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淘宝平台经营者、集分宝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集分宝企业”)、集分宝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集分宝商务”)与用户(以下简称“您”)就支付服务、集分宝服务、互联网支付服务(以下单独或合并称为“本服务”)的使用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即表示您与支付宝、淘宝平台经营者、集分宝企业、集分宝商务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以粗体下划线标注的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请不要进行确认及后续操作。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各自服务提供者的客服渠道进行询问,其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
一、定义
1、支付服务:指支付宝向您及您的客户所提供的“支付宝”软件系统及其附随提供的款项代收代付服务(不包括互联网支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余额支付、余额宝支付。
2、互联网支付服务:是支付宝向您及您的客户提供的“支付宝”软件系统及其附随提供的款项代收代付服务,目前包括快捷支付(含卡通)、信用卡大额网银支付、国际支付、花呗支付。在确认本协议并开通本服务后,您的店铺将被标志“
”标识,或,开通花呗的,您的店铺将被标志“
”标识。您需满足特定条件并向支付宝申请,经支付宝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该服务,具体以实际可使用的服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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