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银保监会发布实施《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下称“《办法》”)。
而此前,2020年9月28日至10月28日,银保监会就该《办法》两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今终于正式出炉。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在保险行业的不断深入运用,互联网保险业务作为保险销售与服务的一种新形态,深刻影响了保险业态和保险监管。互联网保险业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给行业和监管带来了挑战。
众安保险常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敏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办法》既划定刚性底线,又设置柔性边界,预留充足发展空间,相信《办法》的出台对全行业的良性规范发展以及创新升级都具有重要意义。
头部平台获新商机
对此,慧择奇点保险研究院首席研究员马潇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办法》强调了“机构持牌、人员持证”的基本原则,规范了自营网络平台的认定标准,强化了持牌机构的产业地位,这有利于管理规范的持牌机构健康发展。
《办法》还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设置了业务系统的技术安全标准,这对技术投入大、研发能力强的机构也是利好。
此外,马潇认为,《办法》明确提出非保险持牌机构的“五不得”,理清了行业边界,划定行业红线,抓住了行业乱象的“牛鼻子”,推动行业向更加规范的方向发展。《办法》压实了持牌机构和自营平台的主体责任,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隐私保护等合法权益,也有助于明确监管边界。
杨帆称,保险公司、中介机构也需要重新思考如何更好地利用网络化、数据化、智能化的技术来为客户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包括产品的设计上更加普惠、条款更加清晰易懂等。
新技术融合新动力
众安金融科技研究院的《保险业数字化转型2020年度报告》显示,2019年,我国互联网保险保费收入达到2696亿人民币,相比2011年增长84倍,在过去十年间实现了83%的年均复合增速。
2019年,互联网保险渗透率(定义为互联网保费占行业总保费比例)为6.3%,从规模来看,互联网保险保费规模大约相当于中国第二大保险集团平安集团的三分之一。其中,互联网财产保险2019年保费收入为838.62亿元,同比增长20.60%,高出财产保险市场同期增长率近10个百分点。互联网人身保险规模保费恢复正增长,全年累计实现规模保费1857.7亿元,较2018年同比增长55.7%。
对于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发展,杨帆表示,随着互联网等技术在保险行业的不断深入运用,我国互联网保险业务快速发展。互联网保险对保险的定价、营销和服务方式等带来深刻变化,让保险保障功能得到更加充分的发挥。
杨帆指出,以往的互联网业务主要围绕大流量来创新,未来将呈现多元化创新格局,更加突显用户价值,逐步走向与用户共同设计开发产品,即保险公司借助互联网等科技手段,联合经纪顾问、互联网平台、医疗管理机构、医疗创新组织、特效药供应商,共同搭建起持续为特定细分用户创造价值的生态体系,并实现整体共赢。“《办法》的出台,有利于促进保险机构的产品和服务更加透明、诚信,并推动保险机构、互联网平台企业、消费者之间形成理念、认知与价值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