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昆明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围绕“保安全”“反欺诈”两个主题,查办了一批民生领域违法案件。4月18日,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
不可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
该行为属于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权利,盘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处以罚款。据介绍,经营者作为格式合同的起草者和提供者,不得利用“优势”免除自己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义务,也不能增加自己的权利,否则对于消费者是不公平的。
昆明高新区练加健身房《入会协议书》“会员的权利与义务”模块第五点中,印有“会员卡一经出售概不退还”字样。健身房印制发放的会员卡背面“使用须知”中,也印有“此卡一经办理概不退款,不找零、不兑换现金”字样。该行为系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的行为,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企业因销售不合格产品被处罚
针对官渡区利尔达摩托车配件经营部销售不合格摩托车乘员头盔行为,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不合格摩托车乘员头盔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因富民县富裕化肥经营部销售不合格过磷酸钙肥料,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富民芳芳建材经营部销售的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经检验鉴定为不合格,富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行为并处以罚款。
昆明宝盾经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部分汽车配件外包装上的标识,与丰田汽车公司持有的注册商标标识相同,且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被查获汽车配件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经丰田汽车公司鉴定,辨别为侵犯丰田汽车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对此鉴定无异议。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没收侵权汽车配件和违法所得,并给予行政罚款。(董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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