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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美容美发店、教培机构等等,随着预付费这一消费形式越来越常见,消费者如果对服务不满意应该如何维权?又如何识别合同中的“霸王条款”?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苏州虎丘法院公开了一起涉及预付费的维权案例,提醒消费者防范风险、合理维权。
2022年6月,苏州市民小李来到一家美容美发店理发时,接受了工作人员的免费按摩服务,在推销下充值了3万元的会员卡。后来李某认为这家美发店的服务中变相强制高消费,存在欺诈消费的行为,要求退钱退卡。双方因协商不成,小李诉至法院,要求退还费用2.5万元,并赔偿5万元。美发店则辩称,在为小李提供服务项目时明确告知价格,而且会员卡中明确“如因自身原因导致不想使用该会员或套餐时,本店不允许退款”,因此申请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审理认为,对于被告提出的“会员卡充值不退”条款属于霸王条款,并不能生效。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庭长助理赵建荣介绍:“在这种情况下,这个条款是排除了消费者自身选择权。同时免除了经营者义务的一个格式条款,在法律上是无效的,相应的款项应该得以返还。”法官提醒,商家在制定条款的时候也要考虑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一个公平合理的条款,就会大大减少双方产生的纠纷。
那么哪些情况下消费者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呢?赵建荣介绍:“确实是商家服务存在一定的问题,或者是服务的水平达不到预期的一个标准,双方在履行过程当中,消费者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在另外一种情况下,消费者单方想解除合同的话,因为他毕竟没有享受到对应的服务,是可以申请解除的,只不过在解除合同的时候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具体的数额的话要结合双方合同约定的条款,以及实际履行情况进行一个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