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宏业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瑞丽公路分局委托对位于瑞丽市瑞江路1号瑞丽公路段招待所临街铺面出租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标的物
面积(m2)
租金参考价(元/年)
保证金(元)
加价幅度(元/年)
1
瑞丽公路段招待所临街铺面1#2#
82.04(空地临时建筑用地面积:72m2)
90000.00
4500.00
1000.00
2
瑞丽公路段招待所临街铺面3#4#
3
瑞丽公路段招待所临街铺面6#7#
82.04(空地临时建筑用地面积:140.40m2)
102000.00
5000.00
4
瑞丽公路段招待所临街铺面8#9#
注:1.本项目1个标的租赁期均为5年,合同一年一签。
2.瑞丽市瑞江路1号(4套商铺,由于安装消防疏散通道,其中1、2号和3、4号空地临时建筑用地面积:144m2;6、7号和8、9号空地临时建筑用地面积:280.8m2);5#为过道。
二、报名资格条件及其它要求
1.申请人一经报名,就视为认可出租方提供的《出租合同书》所约定的合同条款。
三、报名及竞价文件获取
1.公司参加竞买的,报名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保证金进账单;
2.个人参加竞买的,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保证金进账单。
标的物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CA数字证书的办理
1.凡有意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才能进行报名及竞价。自然人办理CA数字证书不收取费用。
3.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
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
办理证书地址:芒市文蚌街中缅友谊馆三楼(数字证书办理窗口)
2.本次电子竞价活动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六、公告发布的媒体
七、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租单位承担
八、招租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托人:瑞丽公路分局
标的物现场查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武先生135****6310
地址:瑞丽市瑞江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宏业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先生139****2058
地址:瑞丽市瑞江路36-6号三楼
瑞丽市财政局:0692-4129739
竞买须知
凡参加电子竞价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本竞买须知的规定。
一、本次招租标的物的委托人为瑞丽公路分局,竞价活动由云南宏业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
三、标的物品质说明:
四、报名及电子竞价文件获取
(一)电子竞价文件取得
(二)提交报名申请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保证金进账单;
(5)竞价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保证金进账单;
(4)竞价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竞价程序
(一)公布竞价信息
1.标的物有关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信息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上挂牌公布。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云南宏业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在电子系统对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3.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上传的报名资料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材料模糊无法辨认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保证金
2.保证金未按时交纳的竞买人其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不得进行竞价。
3.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转作履约保证金,待竞得人移交标的物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公司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提交瑞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计利息退还,请竞买人自行查收。
(四)竞价
竞得人应当在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云南宏业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瑞丽市瑞江路36-6号三楼)签署《成交确认书》。
(五)报价规则及注意事项
1.本次电子竞价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电子竞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应当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3.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电子交易平台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4.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六)《成交确认书》的签订
(七)成交价款的缴纳
竞得人须主动履行付款义务,须在签订承租合同后七日内一次性支付2023年的承租费给甲方,次年承租费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一次性交清。
(八)竞价结果公告
(九)标的物的移交
竞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在5个工作日内持交款凭证、《成交确认书》等资料与委托人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标的物按现状、质量移交。超期不办理移交手续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承租人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或不按规定支付第一年租金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在竞价开始前终止竞价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十一)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招标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移交标的物的。
(十二)竞价不成交的,重新组织竞价活动。
六、其他
竞买人须全面阅读有关竞价文件。竞买人报名成功即视为竞买人对竞价文件无异议,竞买人一旦报价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七、云南宏业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竞价文件负有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