》电子版及一份盖章的纸质版、每个考生(包括不予录取考生材料)《复试情况表》(纸质版、电子扫描版)、复试试题(纸质版、电子扫描版)、《材料报送承诺书》、复试全程录音录像的电子版刻录光盘以及其它材料(包括资格审核材料、面试记录、专业英语材料、试题、其他考核材料等)上报医院研究生工作部,由医院统一审核汇总各学科复试结果,并上报学校研究生院进行上网公示10个工作日。
十、招生纪律
各学科和导师应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和责任感,坚持公平、公正,提高安全保密意识,确保各类试题不泄密,坚决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坚决抵制违规招生、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各学科(专业)负责做好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工作。
医院督查小组将统一选派政治过硬的人员担任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
十一、附则
本办法由医院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如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出台新的政策,以新政策为准。各学科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复试录取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医院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