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郊村作为地理位置特殊且边界模糊的治理单元,其治理具有复杂性和动态性特征。基于合供的视角对青山村进行纵向案例研究,发现城郊村的更新与治理要坚持多主体参与的合供,并形成制度上的创新。在此基础上,通过吸纳更多参与主体和激发参与动力来保障合供的延续性。城郊村更新与治理是一个螺旋上升的发展过程,长期的合供会逐步促进生态系统化,最终形成超越合供本身的制度安排,成为城郊村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制度支撑。青山村的合供实践启示,在城郊村更新与治理中,应发挥多元主体的治理优势,以多主体参与合供为切入点,结合不同城郊村实际,探索更新治理可适性路径,最终形成自身的长效机制。
关键词:合供;公共服务;乡村治理;制度安排;乡村振兴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包容性绿色增长的理论与实践研究”(19ZDA048)阶段成果。
一、问题的提出
乡村治理有效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并进一步解决农村相对贫困问题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之一,更是国家治理提升的关键构成要素。现阶段,我国农村地区在人居环境、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上都有了明显提升,但我国的大国特征决定了不同地区的农村在发展上还存在较大的差异。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将村庄分为集聚提升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搬迁撤并类村庄四类,并提出了分类振兴举措。作为地理位置最为特别的一类村庄,城郊村庄在发展过程中更容易受到城市资源的辐射。特别是在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的指导以及鼓励劳动力在城乡间“双向流动”的政策支持下,城郊村成为我国探索以中小城市和县域范围乡镇为目标的就地就近城镇化模式的前沿阵地。“就近城镇化”不同于城市向周边乡村的扩张,也不仅仅是简单的户籍类型改变,它强调的是因地制宜以生态为导向,通过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和产业的转型升级,重构乡村的“三生空间”,改变就业形态以及完成乡村治理的制度创新,自然而然地实现农业人口的非农化转变。
公共服务的规模与水平对于地区的发展影响显著,我国政府也一直致力于扩大包含农村地区在内的公共服务规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公共服务发展迅速,在历史性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后,我国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即便如此,我国在公共服务上还存在诸如需求和供给间存在结构偏差,不同区域主体从基本公共服务中获益不均等,基本公共服务成本较高,基本公共服务无法精准,基本公共服务的产出效率和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的动力和供给有待改善。针对这些问题,注重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的全新模式、全面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尽管政府是基本公共服务的最重要提供者,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在这一过程占据主导地位。从公共政策的制定到执行,本质上都离不开公众参与,即没有公众参与合供,政策难以执行。事实上,合供存在于公共服务的各个环节(包含决策、生产、分配和评估等),其参与主体除了政府和公众外,也要高度重视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和治理的重要作用。社会组织能够与政府、居民、流动人口等密切协商,获取准确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信息,进而形成协同效应。
基于此,本文将基于青山村的案例,从合供视角出发,把城郊村的更新过程分为不同阶段,并分析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参与主体(下文统一称为“各参与主体”)是如何形成有效合供的。同时,本文还试图分析合供视角下城郊村治理运行的逻辑。即在研究过程中,分析清楚各主体在城郊村的更新与治理中是怎样发挥作用的?他们是如何解决矛盾形成有效合供的?城郊村更新与治理的长效机制是怎样运转的?本文之所以注重对研究问题的解释和机理刻画,旨在发现典型案例现象背后隐藏的一般规律,并对一般规律进行归纳、提炼,形成理论观点建构,进一步为实践提供建议。因此,本文研究结论将以命题形式呈现。在实现以上研究目标的过程中,本文创新点如下:第一,基于合供理论构建研究分析框架,将城郊村更新和治理的过程看作各主体合供的过程,纳入一个研究框架。第二,从动态的视角出发,刻画城郊村不同阶段的参与主体在参与乡村更新与治理过程中的身份转变与融合。第三,更进一步地构建出城郊村更新与治理的长效机制。本文构建的基于合供理论的城郊村更新与治理长效机制对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模式探索和不同类型乡村的分类振兴有着相应借鉴意义和指导价值。
二、文献综述与分析框架
城郊村作为地理位置特殊且边界模糊的治理单元,其治理具有复杂性和动态性特征。特别是在当前阶段,我国的乡村治理进入新阶段,在中国特色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要求下,城郊村的更新与治理显得尤为重要。与其他农村地区不同,城郊村普遍面临更加明显的诸如身份认同、公共服务、话语权、制度逻辑冲突等问题。这些多元分割是推进共同富裕实现乡村振兴必须解决的治理断点,因此就必须针对治理断点找到相应的治理接点,推动城郊村的治理向融合治理转型。“治理接点”的概念借鉴了“接点政治”这一概念,用来描述与解释国家和农民的关系,它同时强调国家政权的合法性与基层地方的认同,所谓“接点”是地方治理存在的短板。针对城郊村的“治理接点”问题,学界进行了较为广泛的探讨与研究。除了从治理的主体、制度、模式和结果进行研究外,城郊村由自治转向共治是解决其由地理空间与社会空间叠加而产生的治理复杂性的有效路径。因此,从“治理接点”出发,对已有研究进行回顾是找到解决“治理接点”切入点,并进一步构建本文分析框架的关键。
(一)公共服务与公众参与:解决城郊村“治理接点”的切入点
基于以上综述可以发现,城郊村更新与治理的关键是解决城乡二元体制给城郊村治理带来的“接点”,而“接点治理”的突破口在于城郊村向融合治理转型过程中公众参与的公共服务,即通过公众参与公共服务弥合不同利益群体间的冲突,形成符合城郊村自身发展更新的制度逻辑与制度安排。因此,本文引入公共管理中的合供理论进一步构建分析框架。
(二)从公众参与到合供:治理中多元主张分析框架的构建
图1合供视角下城郊村更新治理的分析框架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方法选择
(二)案例选择标准
本文基于理论抽样原则选择具体案例,并在选择具体城郊村的过程中遵循了以下两点标准:第一,案例的典型性。本文目的在于刻画城郊村在更新与治理过程中不同阶段勾连递进的演进过程,并试图构建城郊村更新与治理的运行机制,因此选取的案例必须是在更新与治理过程中成果突出的城郊村。杭州市青山村在更新与治理过程中成为杭州乡村振兴的新标杆,并入选自然资源部生态产品价值案例,同时,《人民日报》也刊发了《在青山,遇见“未来乡村”》介绍青山村的成功经验;第二,案例的完整性。所选取案例要确保可以访谈到城郊村在更新与治理中的参与主体,并且根据案例研究的进展受访人愿意接受回访。同时按照三角验证的要求,受访的组织和企业拥有的内部资料较为完整,并且他们愿意提供,这为研究奠定了所需要的丰富原始素材基础。本文的研究团队除了高校研究人员外还包含长期嵌入青山村的新村民,在调研与资料收集过程中可以最大限度保证案例的完整性。基于上述标准和原则,本文选取杭州市的青山村作为研究城郊村更新与治理的案例。
(三)数据收集与阶段划分
青山村是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下辖的一个行政村,距离杭州市中心42公里。村内环境优美,森林覆盖率接近80%,拥有丰富的毛竹资源。青山村附近的龙坞水库建于1981年,常年为青山村及周边村庄提供饮用水。2020年10月到2023年3月,研究团队成员嵌入青山村进行了长期的跟踪调研。在具体调研中,团队采取非结构式访谈方法、观察法和田野调查法,对乡镇和村级党政干部、新村民、老村民、企业管理人员、社会组织负责人等进行访谈,在访谈的基础上深入治水的水库、创业企业、新型农村社区等进行观察。经过详细记录和认真整理,筛选出16.3万字左右的有效文字记录。此外,为了提高本案例分析的质量,团队还收集了丰富的二手资料(主要来自政府文件、媒体报道、会议记录等)作为对一手资料的有益补充,整理后的有效文字约10.6万字。
根据青山村更新与治理过程中的关键事件,可将其历程分为三个阶段(见图2):第一阶段是水源保护阶段(2014—2019年),即合供开始阶段;第二阶段是建设艺术乡村阶段(2017—2022年),即合供发展阶段;第三阶段是经营乡村阶段(2020—2023年),即形成合供阶段。
图2青山村更新与治理阶段划分
(四)数据分析与编码
图3编码过程与结构
四、案例分析与发现
根据前文构建的分析框架和编码结果,这部分将对青山村更新与治理的三个阶段进行详细分析,在刻画青山村形成有效合供路径的基础上构建城郊村更新与治理长效机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城郊村更新与治理长效机制运行过程中各要素发挥的关键作用进行详细分析研究。
(一)水源保护:合供的初步形成(2014—2019年)
1.合供可行性:城郊村更新与治理的契机
城郊村治理的复杂性与动态性决定其更新过程的特殊性与反复性,完全照搬其他地区成功经验或者单方面投入各类资源的做法不能解决城郊村存在的“治理接点”。因此,找到“治理接点”的突破口是城郊村有效更新的关键。作为城郊村更新的切入点,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也是青山村进行更新的着力点。资源禀赋良好和生态脆弱性作为青山村在这一阶段的特点为其更新提供了契机,两个特点之间的矛盾在给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带来难度的同时,也提供了合供的可能性。一方面,青山村地理位置上紧邻杭州,且有丰富的森林资源与水资源,在践行“两山理论”,分担部分城市功能上容易形成明确的定位;另一方面,当前阶段青山村水资源严重污染,毛竹产业低效发展,加之村民生态环保意识薄弱,使得之前环境保护流于形式,造成其生态环境脆弱,以生态为导向进行水源质量治理与改善迫在眉睫。
2.合供信任累积:多主体共同参与和行动专业化
治水作为一个复杂且专业的公共事务,不能依靠单一方面的力量。多主体共同参与和行动专业化是治水的关键。青山村上级政府与大自然保护协会、万向信托等企业和机构展开合作,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形式保护龙坞水源地。虽然这一形式忽略了合供强调的公众参与,但大自然保护协会在生态保护方面与万向信托在资金支持和运营上的优势也是治水不可缺少的要素。随后,张海江作为大自然保护协会治水项目的负责人进驻青山村,并在村干部帮助下以承包经营权信托的方式租下43户农户在龙坞水库汇水区的500亩毛竹林地。至此,部分公众与政府和社会组织等多主体参与治水的合供初步形成。参与保护水源的村民以“不再使用杀虫剂、除草剂,等待大自然自我恢复”为约定参与到了治水政策的制定、实施等过程,社会组织则以专业性成立“善水基金”,并形成了支持青山村水源地保护、绿色产业发展、多方参与和可持续的生态补偿机制。通过行动专业化的多主体共同参与,青山村治水效果显著,龙坞水库水源水质在2019年达到国家Ⅰ类水质标准。政府的正确引领、大自然保护协会和万向信托的专业帮助及村民的支持参与使得合供效果显著,主体间也在合供中积累了信任。
3.制度创新:城郊村更新与治理制度基础的形成
生态补偿机制是可持续性的治水机制,在确定具体关于治水和生态保护事务时,其中的决策委员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个基于治水并兼具基础治理功能的制度安排在这一阶段形成。这是城郊村更新与治理的制度基础,也是一种制度创新。以“善水基金”为依托的生态补偿机制实际上为基于治水形成的合供提供了继续和扩展的可能,其运行逻辑是当地村民作为投资人以财产权信托的方式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委托给“善水基金”集中管理。除此之外,其他机构、企业或公众个人也可以通过投资或者捐赠的形式参与信托,在此基础上成立包含所有主体的决策委员会,各方对资金使用、林地管理等重大决策拥有平等的投票权。为保证信托的公益性和所有决策符合生态保护目标,大自然保护协会拥有“一票否决权”。同时,善水基金出资成立“水酷”公司作为产业开发和市场运营的主体,收益主要用于支付信托的日常运营费用、村民林地承包经营权的生态补偿金、信托到期后的分红和水源地的日常保护管理费用等。这一制度创新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各方的利益,公众参与真正做到了成为合供的决策者、参与者、公共服务的生产者以及成果的受益者。
通过本部分对青山村更新与治理第一阶段的案例分析,本文得出以下命题:
命题1:城郊村的更新与治理需要选择符合村庄自身特征和具体情况的切入点,为多主体参与的合供提供可行性,在此基础上形成信任累积,并初步形成制度上的创新。
(二)建设艺术乡村:合供过程中的冲突与融合(2017—2022年)
青山村更新与治理过程的不同阶段并不是割裂的,它实际上是一个勾连递进的过程。在第一阶段治水的过程中,作为外部组织的具体实施人,张海江在基层村干部的帮助下利用公益基金的资助,从农户手中租下了500亩的毛竹林作为水源的保护林。这一事件实际上为张海江真正“嵌入”青山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纽带,也为接下来“新村民”群体的形成找到了合作模式上的范本。新村民的到来不仅丰富了合供的主体,也促进了各参与主体在经历不断冲突与融合后达到更高水平的融合。
1.合供延续性:外部吸引力和内部内生动力
2.合供水平提升:从冲突走向融合
青山村“新村民”群体的真正形成还是从张雷团队迁居开始的。作为合供的外部参与者,张雷起初仅仅是给村民赋能。但在具体的赋能过程中,张雷团队也选择留了下来。做出这个决策是基于以下三点原因:首先,青山村的自然环境与城市掀起的城建狂潮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恰恰解决了张雷团队融设计图书馆选址的难题;其次,青山村基层政府的主导以及张海江在治水阶段承包毛竹林的模式为张雷团队留下来提供了基础的保障,张雷团队与房东签下了“20+2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成了真正青山村“新村民”;最后,青山村在历史上就是一个移民聚集地,和其他传统村庄相比,对于外来人口的包容性要高出很多。这也为新老村民之间能够化解冲突并走向融合提供了历史文化支撑。
冲突的解决与制度安排的创新并不是偶然的,结合集体行动理论从整体分析这一阶段的脉络可以发现,在乡村事务的处理与治理过程中,各参与主体在各领域的合作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彼此之间信任的积累。实际上青山村村民在村庄更新与治理的过程中参与公共产品与服务供给的本身就是集体行动理论发展的过程。从早期对于集体行动理论的研究来看,大自然保护协会、阿里巴巴基金会、万向信托、村两委、村民、区水务集团在青山村保护水库水源实际上是治水具有共同利益的群体为实现治水这一共同利益而采取集体行动。而新老村民的冲突则符合Olson对集体行动理论关于共同利益与个人利益可能存在冲突的补充。而冲突的解决取决于成员之间形成的信任与交流,这也是彼此之间合作升级并达成集体行动的基础。因此,从集体行动理论的发展逻辑出发,青山村新老村民冲突的解决并不是偶然的,而是包括新老村民在内的所有参与青山村治理的主体长期共同形成集体行动的必然结果。
在冲突与融合中,青山村的合供水平不断提高并取得成果。新村民根据自身的专业优势引导村民一同参与中国传统手工艺的发掘与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融入艺术、设计领域,最终形成了以“融设计”为代表的、集教育与公益于一体的全新文创品牌,并拓展了青山村民的增收渠道。在此基础上,青山村逐步形成了“青山市集”“青山学堂”“融设计”等文旅特色品牌,并开展青山幸福夏令营、全国自然教育论坛、融设计年会、青山talk、稻田音乐节等数十场活动,这也为文旅赋能乡村发展和城郊村更新与治理提供了良好的范本。
3.制度厚化:制度完善与运行
从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青山村在艺术乡村建设阶段中的冲突与融合都符合合供理论的基本逻辑。在共同利益下的合作促进了不同群体间的信任,也促使了合供的产生,但合供过程中的冲突也是不可避免的。就像冲突不可避免一样,它也不是不可解决的。不管解决冲突是基于之前的信任,还是基于更高的合供目标,我们都不应该忽视政府在中间的作用。青山村村两委以及上级政府在解决新老村民冲突中发挥了关键的协调作用,正是因为政府作为参与主体的存在,才会让青山村的集体行动形成了更稳定与更具约束力的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安排是基于前一阶段的制度厚化,也为新老村民的融合提供了制度保障,从而有利于青山村向经营乡村的目标迈进。在这一阶段,青山村通过冲突与融合实际上形成了一个具有特色的城郊村更新与治理制度安排的雏形。
基于以上对第二阶段的分析,本文得出以下命题:
命题2:在更新与治理的过程中,城郊村在发挥人际关系网络外部吸引力的同时要挖掘内部内生动力,通过吸纳更多参与主体和激发参与动力来保障合供的延续性。
命题3:城郊村更新与治理是一个螺旋上升的发展过程,要发挥各参与主体的优势,基于信任累积和共同目标,不断进行制度厚化,为解决不同主体之间的冲突提供制度保障,也为形成新的制度安排提供可能性。
(三)经营村庄:合供后的城郊村治理(2020—2023年)
经过前两个阶段后,青山村的更新与治理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各主体参与的合供沿着“合供可行性—合供延续性—合供稳定性”的路径发展,也逐步由合供信任累积到合供水平提高向合供生态系统化转变,并在合供基础上通过制度厚化,最终形成制度安排的创新。青山村在经营乡村这一阶段也正式完成了城郊村的更新。
1.合供稳定性:合供的领域与方式丰富多样
经过前两个阶段的发展,青山村形成了有效的合供基础。合供领域也从之前的生态保护领域逐步发展到了乡村建设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整村经营以及乡村治理等领域。2020年,杭州市将青山村定位为“未来乡村实验区”,以探索构建有舒适感、获得感、归属感、安全感和未来感的新型乡村功能单元。合供领域的增加使得村民可以广泛参与其中,青山村村民也告别了传统的生产方式,进行本土创业,青山村外流劳动力也开始逐步返乡创业。同时,青山村村集体经济也发展迅速,2020年的村集体收入较上年增长50.25%。在政府引领、新村民带动、公众广泛参与下,目前青山村已成立强村公司、绿水公司等专业公司,培育民宿和农家乐10余家、手工制品工坊2家、文创产业2家;此外,青山村还有环保教育自然营地、大自然学校等,新产业、新业态在青山村发展趋势良好。这一阶段,青山村已经形成了基于新村民、老村民和基层政府为主要主体的具有稳定性的合供模式(见图4)。
图4青山村更新与治理过程中的合供稳定性
从图4可以看出,政府、新村民和原有村民作为三个主要的主体,分别发挥不同的作用。政府在发展方向、政策支持和协调主体间关系上发挥了引领指导作用;新村民则带来优质的各类资本和产业项目,并以生态环保为目标带动青山村的更新;原有村民在保留乡土文化基础上激发自己主动参与合供的内生动力;三个主要主体发挥各自优势不断融合,最终形成稳定的合供,并共享合供的成果。
2.合供生态系统化:参与主体持续增加与形成稳定共识
所谓合供生态系统化是指在经营乡村这一阶段,青山村的更新与治理更具包容性,合供的其他主体进一步增加。除了返乡的农民工外,城市中产阶级也以志愿者的形式参与到青山村的合供中。此外,我国治理中的科层体制使得很多职能不能延伸到最基层的乡村治理中,但青山村通过包容性的合供促进了各职能部门打通乡村治理的“最后一公里”:杭州市城管局主动下沉青山村参与合供,向青山村赠送共享“小红车”,为村民和游客提供公共服务。不同的合供主体也在合供中基于文化形成了新的认同与共识,进而使合供生态系统化(青山村的合供生态系统图见图5)。
图5青山村更新治理过程中形成的合供生态系统
从图5可以看出,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社会组织、企业与新老村民一起成为青山村发展的参与主体,不同的参与主体形成了“建设艺术青山,人人参与”的共同目标,并根据自身优势将资源、社会资本、人力资本和知识带入青山村,形成了共同学习的机制。与此同时,基于治水阶段的目标,形成了生态发展的定位,在这一定位下除了乡村发展中拓宽村民收入渠道与共同富裕外,青山村更加注意在可持续发展前
3.制度安排创新:制度支撑体系的形成
新的制度安排,是基于合供不断发展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在吸纳多方参与的基础上保障村民参与和生态导向,形成具有包容性的基础自治制度。在新的制度安排下,青山村的更新与治理取得显著效果,逐步成为整个余杭区乃至杭州市“未来乡村”建设的样板。基于以上,本文得出以下命题:
命题4:长期合供使得合供具有稳定性并逐步实现生态系统化,最终会在城郊村更新过程中发展为基础治理的新制度安排。这一制度安排超越合供本身,成为城郊村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制度支撑。
五、结论与启示
(一)研究结论
基于合供的分析框架,本文以杭州市青山村的更新与治理为案例进行纵向研究,来分析青山村不同阶段合供的产生与发展,并刻画出城郊村进行制度安排创新的具体演变历程。在文本分析和案例研究过程中,本文运用扎根理论提炼出城郊村更新与治理过程中的关键要素和主要概念,梳理出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的机理,并构建出城郊村更新与治理的长效机制,即合供生态系统。同时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城郊村的更新与治理需要选择符合村庄自身特征的切入点,为多主体参与的合供提供可行性,在此基础上形成信任累积,并初步形成制度上的创新。除了城郊村治理本身存在复杂性外,客观条件不同和地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加剧了城郊村更新与治理的复杂性。尤其是作为距离城市较近的边缘地带,城郊村公共服务水平与城市差距十分明显,因此在城郊村的更新可以通过合供来提高其公共服务水平。但在合供的具体方向上,要充分考虑自身的特征和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需要的更新路径。
第二,在更新与治理的过程中,城郊村在发挥人际关系网络外部吸引力的同时要挖掘内部内生动力,通过吸纳更多参与主体和激发参与动力来保障合供的延续性;城郊村更新与治理是一个螺旋上升的发展过程,要发挥各参与主体的优势,基于信任累积和共同目标,不断进行制度厚化,为解决不同主体之间的冲突提供制度保障,也为形成新的制度安排提供可能性。合供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多主体广泛参与,特别是公众的广泛参与,因此在吸纳外部人才的同时,要积极激发内部村民参与合供的内生动力,激发合供活力。在合供时,要处理好不同主体之间的关系,要根据具体实践进行制度厚化,为形成新的制度安排奠定良好基础。
第三,长期合供使得合供具有稳定性并逐步实现生态系统化,最终会在城郊村更新过程中发展为基础治理的新制度安排。这一制度安排超越了合供本身,成为城郊村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制度支撑。良好的制度安排是城郊村长期治理走向乡村振兴的基础,因此要超越合供本身,积极探索构建具有包容性的制度安排,这样在面临发展中的复杂问题时,可以更好地解决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政策建议
本文通过研究合供在青山村更新与治理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构建出合供生态系统化后的运行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出青山村形成的制度安排,这对于新形势下城郊村的治理与振兴提供了有益经验。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持续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治理优势,让更多主体参与到以合供为基础的城郊村治理中去。要吸纳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个人和组织参与城郊村的更新,确保在更新的不同阶段面临不同问题时,可以及时提出合适的解决方案。在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公共服务质量持续改进与发展的绩效评估体系等措施,促进各主体协调发展,提高治理的韧性,进而提升城郊村更新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第二,要确立符合自身的定位,切忌“照搬照抄”。城郊村基层政府机构在借鉴成功案例有益经验的基础上,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现有制度安排进行二次创新。特别要注意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形成自己的特色。
第三,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促进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在城郊村更新过程中,基层政府要充分发挥协调机制,调解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确保更新过程中各项决策的顺利实施。要引导不同主体基于城郊村本身形成统一的身份认同,在相同认同的框架下化解矛盾,持续向前发展。
第四,加快形成城乡互动、城乡融合的良性发展局面,建立产业之间与区域之间的协同发展机制。城郊村在更新过程中要主动融入城市、区域乃至国家的发展规划中去,以更高的要求强化人才支撑,吸纳精英人力资源,高效聚合城郊村更新与治理的支持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