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犬只管理条例|宠物酒店_宠物大百科共计10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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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成都市市长王凤朝领导留言板留言对象:四川省成都市市长王凤朝 0 违反犬只管理条例 投诉/求助 治安 已办理 用户6***1 留言ID:186509572023-08-12 16:32 背景:8月11日晚7点左右,成都武侯区紫薇东路86号二楼(***神仙树店)。经过: 不文明狗主带狗到餐饮公共场所进餐,同时放开犬只乱跑,影响他人,且舔舐菜架菜品,影响食品卫生。影响:...http://liuyan.people.com.cn/threads/content?tid=18650957
2.夹江城区(限养区)犬只管理办法.doc夹江城区(限养区)犬只管理办法.doc,夹江县城区(限养区)犬只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犬只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试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9/0322/8077031125002013.shtm
3.2024泸州养狗规定泸州市养狗管理条例犬只不按规定登记、检测、免疫、办证,责令责任人限期改正,在规定限期内拒不履行的,根据 《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试行)》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犬主处以每只犬 20 元至 100 元罚款 。 (三)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 , 由城市管理部门依照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规定责令养犬人整改或...http://m.husay.cn/a/202411/5167722.html
1.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93年修正97年修改)省市政策本条例由卫生厅会同公安、工商、畜牧行政部门,按各自的分工,负责实施和监督执行。 第四条四川省境内的城乡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必须遵守本条例,并对违反者有权制止、报告。 第二章 犬只管理 第五条城市(城镇)、近郊区、工矿区、游览区、港口、码头、车站和机场为犬只限养区。 https://www.rxcdc.com/M/law-View-74-1077.html
2.地方新闻精选太原养犬逾期未登记者罚500元并没收犬只,青岛地铁...对不登记注册的行为,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未登记的,对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罚款,并没收犬只。《条例(修订)》待依法报请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四川】一敬老院院长殴打入住老人,已被拘留10日 中新网报道,记者29日从四川省阆中市民政局发布的关于“保宁敬老院...https://www.jiemian.com/article/3264993.html
3.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法规库发布部门: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文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逐步消灭狂犬病,保障公民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预防控制狂犬病,以预防为主,实行犬只管理。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预防控制狂犬病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http://www.110.com/fagui/law_252649.html
4.成都有证的禁养犬能否继续饲养?收容处置场所情况如何?对随意遗弃现象如何有效管理?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又当如何规范? 据悉,2021年以来,四川省公安厅先后开展4次全省犬只底数摸排行动,确保应登尽登。加大对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力度,推动各社区整合网格员、社区或业主(物业)委员会、保安门卫、小区院落自治成员等社会力量,纠正不文明养犬问题,查处违法养犬行为。 https://www.cqcb.com/chengdu/2023-12-11/5445964_pc.html
5.2024年修订的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什么时候执麻辣社区群众呼声是四川省网络问政/网络理政平台。咨询、求助、投诉、意见、建议……来麻辣社区“群众呼声”留言,全省各地各部门在线回应。https://wz.mala.cn/wz/wzinfo?wid=219391&p=33
6.在泸州,文明养犬怎么做?哪些地方不能养犬?(八)及时制止犬吠和犬只攻击行人的行为,犬只伤害他人的,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医疗机构诊治,垫付医疗费用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对养犬违法行为的处理 (一)未按规定拴养或圈养犬只,或非法带犬进入公共场所、公共绿地,由公安、城市管理部门进行查处,并根据 《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 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4981623
7.狂犬病防治工作总结(通用14篇)做好犬只管理和犬只免疫是遏制疫情上升的关键,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按照《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发动群众参与犬只管理,督促养犬人自觉遵守,进一步落实“管、免、灭”措施。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加强犬只管理,规范群众养犬行为。 https://www.ruiwen.com/gongwen/gongzuozongjie/13334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