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各高职院校陆续发布本校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政策。据悉,山东职业学院共计招收150人,覆盖14个专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专业收费标准、缴费指南等内容同期发布。
山东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28号)要求,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我校2024年在部分专业中实施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328
第五条学校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山东职业学院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山东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报名条件、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二)考试报名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1。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条件要求。
(1)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2)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2。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条件要求。
(1)高中阶段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必须全部合格,非全部合格考生报名后不予录取。
(3)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工程技术(中外合作)、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就业岗位适宜男生,建议女生慎重报考。
(4)所有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
(5)报考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工程技术(中外合作)、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辨色力必须正常(无色盲、无色弱),辨色力异常考生报名后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四)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五)单独招生免试条件
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春季高考准考证专业类别、填报志愿专业类别及获奖专业类别三者一致方可申请报考,任意一项不一致不能享受免试资格),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免试录取的具体办法详见本章程“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与计划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审批公布的为准。
备注:所有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新生入学后,铁道供电技术(中外合作)、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中外合作)、铁道工程技术(中外合作)专业的外语教学为俄语,其它专业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一)招生计划调整原则
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未完成的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二)学制
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制3年,实施学分制教学管理。
(二)报名方式
3。考生缴费成功,在学校招生信息网“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数据平台”上传数据。
以上三个步骤缺一不可,缺项考生不予录取。
(三)考生数据上传
2。上传数据包含以下材料,只需提交电子扫描版,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文件存储格式:PDF格式;命名规则:考生姓名+材料类别。pdf,如某某身份证。pdf、某某获奖证书。pdf、某某体检报告。pdf。
(1)考生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照片身份证明盖章原件。
(2)获奖情况或者其他特长的证明资料。
(3)参加综合评价招生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现代物流管理、港口与航运管理专业的考生无需提供体检报告。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在完成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志愿填报②缴费③考生数据上传三个步骤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数据平台”打印准考证。
第十四条招生考试
(一)考试形式及内容
(二)考试安排
(三)免试考生说明
(1)《山东省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免试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表格详见附件)。请务必打印后手工填写、签名、毕业学校盖章。
(2)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纸上一式两份。
(3)2024年高考准考证或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复印件一式两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张,照片背面手工签名和身份证号码。
(5)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6)免试考生承诺书一式两份。
免试考生承诺书要求:白色背景下,考生左手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带照片一面),右手持2024年高考准考证或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原件,拍摄半身免冠照片(考生相貌及证件信息清晰可见),使用A4纸横向彩色打印。考生在纸张空白区域手工书写如下内容(书写信息与网上填报志愿信息须完全一致)。
①申请免试考生基本信息如下: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2024年高考准考证号:*********,
联系方式:*********,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山东职业学院*********专业。
②本人自愿申请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免试资格,承诺提交全部材料真实有效。如有造假,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③考生签名,按右手食指手印。
落款日期:2024年*月*日。
注:以上所有纸质材料缺一不可,统一使用A4纸格式。如有任意一项纸质材料缺项,学校不予录取。
2。邮寄要求及地址
(3)快递封面标注“山东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免试申请材料”字样。
(四)命题与评卷
1。组织专门的老师命题、阅卷。
2。评卷:学校将科学合理地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线为综合成绩260分,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资格线为综合成绩260分,综合成绩(单独招生:由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综合评价招生: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面试成绩构成)低于录取资格线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单独招生优先录取免试考生,如免试考生人数多于招生计划,在招生计划调整仍不能满足情况下,依据考生参赛级别和获奖等级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排序规则如下:国家级、省级依次递减;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依次递减,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应届毕业生。
第十八条参加单独招生的非免试考生录取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综合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
1。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工程技术(中外合作)、铁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考生体检不符合要求(“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数据平台”未提交体检报告、提交不合格体检报告或报告中辨色力异常(色盲或者色弱))的不予录取。
2。高中阶段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必须全部合格,非全部合格考生报名后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综合成绩和单项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报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获得如下省市地区奖励的考生优先录取。
1。获得地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学习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
3。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的在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前三名或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4。拥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
5。其他学校认可的特长。
第二十条录取公示
(二)拟录取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复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管理规定,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二条申诉复核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七章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档案退回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七条具有学籍的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盖“山东职业学院”印章。
第八章监督机制
第二十九条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招生录取资格。
第九章违规处理
第三十条凡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十章其他
第三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第三十二条学校纪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第三十三条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第三十四条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第三十六条咨询方式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23000号山东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处
邮政编码:250104
E-mail:zs66772233@163.com
山东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山东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