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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河南
第一期(投诉类)
职业投诉举报件处置回复参考模板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七条“来件同时提出投诉和举报,或者提供的材料同时包含投诉和举报内容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对投诉和举报予以分别处理”的规定,注意按来件内容做好处置。
对涉及投诉的,先核实交易状态是未成功、成功、成功后已退货退款或仅退款未退货等情况,对交易处于成功状态的,考虑到当前对是否要告知诉求问题有争议,因此,回复时可告知:如有异议,你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某某市人民政府咨询是否具备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或在六个月内向某某市人民法院咨询是否具备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
对涉及举报的,注意按《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落实好对举报人信息的保密要求,对有要求奖励的可告知本次举报有无奖励情况。
然后,按照“依法有据、程序到位、胆大心细、灵活高效”的原则,参考以下模板因件制宜予以回复,做到内容简明扼要,莫要画蛇添足。
一、投诉处置回复类
(一)常规职业投诉类
1、经核实,双方当事人无实际交易行为,不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我局决定依法不予受理。(未受理的情况)
2、经核实,双方当事人无实际交易行为,不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六)项规定,我局决定依法终止调解。(已受理的情况)
4、经核实,鉴于你已退货退款/仅退款未退货,且被诉方明确表示拒绝通过我局进行行政调解,愿意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解决纠纷,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终止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之规定,事实已不具备组织双方调解的条件,因此,我局依法决定不再组织双方调解的同时终止调解。
5、有关你的投诉,我局已联系被投诉人进行调解,但被投诉人表示其会自行与你协商解决纠纷,并明确拒绝通过我局进行行政调解,鉴于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表示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终止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之规定,事实已不具备组织双方调解的条件,因此,我局依法决定不再组织双方调解的同时终止调解。
6、经调解,被投诉人表示你如有退货需求,可直接后台申请或与其联系,其可予以退货退款(视情可加上并承担运费),但对你的其他诉求,其明确表示拒绝通过我局进行行政调解,鉴于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表示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终止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之规定,事实已不具备组织双方调解的条件,因此,我局依法决定不再组织双方调解的同时终止调解。
8、有关你的投诉,我局已联系被投诉人进行调解,但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拒绝通过我局进行行政调解,鉴于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表示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终止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之规定,事实已不具备组织双方调解的条件,因此,我局依法决定不再组织双方调解的同时终止调解。(不管双方交易处于情况都适用)
(二)查无下落类
鉴于上述情况,我局已将对该公司依程序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因此,对你反映的问题,因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我局依法中止调查。
12、因前期我局执法人员在对该公司进行检查的过程中,通过其注册登记的联系方式、地址均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鉴于此,我局已将对该公司依程序列入异常经营名录,且已向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监管部门发函,建议对该店进行关店处理,鉴于当事人无法查找,事实已不具备组织双方调解的条件,我局依法对该投诉不予受理。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所在地进行投诉。(未受理的情况)
(三)重复投诉类
13、经查,发现你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之间,以同一订单号就同一事项以相同内容和诉求进行了*次投诉,鉴于我局已受理了你的第一个投诉,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我局决定对该重复投诉件依法不予受理。
14、经查,发现你已经向我局反映过同一事,届时我局将会通过你之前的来件回复你处理结果,因此,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我局决定对该重复来件依法不予受理。
15、经查,发现你已经向我局反映过同一事,鉴于我局已做出处理并告知结果,且你的本次投诉又未提供新的权益受损等争议证据,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我局决定对该重复投诉件依法不予受理。(未受理的情况)
16、经查,发现你已经向我局反映过同一事,鉴于我局已做出处理并告知结果,且你的本次投诉又未提供新的权益受损等争议证据,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我局决定对该重复投诉件依法终止调解。(已受理的情况)
18、经核实,你已于*年*月*日以同一订单对应的事实和理由通过全国12315平台以投诉的方式进行了反映,鉴于我局已受理了你之前的投诉,因此,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依法决定对你的这次重复投诉不再重复受理,结果将通过你从全国12315平台进行的投诉处理予以告知。
(四)身份存疑类
(五)投诉非经营者类
(六)未提供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类
(七)以不违法问题作为投诉理由类
24、有关你投诉被诉方产品无3C认证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对被投诉人经营场所进行核实情况并组织调解,在现场,被投诉人表示其产品是有3C证书的,根本不存在你投诉所说的因购买了其产品发现无3C认证而产生的消费纠纷,所以明确表示拒绝调解,并向我局提供了合法有效的3C证书。鉴于上述情况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终止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之规定,事实已不具备组织双方调解的条件,我局决定依法终止调解。
举报类六十几条答复模板,扫码加好友。
二、举报处置回复类
(八)非本机关管辖举报类
25、经查,你举报的企业非本机关管辖,请向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26、经查,你举报的公司已迁移至**地,鉴于上述情况,被举报方已非本局管辖,故,对被举报方存在的问题,请依法向**地市场监管局举报。
27、经查,发现被举报方在其注册地无任何经营行为,且被举报方出具书面说明表示其网店实际经营地在**省**市**地,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条规定,请依法向**市监管部门举报。(未立案的)
28、对你反映的问题,经查,发现被举报方实际经营地在**省**市,且在其注册地无任何经营行为,鉴于上述情况,我局已依法将你反映的问题移送至其实际经营地**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已立案的)
(九)查无下落类
33、对你反映当事人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问题,因当事人下落不明,无法对你反映的情况予以核实,我局依法决定中止调查。
(十)违法证据不足类
36、对你反映的问题,经查,违法证据不足,我局决定不予立案。(已立案的予以销案或不予处罚)
37、对你反映的质量问题,经查,违法证据不足,我局决定不予立案。(已立案的予以销案或不予处罚)
(十一)无具体线索举报类
(十二)情节轻微或首违不罚类
(十三)3C认证问题举报类
46、经核实,根据现行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未发现你反映的产品在该《目录》中,且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认定当事人销售的产品涉嫌违法依据不足,我局依法决定不予立案/已立案的不予处罚。(能确定不需要3C的)
47、经核实,根据现行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未发现你反映的产品在该《目录》中,且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认定当事人的产品需要3C的依据不足,鉴于上述情况,我局认为认定当事人违法证据不足,依法决定予中止调查。后续如确认该产品需要3C,我局将会依法重新予以调查。(暂不确定是否需要3C的)
48、对你投诉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被诉方销售的产品包含了依法需3C认证和无需3C认证两款,经核对你的订单,发现你所购买的是无需3C认证款,同时,被诉方向我局提供了需3C认证款的3C证书,鉴于上述情况,我局认为认定被投诉人涉嫌违法的证据不足,依法决定不予处罚。
49、对你反映当事人销售的产品3C证书已撤销的问题,我局联系了相应证书对应的认证机构核实证书撤销原因,同时,查看了当事人采购相应产品记录,产品上标注的生厂日期等情况,综合调查掌握的证据,我局认为认定当事人违法的证据不足,依法决定不予立案。(已立案的不予处罚。)
(十四)老问题被新举报类
(已立案的)经查,你举报的被举报方存在的问题,我局发现在你之前已就被举报人存在的这一问题投诉过被举报方,且我局已做出过处理,针对你的举报,我局再次核查后,未发现被举报方有新的违法行为,鉴于上述情况,我局依法决定销案。
(十五)知识产权侵权举报类
(十六)产品质量举报类
(十七)举报事项与被举报方无关类
(十八)重复举报类
65、经核实,你已于*年*月*日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通过全国12315平台进行了举报,鉴于我局已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因此我局决定对你这次举报反映的同一问题予以并案处理,故对你的本次举报不再立案,结果将通过你上次来件的处理回复一并告知。(未办结的情况)
67、经查,发现你已就同一问题进行过反映,我局之前已根据核查情况依法做出处置,且告知你结果,以及明确告知你如有新的合法有效证据可及时向我局提供,我局将根据你新提供的证据情况依法予以调查处理,但鉴于你本次的举报依旧未提供任何新的证据,因此,我局依法决定对你的本次举报不再重复立案调查。
(十九)标识标注举报类
68、有关你反映产品“三无”的问题,经查,情况属实,我局已依法责令被举报方限期改正。
73、对你反映的问题,鉴于被举报方销售的是散装食品,且提供了产品合格的检测报告,并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我局依法不予立案,对其存在标识标注不规范的问题,依法责令改正。
75、对你反映被举报人涉嫌销售无中文标识化妆品的问题,经查,发现被举报人已对被举报产品进行了下架处理,同时,通过被举报人处提取的涉事产品的采购单据、物流单据等材料判定,被举报人所销售的涉事产品是从**处采购并用于销售的,检查时,被举报人提供了涉事产品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检测报告,鉴于上述情况,我局认为被举报人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我局决定对被举报人的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同时,我局对被举报人进行了教育和普法。
(二十)针对举报问题予以行政处罚类
76、针对你举报反映的问题,我局已依法对被举报人存在的问题当场予以行政处罚。
77、你对举报反映的问题,我局已对当事人予以立案调查,处理结果将在结案后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详情届时请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不再另行告知。(未结案的)
78、你对举报反映的问题,我局已依法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详情请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已结案的)
(二十一)实体店购买过期食品举报类
(二十二)其它情况的举报类
83、(针对已改正内容因平台活动设定等原因自动恢复的情况)经查,被举报方存在的问题系因平台系统设置引起,且在我局检查时,被举报方对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我局依法责令其改正的同时,对其进行了教育,要求其加强日常管理与检查,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鉴于被举报方的行为符合《某某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试行)》第十二条第三款可以不予立案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被举报方的行为不再予以立案。
84、(针对主图显示价格只是其中一种商品价格的情况)关于你的举报,经调查,你订单所针对的商品和你反映的商品均系其中一种款式选项,款式与配置不同会产生不同的价格,而被举报方已明示价格,不会对购买产生误导,故此,我局认为认定被举报方违法的证据不足,决定对被举报方不予立案/已立案的不予行政处罚。
另,消费者对所购买商品是否予以评价是每个消费者的权利,如果选择了评价,那么,每个消费者对所购买商品是否满意,或是好,或是坏的反映都应是真实的表达,这是相应权利所对应的相应责任。
88、(针对回复内容有误情况)你好,对你反映**公司存在的问题,因来件众多,导致回复时内容有误,敬请谅解,现纠正如下(**),请以上述回复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