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好用好《民法典》别让“好意同乘”好心办坏事

“好意同乘”是新时代私家车普及的产物,顺应了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要求,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状况,极大方便了社会大众出行。而在此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双方发生纠纷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案例

某天,小红驾车上班途中遇到小蓝。小蓝看到同事小红,喜出望外,请求小红搭载自己一同去单位,乐于助人的小红很爽快地答应了。两人谈笑风生之际,汽车撞到路中不规则障碍物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小蓝十级伤残。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小红负全责。事故发生后,小蓝诉至法院,要求小红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费等共计20万元。小红认为自己很无辜,没有收取报酬却还要赔偿是不公平的。小红应当对小蓝进行赔偿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检察官解析

案例中的小红开车时没有注意避让障碍物,对事故的发生构成过错,应当对小蓝进行赔偿。但小红的行为过错程度属于一般过失,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如果小红存在违反一般安全注意义务的过错行为,甚至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严重行为,例如超速驾驶、违法交通信号灯通行,则可能构成故意或重大过失,不能减轻责任。

检察官小贴士

“好意同乘”作为情谊行为,如果要求对侵权责任进行全面赔偿,不利于倡导助人为乐、好意施惠的价值观。因此,对“好意同乘”适用过错责任,一方面有助于减少乃至避免“好心办坏事”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也能将情谊行为引导到健康的运行轨道上来,推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爱。

《民法典》中关于“好意同乘”等行为的新增亮点条款,均体现出法律框架内对公民行为的道德引领,彰显出我国以法治保障和推动德治,促进法治与德治深度融合所做的积极努力。在这个背景趋势下,帮助人们在培养善念、表达善意的同时,采取恰当的方式实施善行,体现了深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司法工作的精细化要求。为了不让“好意同乘”好事变坏事,建议施惠者谨慎驾驶,确保安全出行,采取合理措施保护自己和车上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搭乘者也要有足够的安全意识,自觉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尽量将交通事故对个人损害程度降到最低。当纠纷发生后,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理性维权,共同构建互帮互助的和谐人际关系。

THE END
1.《人民法院案例选》第88辑典型民商裁判规则12条实务要点:因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的,考虑到权利义务平衡及鼓励好意施惠行为因素,应酌定减轻责任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对精神损害赔偿金不予支持。 案例索引:天津一中院(2013)一中民少终字第61号“李某等诉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见《李源等诉徐建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中占...http://www.nnyyyy.com/ms/2033.html
1.“法语”形堂“好意同乘”出事故,赔偿责任谁来负?本期故事里身为好朋友的小帅小美 天天一起上下班 不料却掉沟里了 一场围绕着“好意同乘”的故事徐徐展开 听!上课铃声已经敲响! 你准备好了吗? 本期主播:董谦 供稿:董谦 视频制作:路鑫 板书:刘睿涵、周小琛、黄冬杰 原标题:《“法语”小课堂 | “好意同乘”出事故,赔偿责任谁来负?》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9431775
2....是现代版的农夫与蛇,还是另有隐情?论好意同乘法律风险综上所述,好意同乘有风险,虽未收取半文钱,人身安全须保障,量力而行保平安。https://news.66law.cn/a/20230914/198850.html
3.好意施惠的经典案例,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全文(4)是否具有受行为拘束的意思不同。好意施惠行为中,当事人的施惠行为欠缺法律行为的效果意思,并没有受其拘束的意思,如在本文开头的案例,乙并没有就其同意叫醒甲到站的行为而受该行为拘束的意思,即缺乏法律行为中的效果意思这一要素,因此甲与乙之间是一种好意施惠关系,而非无偿合同或其他民事法律行为;而无偿合同...https://www.gzhtlawyer.com/law/25492.html
4.好意同乘致损侵权责任研究好意同乘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的新兴事物,在汽车从奢侈品变成普通商品并逐渐走进千家万户的今天,好意同乘的发生也呈现出常态化趋势。好意同乘于驾驶人、同乘人、国家、社会都有积极的意义:驾驶人在实施好意同乘行为的同时也取得了情谊上的收获;同乘人无偿乘车,既节省了一定的费用支出,又便利了自己的出行;对国...https://wap.cnki.net/touch/web/Dissertation/Article/-1015335449.nh.html
5.“好意同乘”出车祸司机减少一成责任泉州网1月25日讯(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唐超颖 林长鑫)假期出游或者上下班,与亲友拼个车、搭个顺风车,不少人都有过类似经历。如果搭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受伤,这责任该怎么界定呢?近期,泉港法院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审结了这样一起“好意同乘”案例。 https://m.qzwb.com/gb/content/2021-01/25/content_7074527.htm
6.议“好意同乘”致损的侵权责任议“好意同乘”致损的侵权责任 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机动车数量的迅速增加,日常生活中的搭便车现象也不断出现。搭便车固然有缓解交通压力、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节约资源等诸多好处,但是也会遇到一些麻烦和风险。诸如以下案例: 案例一:邓某开私家车顺路捎带王某和5岁的女儿到公园游玩,途中与某客运公司所属的一辆大...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6/10/id/2331093.shtml
7.一分钟学点《民法典》⑧好意同乘发生车祸,驾驶员如何担责?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汽车驾驶员甲负事故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员乙负次要责任,丙无事故责任。 因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丙向法院起诉甲和乙。乙在法院审理提出答辩意见——主张是好意同乘,应减轻乙的赔偿责任。但最后二审法院认为“乙没有证据证明丙在事故中有一定过错,故判决不能减轻乙...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2010/22/c4190978.html
8.国际经济法网我国《合同法》第124条规定:“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可见,只有无名合同才可能适用与其最相类似的相应有名合同的规定,好意同乘中不存在一项合同,甚至连法律行为都不成立,这项非法律行为和客运合同不具有基本的性质上的类似性...https://ielaw.uibe.edu.cn/fxlw/bjmfx1/bjhtf/1330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