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有不少求职者抱怨自己“千帆过尽”,却被入职体检卡住了。
不少人都觉得憋屈——明明自我感觉身体很好,有那么一两项指标不合格,就能完全否定劳动能力了吗?而且,不同企业的入职标准还各不相同,体检能不能过,全凭企业一句话。
企业入职体检合不合格,到底是谁说了算?
面试通关之后的“关口”
对于不少求职者来说,一份漂亮干净的体检报告远比想象的更为重要。
2023年,硕士毕业的应届生苏菲投递了一家浙江的国企,经过一轮笔试一轮面试后顺利拿到offer,开始入职体检。
第一次体检结束,公司直接通知苏菲尿检没过,需要复检。HR还强调复检是最后的机会,但并未说明是哪项具体指标出问题。她询问医院,被告知“单位不让说”。
相比于苏菲的虚惊一场,罗先生却没有这么幸运。
前不久,罗先生通过社招投递了一家广东大型上市公司的行政岗,经过一轮面试后拿到offer,进入入职体检阶段。
罗先生起初并没有在意。他之前入职两家上市公司时也被要求过体检,结果都是合格,距离上次入职体检不到一年,罗先生并不担心。
但这一次,他的入职体检报告上却写着“总胆红素偏高42”,被建议“3天后复查肝功能”。罗先生咨询了外院医生,医生认为这是轻微偏高不影响健康,而且罗先生的岗位并非特殊职业。
“HR说没见过这种情况,但我觉得这个拒绝理由有些牵强。”
不同于公务员招录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企业招聘的体检要求缺乏一个明确的指导性规范,哪些属于“不合格”,没有统一的评判尺度,还是用人单位自己说了算。
在北京某国企做人力资源工作的李女士介绍,他们公司的入职体检项目只是常规的体格检查,比如生命体征的测量、生化检查、影像学检查等项目,包含尿常规、血常规这些熟悉的检查内容。公司对体检结果的要求是“一般严格”,“只要不查出严重传染性疾病一般不会有问题”。
但是,不少求职者在体检上依旧面临着用人单位设置的各种门槛。
比如,2021年人社部就规定,除部分特殊职业外,企业不得在就业体检中要求求职者接受乙肝项目检测。但现实中,检测乙肝的情况仍然存在,且有求职者因为患有乙肝被用人单位拒录。
又比如,还有用人单位只认可合作体检单位的结论,不认可其他正规医疗单位出具的体检报告。
入职体检,非得检?
事实上,并非所有公司都设置有入职体检。北京的梅隆在互联网大厂和初创公司都做过HR,她任职过的几家公司都没有入职前体检的要求。
在北京某互联网大厂担任HR多年的范平则认为,一些企业,尤其是部分民营企业,不要求入职体检,一是因为员工入职后出现健康问题的概率较低,不值得公司负担体检成本;二是从政策上来说,大多数重症患者医疗期结束后可以照常返岗工作,影响并不大。
“在病假期内,公司实际支付的工资并不算多,可能一千个员工里有一个在医疗期的,因此付出的成本也不会太高,”范女士说道。
那么,入职体检到底是法律规定,还是用人单位规定呢?
体检过不过,谁说了算?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法官易小波认为,如体检中心在体检报告中直接建议用人单位是否录用劳动者,已超出医学诊疗范畴,会对劳动者就业权带来不利影响,甚至造成就业歧视,这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通过专业医疗程序,医生对体检者进行正确规范的检查,如实填写报告,做出医学判断,这是医者本职。但是体检者能否录用,职权并不在医生。
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以“体检不合格”为由拒录求职者吗?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沈建峰直言,招聘单位发现劳动者存在影响劳动力提供的疾病,有权拒绝录用。但如果身体状况不影响劳动提供,或不属于法律明确基于该状况对劳动者进行区分对待的情形,则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录用劳动者。
因此,企业在享有用工自主权的同时,也要符合法律规定,招聘过于对“体检指标”吹毛求疵,本质仍是一种就业歧视。如何规范定义“身体健康”这一模糊的概念,才是企业亟待思考的议题。
有规矩好办事。各个企业不妨结合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录用体检标准。只有标准清晰合理、招聘时提前告知、体检时有规矩可依,才能真正让求职者安心,企业也能省去不少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