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首页
好书
留言交流
下载APP
联系客服
2023.06.19内蒙古
借办案的机会全面研究了一下酒店承包经营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并归纳成此文供同行参考。需要注意的是,本文主要研究的是酒店的承包经营合同,至于租赁经营等其他方式以及其他对象的经营,不在范围内。
一、两者是否在法律上可区分?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的对象是经营权,租赁合同的对象是财产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二者存在巨大差异。
二、如何区分?
实践中判断是否属于酒店经营权转移的主要方式系审查关于酒店经营资质证照的事实。
在(2020)沪0104民初4239号案中,上海市徐汇区法院认为,“房屋租赁合同通常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归还出租人的合同。而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仅为有体物,合同目的也仅是承租房屋予以使用。但是本案中张怡、邹斌不仅需要使用房屋还需要共用厨房及设备,甚至需要桑芭公司提供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营业所需证照,其也表示如果桑芭公司不提供上述证照,则租赁该场地也无法实际经营,更不会签署涉案合同;合同亦在第二条“承包用途”条款中通过6条小项对此事进行了明确约定。可见涉案合同更多的是体现张怡、邹斌使用桑芭公司现有场地、设备、发票和资质进行自身北京菜品的经营,而不是单纯的租赁场地。因此涉案合同不属于房屋租赁合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