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可以明确地说,缴纳了新农合以后,即使你一分钱都没有报销或享受新农合的政策,都不能退回的,这是为什么呢?
我们国家的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在2002年10月,我国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积极引导农民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最早的新农合缴费是10元每人每年,然后随着报销比例的逐渐提高,以及报销范围的加大,农民群众缴纳的比例逐渐提高,由10元上涨到了今年2022年的320元,可以说是提高了32倍,但是农民群众交纳的新农合,是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不起病的问题。
但是农村缴纳的新农合,是进入大病统筹的集体账户,不像城镇职工居民缴纳新农合以后,会进入职工的个人账户,城镇职工的账户里面有一定的钱,钱多钱少就看医保缴纳的比例多少,以及自己看病买药物消费了多少,农民群众缴纳的新农合,都是统一的进入各县市的医保部门的集体账户,农民群众没有个人的账户。
所以农民群众缴纳的新农保,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也可以叫作农村统筹医疗保险,就是新农保,农民群众除了生病住院,以及日常的开药,可以进行报销以外,最重要的就是有大病的时候,能够获得大病统筹保险报销。
我们来看一个真实的案例,我们村里一位亲戚得了甲状腺癌,需要做手术切除,他在我们三甲医院,住了7天以后,花费了3万多元钱,按照大病统筹报销的比例,起付线为2万元。超过2万元的部分,可经由大病医保报销;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2万元—5万元的报销比例为大病医保按照50%报销。
从这个事例就可以看出,缴纳新农合最主要的就是,除了平时的买药和住院报销以外,最大的目的就是防止大病时,能够得到报销,根据人的身体情况不同,以及一些重大疑难病症,花费的医药费较高,有得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医药费,这于农村的家庭来说,可以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只有交纳了新农合以后,才能减轻自己的负担,能够报销绝大部分的医药费,让农民群众看得起病,解决农民群众的医药负担。
反过来说,如果你自己不缴纳新农户,那就可以说失去了一个重要的医疗保障,当你自己生重病或者是大病的时候,对于农村的家庭来说,真的没有办法支付几十万的医疗费用。
寒假期间,我在网上调看了大量关于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资料。了解到我国近几年来关于农民保障制度所做的一些成就我决定利用寒假对我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进行简单调查。我简单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群众调查问卷,查阅了关于新农合的知识,分析了农民对医疗保障的主要看法。总体了解如下:
一,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由我国农民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为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普遍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个范本,不仅在国内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而且在国际上得到好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XX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预计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农民大病统筹工作改称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筹资标准不能低于30元/人,其中县财政补助10元,乡镇财政补助5元,农民筹资15元。归纳起来是筹资提高,政府补助多,农民受益面大,为患大病的农民建立了保障,最高给付额达到XX0元。
二,建设新农合的意义
三,历史弊端
四,实施中的一些问题:
1、社会满意度低
2、障水平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而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3、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不到位
现有的宣传多集中在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表面好处上,没有树立起农民的风险意识,也没有体现出重点,没有对那些不参加的农民进行调查,使得宣传大多停留在形式上。许多农民并不真正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他们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没有必要花那个冤枉钱。还有一些农民认为它跟以前的义务教育保证金一样,最后被政府骗走了,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宣传也没有把具体的理赔标准发给农民,使得他们在理赔时,看到那么多药费不能理赔一些农民有被欺骗上当的感觉。
4、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登记、理赔程序过于繁琐
首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登记程序繁琐。其次农村合作医疗的理赔程序也很繁琐。城镇居民的医保都是可以拿来抵押一部分医药费的,可以直接在卡上交医疗费的,事后再来结算。国外的医疗保险更是让医院、医生与保险公司而不是患者发生直接的利益关系。而有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要农民先垫付,这样如果一些农民借不到钱还是看不起病,然后持着有关手续到合作医疗报帐中心申报,最后又要去信用社领钱。有的村庄离报帐中心和信用社很远,来回的车费都比较贵。繁琐的登记、理赔程序增加了农民许多不毕业的麻烦,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最佳答案枣阳市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方法:
第二十三条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门诊补偿费用按每人每年18元标准划入门诊家庭帐户,包干使用。每户年门诊医疗费用补偿数额不得超过家庭帐户总额,年末有节余可转下年度使用,但不得抵缴下年度合作医疗基金个人应缴费用。
第二十四条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因病住院治疗,可获得住院期间包括药费、床位费、诊查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输液费、输血费、输氧费、常规影像检查以及常规化验(血、尿、大便常规)费用的补偿。
住院医疗费补偿设立起付线和封顶线,起付线标准为:镇级定点医疗机构80元,市中医院100元,市妇幼保健院150元,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三医院、泰康医院、南城卫生院城区部、开发区卫生院、卫校附院、爱普眼科医院200元,市外定点医疗机构500元;封顶线为50000元,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为每个人在1年内住院医疗费累计补偿总额不超过50000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次住院的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下时由个人负担,超过起付线后的医疗费用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基金中按比例补偿:
(一)在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医疗费用在80元的部分补偿
80%;
(二)在市中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在100元的部分补偿70%;
(三)在市妇幼保健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在150元的部分补偿65%;
(四)在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三医院、泰康医院、南城卫生院城区部、开发区卫生院、卫校附院、爱普眼科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在200元的部分补偿60%;
(五)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医疗费用在501元至至5000元(含5000元)部分补偿40%;5000元的部分补偿45%。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孕产妇住院分娩每人补偿350元。
参合农民因危、急、重症等情况在门诊实施紧急抢救后住院的,其门诊紧急抢救费并入住院费用中报销;参合农民在一年内患同一种疾病连续转院治疗的,只计算其中最高级别医院的一次起付线;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优抚对象取消住院起付线标准。
第二十五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办法:
(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定点村卫生室、卫生院门诊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服务机构直接从合作医疗证门诊家庭帐户中扣减;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由就医者持门诊医疗费用发票回户口所在地定点村卫生室办理补偿手续。
(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疗服务机构在就医者出院结算时即时补偿,补偿部分的费用由医疗服务机构先行垫付,就医者出院时只需缴纳补偿后自费部分的费用。
(三)环城、北城、开发区辖区内参合农民在当地卫生院住院的,其报销政策执行乡镇卫生院有关报销政策和规定。
(四)经市合管办批准转到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就医者先行垫付,出院后30日内凭转院证明、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书、出院病历小结、医疗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枣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镇合管办按规定办理补偿手续。
(五)未按规定办理市外住院审批手续、在非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以及外出打工、暂住、探亲期间非抢救异地住院的医疗费用,按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相当级别医疗机构各段报销比例的70%进行补偿。
(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外出打工、暂住、探亲期间因病需住院的,原则上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并补偿;因抢救异地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第二十五条第四、五项规定补偿。
(七)定点医疗机构要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住院患者填写医疗费用清单,并由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签字认可。凡未经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签字的医疗费用,合作医疗基金不予补偿,患者也有权拒付。
(八)定点医疗机构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垫付补偿费用后,按市合管办规定每月定时向市合管办上报报销资料,市合管办审核并报市财政局复核后,将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的补偿资金核拨到定点医疗机构。
第二十六条
下列费用不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
(一)使用《枣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之外的超标药品费用;进口药品和材料费;
(二)斗殴致伤、自杀、自残、服毒、酗酒、公伤、被雇用工伤、机动车辆造成的交通事故等所致的医疗费用;违法犯罪发生的费用;
(三)假齿、义齿、非功能性整容、美容、体疗、药浴、非治疗性矫形、瘦身、视力矫正、义眼安装、义肢、移植的器官源(贡或供体)、计划生育(如婚前检查、刮宫、上环、结扎、输卵管再通术等)、职业病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经鉴定属医疗事故或已经产生医疗事故争议尚未经过鉴定的医疗费用;
(五)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流行和群发性中毒事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各种防疫、保健、遗传学诊断治疗、艾滋病检查治疗、性功能诊断治疗、性传播疾病及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
(八)普通病房以外的病房费、陪护费、护工费、洗衣费、煎药费、膳食(含营养餐、药膳)费;
(九)自点药品和医学检查费用,与疾病无关的检查、治疗费用(排除性的诊断检查费用除外),不符合处方用药的药品费用,违反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费用等;
(十)属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象的住院费用;
(十一)违反其它有关规定的。
第二十七条
住院期间确属诊疗需要的CT、彩色B超、核磁共振等大型检查治疗实行事前报批制度,每项每次费用在200元以内的据实纳入补偿范围;超过200元的,按200元纳入报销范围。骨科疾病手术中使用的交锁钉、动力髁、动力髋每次住院在2000元以内的部分、颅骨或脊柱部位手术内固定材料和髋关节置换每次住院在3000元以内的部分、骨科其它部位的其它内固定材料每次住院在1000元以内的部分据实纳入报销范围,超过部分不予报销。眼部手术植入的人工晶体材料费400元以内部分据实纳入报销范围,超过部分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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