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节囊肿恶变为癌,保险公司能以“投保未告知”拒赔吗?
购买保险本是为了分担风险
可当风险真的来临时
保险公司却以
投保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
这时,被保险人
该怎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起来看看今天的案件
健康险,尤其是重疾险作为高价值保障型产品,一直备受人们青睐。然而,购买了健康险,并不意味着保险公司将无条件承接投保人的健康风险。在投保人未对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如实告知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经常以此为由拒赔。对于常见的结节、囊肿等疾病,投保时未告知,保险公司能不能因此拒赔呢?
·案件详情·
2019年11月
张女士体检发现存在“卵巢囊实性结节及右卵巢强回声团”。由于并无显著症状,张女士未进行手术治疗。
2020年4月
2020年9月
张女士因病住院,并确诊卵巢恶性肿瘤。随后进行了手术治疗与化疗,共支付自费医疗费用5万余元。其间,张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2020年12月
是否属于既往症?
保险公司能否以张女士
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拒赔?
·法院审理·
此外,保险公司在向投保人询问时,在问卷中明确说明卵巢囊肿不属于应当告知的疾病。现保险公司再以此主张张女士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于法无据。
鼓楼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张女士保险金5万余元。判决作出后,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近年来我国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升,了解健康险的赔付条件以及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尤为重要。通常而言,未如实进行健康告知、在等待期内因非意外伤害出险、不符合理赔条件或触及其他免责条款均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赔。
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应该如何做
才能实现健康险的创设目的
符合双方合同预期
并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对投保人
对保险公司
承保前的调查应当防止形式化。对于需要投保人如实告知的事项应当具体明确,将承保风险调查工作前置到保险合同订立阶段进行。对于需要投保人如实告知的事项,尤其是影响到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的问题,应当具体明确。
专家点评
陈俊秀
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
既往症条款是商业健康保险中最为常见的条款之一,旨在通过规定保险公司对投保前已存在的疾病或症状不承担责任,达到防范逆向选择、稳定保险市场秩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