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促进各单位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从源头上防范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斩断滋生不正之风的通道。对财务报销违规问题进行了集中治理,发现仍然存在一些违规违纪问题。
(一)财务票据及其附件仍有“残缺不全”
1、使用非有效票据进行财务报销。接收和使用内部结算票据及其他往来票据,使用如市场上购买的非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盗版发票等网上不能查询的票据和不按国税、地税、财政等各类票据用途和类别使用票据以及白条进行财务报销。不仅规避了税收,扰乱了票据管理秩序,掩盖了支出事实,而且导致财务管理的混乱。
(二)各类违规支出行为仍然“屡禁不止”
1、发放补助补贴奖励等“踩踏红线”。
一是仍然存在发放政策不支持的补助补贴津贴奖励等。仍有单位仍然踩着政策的红线发放加班补助、值班补助、特岗津贴,超标准、超月份发放奖励性工资或发放奖励性工资没有政策依据或政策依据不足等。
二是仍然存在自设名目发放补助补贴津贴奖励等。还有单位仍然依据似是而非的依据和过去惯例,自设名目发放司机出车补助、课题奖励、宣传奖励、档案贡献奖、论文奖、学校管理奖励、教育培训奖励、职称培训和学历培训补助等各类奖励和补助。
2、报销公务接待费“花样百出”。
一是同城同区域公务接待开支。政策规定同城同区域内的公务活动不得进行公务接待开支。仍然存在用同城或同区域单位公务活动联系函堂而皇之的报销公务接待费用问题。
二是异地公务接待开支。政策规定公务接待必须在本单位所在地进行,非本单位所在地,属异地接待。有的单位报销的公务接待费用看起来手续齐全,但其报销的接待票据显示是其他地方餐馆或宾馆。
五是“一函多餐”式公务接待开支。政策规定,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安排工作餐一次。因此,一项公务联系活动只能接待工作餐一次。仍有单位报销一项公务活动一张公函的多次公务接待费。
七是超标准公务接待开支。公务接待超标准,主要是开支金额、陪客人数、接待场所和菜肴酒水等超政策规定标准。仍有单位超标准安排食宿、超人数作陪,甚至在高档场所进行公务接待、消费高档酒水和菜肴。
八是单位内部食堂公务接待不规范。很多有内部食堂的单位,在单位财务报销公务接待费的,存在票据不正规,消费清单内容不详细,来客对象不真实,缺少公函、审批清单等问题。有的不直接在单位财务报销公务接待费,而是转移到单位食堂单独设账核算,单位每月固定向内部食堂核拨经费,规避了单位实际公务接待和开支金额情况。
3、报销小车费、差旅费支出“雾里看花”。
一是大量油票报账。小车费用开支,用油票报销本属正常,但借着本单位有小车用油,大量油票报销小车费,缺少必要用车记录、用油审核和耗油清单。
二是大量无“抬头”油票报账。使用无单位抬头的油票报销差旅费、小车费,甚至还使用柴油票报销差旅费等,明显支出业务不真实。
三是无事由的车票或油票报账。用车票报销差旅费应该有差旅事由和差旅报销审核审批,没有事由的车票报销,与套取资金没什么区别。用油票报销差旅费不符合政策规定。
4、培训费、会议费支出“似是而非”。
一是报销会议费、培训费无预算和决算。举办会议或培训应该事前对其内容、资金和场地、对象等都有计划、安排和核算。有的单位直接场地租赁费、进餐费等报销会议费或培训费,看不到其实际学习内容、参加对象和人数、资金安排明细等。
四是报销与会议费、培训费无关的费用。有的单位要么把公务接待费、办公用品支出等以会议费、培训费列支,要么把与其无关的不好支出的费用以会议费、培训费列支,要么虚构一个会议或培训的内容报销费用等。
5、处置资产、购置费、维修费等报销仍然“缺东少西”。
一是未履行政府采购和资产配置等程序。购置资产和劳务、各类维修等开支,应该履行政府采购和资产配置审批程序。报销购置费、维修支出,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实行定点采购或维修,想怎么购置就怎么购置,想到哪维修就在哪维修,容易形成权钱交易。
二是缺少“三重一大”等审核审批。很多的大额购置和维修支出,没有经过集体讨论,支出缺乏相应的监督,容易造成资金使用风险。
五是款项收支及时性、规范性不强。购置和维修的资金支付不及时或资金没有直达供货方或不能一事一结,使资金难以监管。处置资产的资金收入入账不及时或分批收入或形成应收款等,导致使资金流失,容易形成“小金库”。
6、办公用品、资料费、电脑耗材支出“难以置信”。
二是缺少严格的审核审批。进行财务报销时,大多缺少事前审批或“一事一审批”、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审核审批,直接用票据及其清单作财务报销依据,可信度不高。
7、报销各类劳务支出“真假难辨”。
一是聘用人员支出缺少必要的协议。用协议约定购买其劳务或服务的人员费用支出,不是简单的票据报销或单独造表列支,应该通过协议约定其服务行为、服务费用金额,再报销支出。没有协议,就找不到开支的依据。
二是临时性劳务支出真假难分。有的单位聘请临时劳务人员、临时专家咨询、一次性专家讲课、一次性专家技术服务等,其费用支出大多是打条或造表报销,没有服务协议、没有正规票据、没有当事人签字、没有正规结算依据、没有实质内容说明等,让人分不清其开支到底是否是真实。
三是发票及其附件难以真实完整。在各类劳务支出的报销中,很少有正规的报销票据及其相应的附件说明,即使有相应的协议、相应的审核审批,没有正规的票据,也难以进行正常的财务报销。
8、计提和缴纳公积金“没有约束”。计提和缴纳公积金应该有相应依据和标准,实际计提和缴纳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计提公积金依据不足。很多单位在计提公积金时不是根据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来计提,而是依据上年度实际发放个人的全部工资及奖励来计提,而其每个人上年度实际发放的全部工资总额未予以计算或核实作依据,这样的笼统计提公积金,造成计提依据不充足。
二是超标准计提公积金。有的计提的个人公积金,大于按个人当月工资总额的12%计提数,有的虽然是按个人上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计算计提,但未能标明上年度实际工资总额数。这模糊的计提方式,都有超标准计提公积金的可能。
三是超标准缴纳公积金。既然存在超标准计提公积金,同时就存在超标准缴纳公积金。
四是缴纳公积金手续不完整。在缴纳公积时,没有相应的缴纳附件,看不到个人应缴数和单位缴纳数,多缴或少缴都难以证明。
(三)转移单位行政支出“手法高明”
1、在专项资金中列支行政支出。专项资金是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它不能与行政经费等同。有的单位在专项资金中列支“公务接待费”、“补助和津补贴”、“会议费”、“办公费”等,不仅改变了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而且还规避了公用经费的实际开支情况。
(四)报销严禁支出内容的“时有发生”
1、公务接待支出“化整为零”或“化零为整”。在公务接待费支出报销上,有的“化整为零”,怕接待金额超标,将大额开支拆分,降低金额分批次报销,但是与公务接待函不对称,暴露出了问题。有的“化零为整”,为逃避公务接待费用监督检查,将支出费用不一事一结,先消费再延期结账,改头换面报账,导致检查人员无法查清消费金额、招待次数、陪餐人数等。
3、仍然存在报销花卉、水果、土特产等问题。花卉、水果、土特产都是严禁开支的,但还是有单位报销购买花卉、水果和土特产费用,是严重的违规支出行为。
4、在兼有娱乐消费的场所进行公务接待。有的单位有意在兼有娱乐消费的场所进行消费,混淆视听。把娱乐消费当招待费报销,但是只要是消费清单上列示是娱乐消费,那就是违规。虽然有的把娱乐消费清单“改头换面”,换成餐费清单,但有些消费内容、金额不对称,还是会暴露其违规行为。
5、报销不属本单位业务范围的票据。有的单位为了帮助其他单位规避不好报销的费用,虽然费用票据及其附件上标明了是其他单位的费用,但还是违规在本单位进行财务报销。
(五)资产核算和监管未完全执行“规定动作”
资产的核算和监管应该有严格的手续和程序,但仍然存在核算和监管的问题。
2、各类资产管理不规范。多数单位只重视购置,不重视日常管理,资产核算分类不详细、不齐全,缺少资产实物登记账或台账;资产领用及保管没有记录,手续不完善,造成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
(六)报销业务的财务核算“参差不齐”
1、不按规定的会计科目核算。有的单位不按会计制度设置和使用科目,或者自行设置科目。有的是为了规避某些开支,想“瞒天过海”,有意不按规定的科目进行财务核算。
2、核算分类不细致规范。很多单位一张记账凭证进行多借多贷会计核算,包罗万象,有现金转账、支付往来账、支付差旅费和公务招待费等事业支出的,胡子眉毛一把抓。不能做到所核算业务的一一对应。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是尽管有关财务核算和管理方面的法规制度比较多,但是大多比较抽象,规定不够具体。还没有一整套的有关财务报销的具体明细的管理办法、指导意见和成型制度,在实际的财务报销中都是“摸石头过河”,不知道对与错。
二是部门和单位没有制订一系列的财务管理规定,包括财务核算、内部控制、内部监管的制度,或虽有制度,但制度设计不完善、不合理,不能很好地指导财务管理和核算。
三是缺乏制约的监督机制。单位的财务长期没有公开,也没有内部的审计检查,所报销的费用是不是合规,没有得到相应的验证。
加强法规制度、业务知识的学习和专业技能、程序规章的学习和培训,提升理论和业务水平。
2、集中开展专项教育活动。通过财务报销违规案例,剖析违规的事实和根源,吸取教训和总结经验,违规违纪必追责、问责,起到震慑作用,促使他们多学习多掌握财务法规和制度,切实规范各项财务报销行为。
3、集中开展整改督办活动。集中开展整改督办活动,反馈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用事实说话,违规必查,违规必究,违规必处。通过督促整改,规范和落实,促使他们去主动学习和掌握财经法规和制度。
(三)规范支出制度和行为
2、补贴补助奖励发放实行“承诺制”。补贴补助奖励的发放是敏感的问题,弄不好就会违规违纪。成立以单位政工和财务人员为主的审核小组,对需要发放的各类补贴补助奖励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把关,并对其发放的政策依据、发放对象、发放金额等进行责任承诺,杜绝踩线和越线发放行为,确保发放的补贴补助奖励合理、合规。
(四)严格监督检查和处理
加强监督检查和严格处理落实是切实保证财务报销得到有效规范的重要手段。
1、完善长效监督检查机制。
二是建立单位与职能监督部门共同监督制度。部门和单位要联合职能监督部门对本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其专业的检查,把存在的问题实行清单式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切实规范财务行为。
三是建立长期监督检查制度。把对财务报销以及其他财务核算、财务监管行为的监督检查,作为一项工作固定下来,形成制度,经常查、反复查、事事查、件件查,切实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
2、加大处理处罚和问责力度。对查出问题,根据问题的性质和违规违纪程度进行分类处理处罚、追责问责。
一是严肃处理处罚。对查出的违规违纪资金,该退还的一律退还,该追缴的一律追缴,该处罚的一律处罚。对查出的违规违纪行为,该整改的坚决予以限期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严重违纪的惩处力度。对查出违规违纪资金数额巨大、行为恶劣、性质严重等违规违纪问题和人员,直接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予以党纪政纪处理,或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