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保险公司就靠“骗你投保之后不给赔”来赚钱的。或者科学一点的想法是“算事故率来赚你不出事的钱”……
事实当然是,都不是。保险公司真正赚钱的是哪部分?为什么包括我们在内的很多人,都会产生一种保险“打死都不赔”的印象?以及,基层销售人员风评甚至差到“一人卖保险,全家不要脸”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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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盈利主要靠三差:费差、死差、利差。
靠卖多赔少赚钱,涉及两个概念。
一是“费差”。即保险公司在保单定价时,预估的手续费管理费等支出并在此基础上预留一定利润的定价费用率与公司经营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率之间的差别。
二是“事故差”,或者业内称为“死差”。它是预计的事故率与实际事故率的差额。
对于寿险来说,主要体现为预估的死亡率、意外及重大疾病发生率并自此基础上预留一定利润的定价费用率与未来实际死亡率、意外及重大疾病发生率产生的赔付费用之间的差异。
对于财险公司,主要体现在预估事故发生率基础上的定价与未来实际的赔付之间的差异,对于财险公司来说,这项风险实际还是比较高的。
如果我们把问题简单化,看”如何盈利“的话,基本就是,只要预计高于实际,卖出保险总额高于赔付,保险公司就能赚。
比如,有个总共一万人的公司,给员工全部买了死亡险,他们一年当中的死亡率是万分之一,也就是说会有一个人死掉。而如果保险条款是,死掉一个人,保险公司赔付1万块钱的话,那么保险公司的产品标价10块钱,这样一年下来就正好保本。而假如将产品定价为11块钱,那么总共收取11万保费,赔掉10万,那么就赚1万。
这一万块钱,再扣掉其他运营成本,剩下的就是纯利了。
这是保险公司赚钱的秘诀吗?实际上,目前保险业尤其是寿险业号称盈利靠死差、费差和利差“三足鼎立”,但实际上,“利差”才是保险公司盈利的关键。
所谓利差,就是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实际要支付给保户的保单价值的利息与保险公司实际投资收益之间的差异。
目前中国的保险市场也决定了这一点。统计数据表明,中国市场对于更加透明的理财型的万能险的需求量在加大,而保险公司也主动顺应这一需求加大力度推动发展这一险种。
事实也正是如此,盟主身边越来越多的朋友们都开始表现出对于理财型险种的兴趣和需求,他们在保障型险种方面也比较偏好于返本型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表面上看,保险公司这项收益类似银行的存贷款利差,但又有很大区别。
主要在于,保险合同往往是几十年甚至终身的长期性合同,支付给保户的利息率既有固定的也有浮动的,同时投资收益率是波动的,且不确定。
对于银行业来讲一般情况下无论利率怎么波动,利差一般都会是正的。而对于保险公司各年度中会有可能出现利差损,特别是对于保证利率过高的固定利率保单,会存在长期的利差损,而成为亏损保单。因此衡量保险公司利差收益时,要考虑保险责任期间内长期的保单利息成本和长期的投资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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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绝大部分利润来自利差而不是死差,为啥还会有人说保险公司打死不愿意理赔?
首先,我们要来了解一下,获得有效赔偿需要满足的要素都有哪些。
首先,所发生的事故必须是保险合同约定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若超过了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其次,保险公司到底赔不赔钱,很多时候还与保险期限有关。保险事故发生时,要看保险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在等待期(观察期)内,进行索赔时,是否还在索赔时效内,这些都与保险公司是否赔钱直接有关。
第三,保险公司赔不赔钱,赔多少,还与客户要求赔偿的金额有关。如果一份保单约定最高赔偿金额为10万元,投保方已经在此前发生的事故理赔中,先后拿到了6万元的理赔金,那么万一再发生保险事故,消费者最多只能拿到4万元理赔金,超过部分就会被保险公司拒付了。
在此之外,分析一下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案例,也有助于帮助我们认清事实,避免掉到坑里。
第一种情况是,消费者在投保时,未能做到如实告知,也占很大一部分比例。保险合同有个重要原则,就是投保人需要承担“如实告知”义务。投保时一个小小的“隐瞒”,很容易令失去日后索赔的权利。
第二种投保人需要注意的情况,比如,有些投保人未能按时缴纳保费,直至过了“宽限期”,此后保险合同就会失效,万一发生了保险事故,也会被保险公司拒赔。
另外,在申请理赔时,若缺少必要索赔单证、材料等情况,也会被拒赔。如果超过了理赔请求权的时效,或是谎报保险事故,自然也很容易被拒赔。
还有一种令投保人崩溃的情况是:很多保险销售对于条款含糊其辞,甚至合同上的描述容易产生歧义,这都会成为未来双方撕扯不清的问题源头,一句“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就把责任撇清,不知道让多少投保人捶胸顿足又无可奈何。
这里,投保人需要做的就是,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容易出现理解有误的地方一定要跟销售人员确认清楚。当然,大部分保险条文都纷繁复杂,让投保人看的云里雾里。这里我们给投保人划个重点:画个重点,最重要的东西都在“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上,读懂这里就可以啦。
实际上,如果确实需要赔付投保人的损失而保险公司拒绝的话,被投保人投诉到保监会,保险公司也是会吃不了都着走的——所以,还是按规则办事,同时也不没有必要发怵,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话,还可以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