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司法解释二!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的内容是什么?谱蓝保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保险法是我国保险法律关系调整的标准总和,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制定逐步完善,为满足时代要求的法律关系提供了良好的保障。保险法是我国保险法律关系调整的规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律制定逐步完善,为满足时代要求的法律关系提供了良好的保障。那么,保险法的司法解释2是什么呢?

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7次会议通过了几个问题的解释(2),现予公布,自2013年6月8日起生效。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5月31日。

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审判实践,解释保险法一般规定的保险合同适用情况如下:

第一条

在财产保险中,不同投保人分别对同一保险标的进行保险。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在保险利益范围内按照保险合同主张保险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二条

在人身保险中,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被保险人因被保险人没有保险利益而无效的保险合同。

第三条

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的代理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未亲自签字或者盖章,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被保险人不生效。但被保险人已缴纳保险费的,视为对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认可。

如果保险人或保险人的代理人在填写保险文件后由投保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则填写的内容视为投保人的真实意图。但有证据证明保险人或者保险人代理人有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有关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保险人接受投保人提交的保险单,收取保险费,未承保,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要求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或者支付保险费,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不符合保险条件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但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

保险人声称不符合承保条件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第五条

保险合同签订时,投保人知道与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有关的,属于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如实通知。

第六条

投保人的通知义务仅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和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一般条款的义务为由,请求终止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除非一般条款有具体内容。

第七条

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仍按照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收取保险费,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八条

保险人未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以保险法第十六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的情形直接拒绝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行就拒绝赔偿和保险合同的存在达成协议的除外。

第九条

保险人提供的免责条款、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偿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责条款。

保险人不属于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因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违反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享有终止合同权利的条款。

第十条

保险人以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理由,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解释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

保险合同签订时,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保险单等其他保险凭证上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提示文字、字体、符号或者其他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明显标志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履行了《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提示义务。

保险人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解释保险合同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险人履行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明确义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保险人明确说明其履行举证责任的义务。

投保人在有关文件上签字、盖章或者以其他形式确认保险人履行本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要求的明确说明义务的,认定保险人履行本义务。但另有证据证明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的除外。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中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按下列规定确定:

(1)投保单与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不一致的,以投保单为准。但不一致的,由保险人解释并经投保人同意的,以投保人签署的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的内容为准;

(二)非格式条款与格式条款不一致的,以非格式条款为准;

(四)手写打印保险凭证的,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手写部分为准。

第十五条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三十日批准期应当自保险人首次收到索赔请求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计算。

第十六条

保险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权。

根据《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应当自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计算。

第十七条

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格式条款中对非保险术语的解释符合专业意义,或者有利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认可。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确认行政部门依法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火灾事故认定书的相应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可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九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要求第三方承担责任为由起诉保险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财产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向第三方赔偿后的不足部分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十条

保险公司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组织。

第二十一条

本解释适用于本解释实施后未终审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本解释实施前已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想了解更多新闻资讯或有保险规划需求的朋友,点击下方图片,免费报名咨询,会有专业理财师为您耐心讲解,协助规范投保并提供周全的后续理赔服务。

THE END
1.未过户的二手车自燃,能索赔吗对于具体如何赔偿应当根据自燃的原因来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https://www.findlaw.cn/wenda/q_46619460.html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http://www.huangzhou.gov.cn/zwgk/grassroots/6636767/1100119.html
3.由《保险法》第17条引发保险公司法律风险及其防范.doc由《保险法》第17条引发保险公司法律风险及其防范.doc,由《保险法》第17条引发保险公司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摘要】随着我国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不断扩大,新型保险产品不断涌现,其面临的法律风险越来越复杂,涉入的法律纠纷逐渐增多。笔者从《保险法》第17条入手,分析由此引发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8/0625/8134061125001112.shtm
4.我国《保险法》第17条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我国《保险法》第 17 条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这一规定是( )的体现。 A. 近因原则 B. 最大诚信原则 C. 损失补偿原则 D. 保险...https://m.ppkao.com/wangke/daan/6b7695f33139457b84a7c9fea8a0d726
5.关于如何理解《保险法》第十七条的问题,答复的内容是什么《关于如何理解保险法第十七条明确解释问题的答复》的内容是什么?我们收到了《关于金昌市旅游局诉中国保险公司金川分公司保险赔偿案的请示》。经研究,答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保险合同中有免责条款的,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没有免责条款的,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条所称明示,是指保...https://wap.lawpa.cn/changshi/1020006.html
6.是年龄误告还是涉嫌保险诈骗罪?/卢彦芬1、如何处理《保险法》第5条与第17条、第54条的关系 《保险法》第五条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该条款规定了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即最大诚信原则。可以说,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法的首要原则,它对保险法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保险法的具体规定不应与基本原则相违背的,否则...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8784
1.保险法第17条内容《保险法 第一百三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欺诈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的,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https://www.64365.com/special/bxfd17tnr/
2.《保险法》第17条第2款司法适用问题研究因此,基于对保险合同格式条款规制之要求、基于最大诚信原则之要求、基于意思自治之要求、基于给付均衡之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7条第2款明确规定了保险人应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履行提示与明确说明义务,为了使该条款具有具体可操作性,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https://wap.cnki.net/lunwen-1021098298.html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保险理财法院经审理认为,安女士故意隐瞒事实,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法院判决驳回安女士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安女士自行承担。https://www.shenlanbao.com/zhishi/11-172104
4.保险法十七条内容望方18228031776问: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哪些 - 故城县资生说:—— 《保险法》第17条规定:“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保险法》第105条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中不得有下列行....https://love.xkyn.com/in/%E4%BF%9D%E9%99%A9%E6%B3%95%E5%8D%81%E4%B8%83%E6%9D%A1%E5%86%85%E5%AE%B9.html
5.10月26日14时,直播朝阳法院召开“《保险法》理解与适用问题”研讨会(一)关于保险利益的认定 《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https://www.chinacourt.org/chat/chat/2010/10/id/507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