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现行的消法规定,经营者有欺诈的,惩罚性赔偿是一倍,新修改的消保法提高到三倍。二、消费致死伤受害人可索双倍惩罚性赔偿新消保法的亮点在于,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三、消协可公益诉讼霸王条款新消保法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可以提起公益诉讼。诉讼的主体限定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公益诉讼是一种赋予消费者权益救济的补充途径,如果消费者个人受到损害,自己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有一些消费者受到侵害,他们也可以推选代表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大多数
3、纠纷都是要通过这个途径解决。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格式合同,侵害的是众多且不特定的消费者的利益,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四、处理“知假买假”未作规定按照现行的法律,买到假货,可要求双倍赔偿。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但是也出现了一些人,他们知假买假,并要求双倍赔偿。对他们应不应该同样给予双倍赔偿?各方争议很大。新消法在修改的过程中经过调研和反复考虑,“没有形成相对多数意见”,因此没有对这个问题专门作出规定。(本页编辑:f110242潘鑫)弃婴岛是否在助长弃婴的行为?深圳将效仿发达国家的做法,在明年年初建起广东省第一个弃婴岛,为弃婴提供室内庇护场所,来者只需要在离开前按一个延时按键,几分钟后工
5、的就是让被遗弃的孩子能够更好地活着,而不是听之任之。最后,弃婴岛的设置,可以避免任由这些小生命被扔进下水道、露宿街头、被寒冷的天气伤害甚至面临流浪狗和流浪猫的啃食等情况的出现。设置弃婴岛,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被遗弃婴儿的生命与健康,提高弃婴的存活率,是尊重生命的一种体现,无疑是人性化的选择。设立弃婴岛,正是基于生命至上、儿童权益优先的原则为出发点,与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精神是一致的,与刑法打击弃婴犯罪也是并行不悖的。反对观点:无论从人伦还是法律上来说,弃婴都是无法容忍的恶劣行径。对于弃婴这种行为,不仅要在道德上谴责,更要在法律上严惩。然而,“弃婴岛”的设置,无疑是对弃婴行为的默许。这种做法客
6、观上误导社会尤其是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认为弃婴没啥了不起,此理念势必使弃婴增多。与此相比,公安部对被拐儿童的安置无疑要理性得多。公安部明文规定,所有被解救的被拐儿童,如果找不到亲生父母,就一律送到儿童福利院,绝不允许重新回到养父母身边。这一规定,看上去十分冷酷,但从长远来看,该规定却保护了全天下的儿童。试想一下,若是公安部允许被拐儿童重新回到养父母身边,就会给全社会尤其收买者传递一个错误的理念买孩子不要紧,就算公安逮到也没事,孩子还能留在身边。那么如此一来,拐卖孩子的行为必然更加猖狂。“弃婴岛”设立似乎温情脉脉;但从长远看,“弃婴岛”会产生严重的负面作用,伤害更多的婴儿。(弃婴岛的建立到底是好是坏?正方与反方的观点又孰是孰非?不知道众位读者对此事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