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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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专业要求: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
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100%)
02办公室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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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相应学位;专业要求: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2023年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副高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见职位信息栏)
(一)招聘对象
1、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硕士应届(2023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对口的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取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专业对口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非本市行政区域内户籍人员。
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各单位招聘简章。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3、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及招聘程序
(一)招聘单位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共涉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7家市直事业单位,具体招聘单位有:十堰市太和医院、十堰市人民医院、十堰市中医医院、十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十堰市妇幼保健院、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十堰市中心血站。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招聘岗位、条件、程序等有关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招聘单位联系。各单位招聘程序详见附件:2023年十堰市太和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2023年十堰市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2023年十堰市中医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2023年十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简章、2023年十堰市妇幼保健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2023年十堰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2023年十堰市中心血站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
三、其他事项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体检和考察。
本公告由十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各单位招聘简章(附件)中所列的内容,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