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标段编号:HNEC-XJGL240375001H001
信息提供日期:2024-11-18
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永宁煤化9月份红外热成像仪(煤安防爆型)询比采购公告
一、项目内容及需求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期
付款方式
质保期
投标保证
金(元)
使用单位
红外热成像仪
(煤安防爆型)
YRH700
1台
合同签订后30天内送货到使用方现场,运费由供货方承担。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最终按含税单价进行结算,出卖人提供矿方开具的验收单及13%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滚动付款,12个月内付清90%货款,付款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留10%质保金,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质保期结束后1个月内无息结清。付款方式不得负偏离。
质保期:质保期2年。
4000
永宁煤化
备注:规格型号仅供参考,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银行基本帐户缴纳,否则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在购标前应进行企业注册,注册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一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4、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4.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4.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4.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4.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4.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4.7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集团公司通报批评或投诉。
4.8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应具备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7、具有所投标产品的供货业绩及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厂商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一证),法人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1、若存在生产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则以厂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代理商投标无效;若存在多家投标人代理同一厂家的产品投标的,其投标均无效。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办理流程详见:
中原云商客服热线:400-600-2367(有关电子投标的投标人注册、CA办理事项的咨询)。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其他
1.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请在中原云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
3.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缴费途径
通过银行电汇交于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开户名称: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65001611600052506187(此账户非保证金缴纳账户)
4.投标保证金(线上缴费):4000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形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基本账户支付至中原云商平台生成的该标段的子账户。
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原云商,首页>操作教程>中原云商采购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操作手册(投标人)。
6、采购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发布公告的媒体:本公告在中原云商和中国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9、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所有。
七、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豫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