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车的价格投保,却只能根据现车的价格理赔,这种“高投低赔”现象在车险业内由来已久,引起投保人极度不满。平安车险专家介绍说:“新保险法实施后,这样的现象将不再发生。根据新保险法车险新政,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的保险价值,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二、理赔不用再打持久战
根据新保险法车险新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作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再佩服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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