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90%以上的中小企业,包含线上线下全用途。
电商网店
线上宣传
自媒体
出版印刷
企业VI
适用于个人商业发布使用,以自然人身份(持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从事的商业盈利行为,盈利主体为个人。
淘宝C店
个人网站
个人微商
办公汇报
推荐适用人群:淘宝C店、个人微店店主、网红/主播/UP主、个人短视频博主、自媒体人、有线上线下办公汇报等需求的个人,和自由职业者。
更新日期2021年11月04日
在此,为方便您的查阅,我们将本政策关联实体向您单独列明,即便如此,如您对本《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或任何有关个人信息安全的纠纷、投诉、举报等事宜,均可与我们联系,更多联络方式请查看本《隐私政策》第九条,联系我们:
我们的主体信息:上海彦骏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我们的常用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微电子港1号楼2座202室;
我们/我方的产品和/或服务:指由上海彦骏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已经和未来可能运营、管理的平台直接提供的全部产品、服务,目前包含:“90设计”官网(域名90sheji.com)平台、90设计产品(包含网页端产品)、服务。
1、个人信息(出自于GB/T35273-2020《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通信通讯联系方式、通信记录和内容、账号密码、财产信息、征信信息、行踪轨迹、住宿信息、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
2、个人敏感信息(出自于GB/T35273-2020《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滥用可能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极易导致个人名誉、身心健康受到损害或歧视性待遇等的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银行账号、通信记录和内容、财产信息、征信信息、行踪轨迹、住宿信息、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14岁以下(含)儿童的个人信息等。
4、去标识化:通过对个人信息的技术处理,使其在不借助额外信息的情况下,无法识别个人信息主体的过程。去标识化建立在个体基础之上,保留了个体颗粒度,采用了假名、加密、哈希函数等技术手段替代对个人信息的标识。
5、匿名化:通过对个人信息的技术处理,使得个人信息主体无法被识别,且处理后的信息不能被复原的过程,个人信息经匿名化处理后所得的信息不属于个人信息。
7、删除:在实现日常业务功能所涉及的系统中去除个人信息的行为,使其保持不可被检索、访问的状态。
8、共享:个人信息控制者向其他控制者提供个人信息,且双方分别对个人信息拥有独立控制权的过程。
9、转让:将个人信息控制权由一个控制者向另一个控制者转移的过程。
10、公开披露:向社会或不特定人群发布信息的行为。
本政策为您在使用我方平台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或服务时,涉及您个人信息处理的通用规则,但如该产品和/或服务或某项由我方平台组织的活动,或针对特殊主体单独设置了隐私条款/隐私政策的,我们同样会针对性的提前告知和征得个人信息控制者的同意,对于同意单独设置的隐私条款/隐私政策的主体优先适用单独的隐私条款/隐私政策。
但特别提请您注意,本政策不适用于其他第三方向您提供的服务,第三方向您提供的服务适用其向您说明的隐私权政策。
在您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或服务时,我们需要/可能需要收集和使用的您的个人信息,主要包括如下两种:
当您成为90设计的注册用户,在使用我们产品和/或服务为您提供的素材模板制作、下载服务内容的展示、浏览、搜索和下载功能时,我们根据您使用产品和/或服务的具体操作会收集、储存您的一些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包括:
本项场景/功能涵盖的信息为我们产品和/或服务的基础功能的必要信息,如您拒绝提供上述信息和/或权限将可能导致您无法使用我们的产品与服务。
如果您拒绝我们收集上述信息,将无法在我们的产品和/或服务中购买商品和/或服务,但不影响您使用我们提供的其他产品和/或服务。
商品或服务的推送功能非90设计的基础产品和/或服务,仅作为90设计进一步优化用户体验向您额外提供的服务,为了进一步贴合您的服务需求,在此过程中,我们将收集您的浏览及搜索记录、收藏信息、订单信息、手机号码。
2、我们的专业安全团队对个人信息将进行安全加固(包括敏感信息报备、敏感信息加密存储、访问权限控制等)。我们会使用不低于我们对自身用户个人信息同等的保护手段与措施对间接获取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
6、所涉及的个人信息是个人信息主体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7、根据个人信息主体要求签订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8、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9、维护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的故障;
10、个人信息控制者为新闻单位,且其开展合法的新闻报道所必需的;
11、个人信息控制者为学术研究机构,出于公共利益开展统计或学术研究所必要,且其对外提供学术研究或描述的结果时,对结果中所包含的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的。
1、保障产品与服务的安全、高效运转
2、数据分析及异常情况排查
①记住您的身份;
②就我们服务情况进行分析、优化;
1、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共享: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与其他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2、我们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按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对外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3、与我们的关联公司共享:我们不会与我们的关联公司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①创蓝万数短信服务SDK
主体:上海创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功能:提供手机验证码服务;
主要收集的个人信息:您的手机号码(个人敏感信息);
②法大大SDK
主体:深圳法大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功能:提供电子签约服务;
主要收集的个人信息类型:为完成签约,收集了您的电子签名、身份信息(个人敏感信息);
主体: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④支付宝
主体: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功能:提供支付宝支付功能;
⑥威富通支付
主体:威富通科技有限公司
功能:提供支付服务;
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1、在获取明确同意的情况下转让: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后,我们会向其他方转让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1、获得您明确同意后;
2、基于法律的披露:在下列法律、法律程序、诉讼或政府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有关的;
(4)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5)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个人信息;
(6)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根据法律规定,共享、转让经去标识化处理的个人信息,且确保数据接收方无法复原并重新识别个人信息主体的,不属于个人信息的对外共享、转让及公开披露行为,对此类数据的保存及处理将无需另行向您通知并征得您的同意。
如您不同意我们按照上述条款向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请您立即停止使用我方平台服务。
您有权访问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例外情况除外。如果您想行使数据访问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自行访问:
账号信息——如果您希望访问或编辑您的账号中的个人资料信息等,包括您的个人资料、上传记录、收藏、下载内容,VIP账号等信息,您可以通过访问我们的90设计网页端的个人中心、设置访问您的个人信息。
如果您无法通过上述步骤访问这些个人信息,您还有如下三种方式直接向我们发送访问需求:
对于您在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个人信息,只要我们不需要过多投入,我们会向您提供。
当您发现我们处理的关于您的个人信息有错误时,您有权要求我们做出更正。您可以通过“(一)访问您的个人信息”中罗列的方式提出更正申请。
1、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2)如果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同意;
(3)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4)如果您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您注销了账号;
(5)如果我们不再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
您可通过短信提示回复退订关闭我们的短信推送。
在您主动注销账户之后,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使其匿名化处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某些业务功能中,我们可能仅依据信息系统、算法等在内的非人工自动决策机制做出决定。如果这些决定显著影响您的合法权益,您有权要求我们做出解释,我们也将提供适当的救济方式。
为保障安全,您可能需要提供书面请求,或以其他方式证明您的身份。我们可能会先要求您验证自己的身份,然后再处理您的请求,此外我承诺我们不会对您在响应您的上述请求过程中的身份核验要求您提供超出注册、使用账号时收集的个人信息范围、不会设置不合理条件或提出额外要求增加您的义务。我们将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视情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对于那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例如,需要开发新系统或从根本上改变现行惯例)、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例如,涉及备份磁带上存放的信息)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此外在以下情形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4、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5、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6、涉及商业秘密的。
我们仅在本《隐私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期间和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限内保留您的信息。
1、存储地点:
3、在您的个人信息超出保留期限后,我们会根据适用法律的要求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使其匿名化处理。
1、技术方式保护:我们会使用不低于行业同行的加密技术、匿名化处理等合理可行的手段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并使用安全保护机制防止您的个人信息遭到恶意攻击。
3、对合作方的书面限制:在我们从第三方间接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前,我们会明确以书面形式(如合作协议、承诺书)要求该第三方在已经取得您明示同意后收集以及处理(如共享等)个人信息;在我们向业务合作伙伴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前,我们会严格要求合作伙伴的信息保护义务与责任,在合作前签署关于数据安全的保护政策,如第三方及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有违反行为的,将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去世用户的个人信息保护:
(2)您理解并确认,为了充分保护去世用户的个人信息权益,申请行使本条权利的去世用户近亲属需要根据90设计的指定流程或客服提示,提交去世用户的身份证明文件、死亡证明文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与去世用户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并提供申请行使的权利种类、目的。更多关于去世用户的个人信息保护流程、条件等事项请与我们客服联系。
1、若您是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或服务前,您应在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隐私政策,并应确保已征得您的监护人同意后使用我们的服务并向我们提供您的信息。如您的监护人不同意您按照本隐私政策使用我们的服务或向我们提供信息,请您立即终止使用90设计产品和/或服务。
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限制您按照本隐私权政策所应享有的权利。我们会在90设计官网发布对隐私权政策所做的任何变更和更新。对于重大变更,我们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包括我们会通过我方平台公示的方式进行通知甚至向您提供弹窗提示)。
本政策所指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1)我们的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2)我们在控制权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并购重组等引起的所有者变更等;
(3)个人信息共享、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4)您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5)我们负责处理个人信息安全的责任部门、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时;
(6)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报告表明存在高风险时;
(7)其他重要的或可能严重影响您的个人权益的情况发生时。
我们会注明每次更新的版本号,并为您存档更新前的文档,如您需查阅,可随时联系我们的官方客服。
如果您对本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或者您有任何有关个人信息撤回、删除、访问、修改、保护等需要,您可随时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设立了个人信息保护专职部门(或个人信息保护专员),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我们的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微电子港1号楼2座202室;个人信息保护专员(收);
邮编:201203
我们会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并在15个工作日内为您处理完毕。
有关本《隐私政策》的解释及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就本政策的签订、履行等发生任何争议的,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彦骏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彦骏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4日
为了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本《90设计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以下也称“本规则”)旨在更详细的向监护人(以下也称“您”)和儿童说明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和处理儿童个人信息,以及我们为您与儿童提供的访问、更正、删除、保护这些信息的方式。如果您是儿童用户的监护人,请您在充分理解并同意本规则后再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或服务。
我们将本着正当必要、本人及监护人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的原则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指定本规则。《隐私政策》展示了我们收集、使用、处理、保护个人信息的一般做法,本规则为《隐私政策》的一部分;如在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规则方面,本规则与《隐私政策》正文存在不一致的,本规则优先适用,如本规则中未提及的,则视产品实际情况适用/参照适用《隐私政策》,本规则中涉及的词语含义与《隐私政策》正文中的一致。
如果您不满14周岁,请您在通知您的监护人且监护人明确同意本规则之前,不要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或服务。
1、我们会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与责任,遵循正当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的原则收集和使用儿童个人信息,不会收集与我们提供的产品和/或服务无关的儿童个人信息,不会违反法律规定和我们与您的约定收集、使用儿童个人信息。
2、我们没有独立的向儿童提供的产品和/或服务,一般情况下,我们收集和使用的儿童个人信息仅发生在《隐私政策》第二部分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信息,在《隐私政策》指引下,我们一般情况无法主动获取账号使用者的年龄(除非您在个人账户信息中填写)或者确认实际使用人账户信息的真实性,一旦我们发现您是儿童,我们会对您的账户信息予以更高程度的保护。
3、我们再次显著、清晰的方式告知儿童监护人,并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我们可能会收集和使用的儿童的个人信息的规则请您查阅《隐私政策》正文第二章节,因业务需要,当确需超出前述约定的目的、范围收集、使用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的,我们会再次征得您的同意。
对于儿童个人信息,我们仅在本规则所述的目的和范围内或依照法律要求进行共享,除非存在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
1、与作为监护人的您之间的共享;
4、有权机关的要求、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们会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与责任,遵循正当必要、知情同意、目的明确、安全保障、依法利用的原则转让、公开披露儿童个人信息。如您希望了解更多,请您查阅《隐私政策》正文第四章节。
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为您和儿童提供了多种对儿童个人信息行使控制权的功能,您可以通过这些功能管理儿童个人信息和儿童的网络生活,包括:
同时,如您或儿童发现我们收集、存储、使用、披露的儿童个人信息有错误的,可以联系我们更正,我们会在完成身份验证和核实问题后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更正。
2、在以下情形下,您或儿童可以直接向我们提出删除儿童个人信息的请求,我们会在完成身份验证和核实问题后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删除,包括:
(1)我们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我们与监护人的约定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
(2)我们超出目的范围或者必要期限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
(3)监护人撤回同意的;
(4)监护人或儿童通过注销等方式终止使用的产品或服务的;
(5)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们将持续为您提供优质服务,若因特殊原因导致我们的部分或全部产品和/或服务被迫停止运营,我们将提前在显著位置或向您发送推送消息或以其他方式通知您,并将停止对儿童个人信息的收集,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我们持有的儿童个人信息。
我们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儿童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我们仅在为提供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之目的所必需且最短的期间内保留儿童个人信息。在超出上述存储期限后,我们会对儿童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我们的主体信息:上海彦骏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我们的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690号微电子港1号楼2座202室;儿童个人信息保护专员(收);
我们有专门人员负责对接;您也可以通过《隐私政策》正文第九章节中提供的其他反馈通道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并在15个工作日内为您处理完毕。
2021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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