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师资需求,2022年我市将招聘小学新教师360名,新教师学员50名,幼儿园备案制教师12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报考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能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与调配。
(二)年龄要求:1987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户籍要求:户籍不限。
(四)学历学位要求:
1.报考中学岗位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双”高校本科学历学位、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学位。
2.报考小学岗位的,需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需专科及以上学历。
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相对应。
(五)专业要求:
1.报考中学岗位的,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计划中的专业要求。
符合上述报考要求的义乌市培训机构教师,也可报考。
(八)其他要求:
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有工作单位的,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
3.根据义乌市教育系统有关教师退出机制被退出的人员、不胜任教学岗位被单位解聘的合同制或备案制教师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中学、小学不得兼报。
网上报名请认真阅读网页说明,特别提醒以下两点:
1.需使用IE10浏览器,若网页无法正常浏览,请启用兼容模式。
2.照片图像要求:宽144像素,高192像素(2寸蓝底大头证件照);文件格式:JPG;文件大小:10~20KB。
(二)资格初审
(三)缴费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含新教师和新教师学员,下同)3倍的岗位,按“先新教师学员,后新教师”的顺序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由笔试、试讲(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结束后,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入围人员进行技能测试,其余岗位入围人员进行试讲。
2.确定试讲(技能测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下列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招聘计划3人以下的按1:3,招聘计划3—10人的按1:2,招聘计划11—20人的按1:1.6,招聘计划21—40人的按1:1.4,招聘计划41人及以上的按1:1.2。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试讲(技能测试)。
5.总成绩计算。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按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或试讲(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各岗位从到低分按下列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小数的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同,以试讲(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招聘计划3人以下的按1:1.5,招聘计划3-20人的按1:1.2,招聘计划21人及以上的按1:1.1。
其他岗位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各岗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同一学科同时招聘新教师和新教师学员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先新教师,再新教师学员”的顺序分别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确定后,不再递补。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义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
(九)签约与聘用
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签约(聘用)手续。
所有拟聘用人员的聘用手续一般在2022年8月办理,拟聘用人员(不包括新教师学员和幼儿园备案制教师)为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境外留学人员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可按对往届生的有关要求报考,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年毕业的,按对应届生的有关要求报考,至2022年9月30日止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不予聘用。其中报考中学岗位的,大学本科学历的毕业学校须为全球排名前100名高校(学校排名可在公开资料查询);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本科须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或国外全球排名前100名高校本科毕业。
(二)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
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工作由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教育局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聘用后的新教师学员进入教育局新教师学员人才资源库,按照《2019年义乌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中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考核;设五年培养期,五年培养期满后未能的人员,退出新教师学员人才资源库,纳入备案制教师管理;培养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备案制教师有关规定执行。
(五)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的考核管理、薪酬待遇按照《义乌市中小学备案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义教人(202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准考证打印、笔试和试讲(技能测试)、资格复审、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签约和聘用等有关事项在中国义乌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部门公开—义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公告,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