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会计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在20世纪七十年代兴起于美国,目前对法务会计的定义并不单一、明确。但总体认为法务会计是特定主体综合运用会计学和法学的知识以及审计方法和调查技术,目的在于通过调查获取有关财务证据资料,并以法庭能接受的形式在法庭上展示和陈述,以解决有关的法律问题的一门融会计学、审计学、法理学、证据学、侦察学和犯罪学等学科的有关内容为一体的边缘科学。
(一)企业税收筹划的含义
企业税收筹划作为控制企业税收成本的重要手段,是指通过对涉税业务进行研究、策划,制作出一整套完整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目前,在我国关于纳税筹划的内容各有不同,但总体认为纳税筹划是企业的一种理财活动,是指纳税人为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的纳税事项进行系统安排,以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
(二)企业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甲公司为生产销售型企业,如下是甲公司2014年发生的业务(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2014年8月为了生产经营需要甲公司将其闲置的厂房及其设备整体出租,租金分别为200万和40万。
根据上诉资料对甲公司进行纳税筹划,使其税收成本最低。
*筹划前的纳税分析
(1)房产税=(200+40)×12%=28.8万元
营业税=(200+40)×5%=12万元
合计=28.8+12=40.8万元
(2)可以抵扣的业务招待费=8200×0.005=41万元
41万元<200万元
所以可以抵扣的业务招待费为41万元
1200万元<1230万元
调整后的所得税税基=200+(200-41)=359万元
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59×25%=89.75万元
甲公司应纳税额合计=40.8+89.75=130.55万元
*纳税筹划方案
(1)甲公司可采用合同分立方式,分别签订厂房和设备出租两项合同。
*筹划后的纳税分析
(1)房产税=200×12%=24万元
合计=24+12=36万元
甲公司应纳税额合计=36+40.625+39.75=116.375万元
由以上案例可见正常的企业税收筹划只是单纯的从会计的角度节约了一部分税务支出,并不能起到很大的作用,而且还涉及到一些法律知识,稍有不慎就会误入歧途。而法务会计的角度不仅扩展了一个范围,而且不仅可以从会计的角度出发,更可以从法律的角度出发,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错误。
三、法务会计视角下税收筹划方案设计
(一)企业增值税税收筹划方案设计
增值税作为企业应当缴纳的一大重税,往往是企业最为头疼的一部分,站在法务会计的角度我们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避税。
1.在兼营事务中合理避税
纳税人兼营不一样税率项目,应当分开核算,而且要按各自的税率核算增值税,否则按较高税率核算增值税。
2.挑选合理出售方式避税
一般我们可以采用现金折扣和商业折扣这两种方式出售商品,但是如果为了避税选择商业折扣出售方式是更划算的。
4.出口退税合理避税
对于报关离境的出口产物,除国家规定不能退税的产物外,一概交还已征的增值税。
假设甲公司为一间百货公司同时又承包了市区内一部分客运经营,作为一般纳税人核算,公司业务如下:(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假设该公司旗下有两家精品店年销售额分别为180万元和200万元,全年合计380万元,准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占销项税额的25%(上述销售额均为不含税收入)
(2)2014年6月将其闲置的2008年前购入的客车及其随客车客运路线经营权出售给某公司,客车账面原值500万,累计折旧200万,线路经营权200万,累计摊销50万元。客车市场价格400万元,线路经营权市场价格200万元,甲公司将其一并作价600万出售给该公司。
(3)该公司销售服装收入为90万元,同时销售食用植物油收入10万元,两项均为不含税收入
根据上述资料对甲公司进行纳税筹划,使其税收成本最低。
*筹划前纳税合计
(1)该百货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所以
应纳税额=380×17%-380×17%×25%=16.15万元
(2)销售额=600/(1+4%)=577万元
应纳税额=577×4%/2=11.54万元
(3)应纳税额=(90+10)×17%=17万元
应纳税额合计=16.15+11.54+17=44.69万元
(1)把这两家精品店独立注册,作为纳税人单独核算,那么由于这两家精品店的会计核算制度都不健全,所以只能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核算
(2)公司可把豪华客车和客运线路经营权一并作价600万元转让给乙公司的销售额分解为豪华客车400万元和线路经营权200万元。
(3)将两项收入单独核算,销售服装收入作为一次收入核算,销售食用植物油作为一次收入核算。
*筹划后纳税合计
(1)应纳税额=180×3%+200×3%=11.4万元
(2)销售额=400/(1+4%)=385万元
应纳税额=385×4%/2=7.69万元
(3)应纳税额=90×17%+10×13%=16.6万元
应纳税额合计=11.4+7.69+16.6=35.69万元
综合以上所诉,将会计与法律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将税收筹划的作用发挥到极致,这也正是法务会计的基本职能。
(二)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设计
企业所得税是影响企业净利润的主要因素,一个企业是否盈利总体来讲和所缴的企业所得税的多少有着直接的联系,近些年来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也成为一些企业纳税筹划的一个重点。以法务会计的角度,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延期纳税
众所周知,会计利润=收入-费用,所得税费用=税法利润×所得税税率,而将会计利润加以调整即为税法利润,并且收入包含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所以收入可以作为节税的一个重要方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假设以下所涉及的公司均为生产销售型企业)
(1)推迟销售收入的实现。假设一家公司为生产销售型企业,那么它的销售收入即为主营业务收入,由于主营业务收入是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销售收入的推迟必然导致会计利润的减少,进而减少企业所得税。
(3)推迟长期工程收入的实现。对于一个生产销售型企业来说,长期工程收入可以作为其他业务收入,虽然一个企业中其他业务收入所占的比重不大,但关键时刻也可以起到一定得节税作用。
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3.合理安排所得税的预缴方式
一般来讲,企业所得税可分为分月预缴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但如果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如果一个企业可以选择出适合自己的预缴方式也是可以起到很大的节税作用的。
(三)企业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设计
个人所得税作为公民应当向国家缴纳的税款,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个人所得税往往是被人们所忽略的一项,往往人们认为它是个人缴纳的,并不在意,但它对企业税收筹划却也起着不小的作用,因为它实际上的纳税主体是公司。作为法务会计人员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全部扣除非应税项目收入
个人所得税的非应税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但需要单位扣除的无非就只有工资薪金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只要我们能做好这两块的税务筹划就可以了。
2.足额缴纳“五险一金”
众所周知,“五险”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一金”是住房公积金,只要企业充分利用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最高缴存比例、最大基数标准为职工缴纳“五险一金”,这样可以有效的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3.重点筹划一次性奖金的发放
一次性奖金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只要确定的税率高于某一档次,其全额就要适用更高一级次的税率,因此就形成了一个工资发放无效区间。通过对一次性奖金每个所得税级的税收临界点、应纳税额和税后所得的计算,可计算出一次性奖金发放的无效区间。
4.年终奖金的筹划
年终奖金是工资的一种补充形式,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物质奖励的一种形式是对劳动者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报酬,奖金是构成劳动者工资的一个重要部分。企业应当以年终奖金作为重点合理筹划个人所得税。
5.其他异常事件的纳税筹划
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及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当月即捐赠,捐赠支出准予在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抵扣。
自2008年企业所得税改革、2009年增值税转型与2012年开始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我国税制发生了很大变化。2016年中央经济会议明确提出,未来将继续推行增值税税率减并改革。这些税制变化无疑会对企业会计实务有深远影响。另一方面,近年来部分学者提出中国企业面临死亡税率,税对企业的影响极大。基于此,实务界对税务会计人才的需求迅速增加。
二、高校税务会计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
(二)课程性质多为选修课
(三)课程配套资料滞后
近年来税制改革不断,变化频繁且复杂,这无论是对税务会计的教学还是税务会计人才的供给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市面上的税务会计教材和税收筹划教辅资料的更新十分滞后,这给教学过程以及税务会计人才培养的后续工作都带来了较多障碍。
(四)教学方法手段单一
三、对策
(一)努力营造良好的税务会计教学人才发展环境
税务会计人才的培养,离不开广大税务会计教学人员的努力,也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为此需要建立良好的激励措施,留住优秀教师。只有给予优秀教师充分的尊重和职业发展空间,才有助于提高税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环境,进而促进更优质税务会计人才的培养。
(二)树立以实践为导向的课程开发理念
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不仅重视教学内容的整体优化,也要推动实践环节发展,从而达到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的目标。并且建议将《税务课程》设置为专业主干课,给予其与财务会计相同的课程地位。同时提高选修《税务会计》课程的门槛,例如要求学生在选修前已选修过《税法》等课程。此外,在开展充分调研的前提下,增加《税务会计》的学分设置,扩充课堂教学内容。
【关键词】税务会计师;税务筹划;税务管理;税务稽查;作用和意义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蓬勃发展,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和债权结构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政府管理经济的模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由原来政府投资一统天下的格局转化为政府通过政策法规、货币政策等手段来实现对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
国家税制的不断健全和各种征管手段的推新出新,纳税成本日益成为企业开支中举足轻重的一项重要支出,现代企业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合理合法规避纳税风险,节约纳税成本,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益,实现利润最大化,进而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这就要求既懂财务更懂涉税业务的税务会计师来来发挥作用。本人现结合工作实际,从对税务会计师的认识出发,分析其作用。
一、企业税务会计师的基本认识
(一)税务会计师的涵义
(二)税务会计师的职责
在企业中,税务会计师承担着税务核算、税务管理、税务筹划和应对税务稽查等重要的工作职责,因此税务会计师的配备对企业不可或缺。结合我们国有企业主要是做如下等几个方面的工作:
1.负责日常税务核算,依法进行纳税申报,资料整理,如期完整的缴纳税款;
5.加强对企业税务的管理,提高企业税务风险的控制和防范能力;
6.协调与政府部门的工作关系(包括国资、财政、城管等部门)。
二、企业税务会计师在税务筹划中的作用
税务筹划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用国家的税收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使企业减轻纳税负担,尽可能的取得“节税”的税收收益。
税务筹划的内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方面,要做到有效运用税务筹划,不仅要了解税收法规,还要熟悉会计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唯有如此,才能在总体上为税务筹划活动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
例如,新的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采取两头限制的方式,即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只允许税前扣除60%,同时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通过“两头卡”来限制业务招待费税前列支。那么企业如何达到既能充分扣除业务招待费,又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调整呢?企业是否能找到一个最佳的比例关系呢?我们来列一个公式,假设企业当期销售(营业)收入=M,当期业务招待费=Y,则当期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Y×60%且≤M×5‰,只有在Y×60%=M×5‰的情况下,即Y=M×5‰÷60%,也就是Y=M×8.33‰的时候,业务招待费在销售(营业)收入的8.33‰的临界点时,企业可最大程度的扣除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所以,企业在预算业务招待费时可以先估算当期的销售(营业)收入,然后按8.33‰的这个比例就可以大致测算出合适的业务招待费预算值了。
对于面对激烈市场竞争的企业来说,税务筹划已经成为了重要的经营管理和理财手段之一。但长期以来,绝大部分人总是把税收筹划等同于逃税、避税,对其没有一个正确、全面、系统的认识,抹杀了税收筹划的积极作用,其实他们是不了解税务筹划,税务筹划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是合法筹划,即税务筹划所提供的纳税方案,必须与税法立法精神相符。一旦税务筹划违背了税法的立法意图,就是偷税或逃税行为,不仅要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还将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那我们应该如何进行税务筹划呢?例如:我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接受政府委托对市政公用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和环卫保洁工作以及代政府对公共道路停车场行使收费工作,属于物业管理服务性企业,是营业税中“服务业”的征税范围,适用的税率是5%,在2006年以前我公司都是从政府那儿获取收入,再提供公共设施的全方位的综合服务,一年所交的税收不仅增加了公司的税收成本,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支出。面对这一情况,我公司会计人员通过与财政的沟通,进行了纳税筹划,把支付给其他专业服务单位的支出(如:市政养护、绿化养护、环卫保洁、公园保安等外包支出)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的方式来进行,这样可以大大地节约了税收成本,随着我公司管辖的范围越来越大(一年将近有3-4亿),体现节税的效益也就越来越大(一年节约将近1-2千万的税收)。同时公共停车场的收费通过收支两条线的方式,收入直接解入国库,支出由我公司代垫,一定时期向财政结算。收费人员通过劳务公司来安排,把收费人员的工资及社保等费用转给劳务公司,同时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由劳务公司开具服务业发票作为我公司的代垫支出。这样节约了税收成本,减少了财政支出。
所以,企业税务会计师通过对各项税收规定的正确掌握和理解,能够正确合法地提出涉税处理方案,进行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不仅有得于企业节约成本,提高效益,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使企业的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纳税行为逐渐趋于合理化和正规化;而且对政府而言,可以有促进弥补法律漏洞,完善管理制度,增加财政收入的反避税行为,同时也有效地实施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
三、企业税务管理
企业税务管理是企业对其涉税业务和纳税实务所实施的研究和分析、计划和筹划、处理和监控、协调和沟通、预测和报告的全过程管理行为,它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整个过程,是一项复杂的管理活动。通过这十几年在公司的实际工作,我认为税务管理是一种依法的自律性管理,其实质是控制税务风险,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1.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部门,进行税务管理组织分工,强化管理意识。
2.税务登记、税务核算、纳税申报及发票管理。
3.税务报告及档案管理。
4.财产损失申报和所得税汇算。
5.税务审计及检查。
6.进行合理有效的税务筹划,降低税收成本。
7.积极规避和防范税务风险,维护合法权益。
8.聘请税务顾问及专业机构,建立税控体系。
9.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人员业务素质。
通过企业税务管理,可以减轻企业税负,提高效益,有肋于企业资源合理配置,提升企业产品及服务的市场竞争力,降低企业和个人的涉税风险,以求最大限度地依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四、企业如何应对税务稽查工作
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及税法规定的其他义务等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工作的行政执法行为。而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开势,为更好的发挥税收政策的职能作用,国家对税务稽查力度越来越大,税务稽查也将越来越深入。那么,企业应该如何来应对税务稽查,从而来降低税务稽查风险呢?
首先,本人认为,企业要加强税务自查,包括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遵守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情况,生产经营和经济核算情况等。通过自查,把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提出应对方案,避免在被稽查出问题时措手不及。
其次,应对税务稽查,我们要弄清楚税务稽查它是查那些方面的内容,搞清楚了这些内容,我们就可以指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同时,在稽查查过程中全程陪同,虚心学习,及时根据行业或企业自身特点对一些问题做出合理应对,将问题就地解决。
再次,根据稽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总结,避免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次出现或提出更好的解决办法。
五、税务会计师在企业税务工作的作用及意义
(一)国家税收是立国之本,富国之路,强国之道。国家势必会加强对企业的税收制度的完善。如何做好企业的税收筹划,如何面对繁多的税项,而不让企业在税赋上减少收益,是每一个企业都要面临的实际问题。这就对我们财务人员,涉税人员、甚至企业的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更大的要求。加强税务会计师岗位设置,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强化企业在依法纳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规避企业税务风险,提高企业税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涉税处理和应变能力将会起到重要作用;同时,在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竞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国家税收环境健康发展;合理合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方面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税务会计师是企业税务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
多来年,由于税收没有发挥它调节经济的重要作用,企业无意间形成了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轻税务管理的局面,再加上国家税收政策复杂多变,企业处于被动从属地位,无法及时、完整地了解税收政策和办税规程,更不能准确无误的履行应有的纳税义务,所以在客观条件下造成多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管理失误。为了达到科学、精细、规范管理的目标,企业需要塑造一批较高层次的能独立进行税务管理的专家,即税务会计师,确立他们在企业管理工作中的地位,以发挥积极的能动作用。。
2.税务会计师是企业财务与税务管理细分的必然要求
3.税务会计师是税务专业人才需求量日益增加的必然结果
中国经济的突飞猛进和国家税收改革的有效推进,迫切需要大量的税务会计师。近几年,企业对掌握税务方面的专业人才需求量相当大,在很多大中型企业中,对有涉税能力的人才储备和待遇已经是非常重视。所以税务会计师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企业大量需求此类人才的空白
(二)综上所述,对一个健康、完善的企业来说,设立税务会计师岗位尤为重要。它在企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帮助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2.有利于发挥会计和税收的监督作用,促进企业正确处理分配关系。
3.有利于企业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
4.有利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有利于减少企业税负成本,规避企业税务风险,提高企业税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涉税处理和应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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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收会计结说会计税务会计税收筹划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财税合一的会计制度,但是随着会计改革与国际接轨进程的加快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西方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税务会计三大会计体系的逐渐形成,我国税务会计的建立必将成为会计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趋势。继而出现了税收会计、纳税会计与税务会计等不同提法。关于对这三个概念的界定,理论界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认为税务会计就是企业纳税会计;有人认为税务会计就是国家税收会计;还有人将代表国家利益的会计称为税务会计,将代表企业利益的会计称为税收会计。鉴于诸多观点,笔者汰为有必要对三者的内涵予以界定,明确税务会计的内涵及其内容。
一、概念界定
二、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的联系
两者几乎是同时产生,只要有税收,就有计算应纳税款的税务会计和核算征收税款的税收会计,这是税收活动的两个方面。这两方面的衔接点是税法。以税法为准绳,税务会计监督纳税人自身及时、足额并且经济地缴纳税金,而税收会计则要监督所有纳税人及时、足额并且正确地缴纳税金。所以两者存在着天然的、内在的联系。
三、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区别
从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定义来看,两者的内涵存有较大差异,并非简单的概念之别。但是目前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经常混淆两者的区别,这将不利于会计理论问题的研究和会计改革的实践,使之有失偏颇。本文拟从会计主体、会计目标、会计具体职能、会计核算对象、会计核算依据、会计记账基础、会计核算范围、会计核算难易程度及会计体系诸方面分析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内涵区别。
(一)会计主体不同
税收会计的主体是直接负责组织税金征收与人库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从国家税务总局到基层税务所等各级税务机关以及征收关税的海关。税务会计的主体是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法人和自然人)。
(二)会计目标不同
纳税人一方面满足纳税企业管理当局的需要,进行税务筹划,寻求经济纳税(即节税)的有效途径,以实现降低费用,达到税后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另方面满足税收机关的需要,核算税金的形成,保证及时、足额地缴纳税金。
(三)会计职能不同
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基本职能是一致的,即核算与监督资金运动。然而其具体职能不尽相同。税收会计的具体职能受制于税收会计的目标,即参与税收管理的职能和保证税款安全的职能,从而为税收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并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地缴入国库。
(四)会计核算对象不同
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的核算对象共同构成税收资金运动的全过程。税务会计的核算对象是税金的形成(从企业生产经营资金中分离出来),包括事前纳税的筹划,事中税款的计算、申报缴纳、核算,税后税款计算、缴纳正确性的检查等项内容。
(五)会计核算依据不同
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的核算依据有其一致之处,都遵从于税法的具体规定。
(六)会计记账基础不同
税收会计的主体是税务部门,它是属于非盈利性组织,一般执行改良的权责发生制,即对税款征集、解缴等的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记账基础,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等需要划分期间的业务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
(七)会计核算范围不同
税务会计的核算范围包括企业所有应纳的税款,如流转税、所得税、其他税及关税。而税收会计则要区分税种和征税机关。关税在我国是由海关对进出国境的货物征收的一种税,也就是说海关作为征集部门要征收关税,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消费税、增值税也由海关征收。
(八)会计核算难易程度不同
税收会计是在税务会计核算的基础上,仅对纳税人缴纳的税款进行核算,并作税款的收入与付出的会计处理,会计核算较简单。税务会计则是核算税收资金与其经营资金相互交叉运动,其计税、纳税的程序和方法及其会计处理比较复杂,增加了纳税会计核算的难度。
(九)会计体系不同
税收会计与税务会计归属于不同的会计体系。税收会计属于国家预算会计体系,国外称之为政府会计。
关键词:税务筹划;现状;问题;建议
企业税收筹划是从企业全局出发,为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增加税后利润而做出的一种战略性的筹划活动。企业的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超前性、目的性、全局性等特征,它是现代企业财务战略的重要构成部分。它实质是一种高层次、高智力型的财务管理活动。税收筹划人员必须要具有综合素质,需要具备税收、会计、财务等专业知识,并全面了解、熟悉企业整个投资、经营、筹资活动,从而预测出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做出最有利的决策。
一、当前我国税收筹划的现状分析
税收筹划在发达国家十分普遍,已经成为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制定经营和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税收筹划开展较晚,发展较为缓慢。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意识淡薄、观念陈旧。税收筹划目前并没有被我国企业所普遍接受,许多企业不理解税收筹划的真正意义,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偷税、漏税。除此之外,理论界对税收筹划重视程度不够也是制约我国税收筹划广泛开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2税务制度不健全。税收筹划须有谙熟我国税收制度,了解我国立法意图的高素质的专门人才。但很多企业并不具备这一关键条件,只有通过成熟的中介机构税务,才能有效地进行税收筹划,达到节税的目的。我国的税收制度从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出现,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并且,业务也多局限于纳税申报等经常发生的内容上,很少涉及税收筹划。
3我国税收制度不够完善。由于流转税等间接税的纳税人可以通过提高商品的销售价格或降低原材料等的购买价格将税款转嫁给购买者或供应商。所以,税收筹划主要是针对税款难以转嫁的所得税等直接税。我国的税收制度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过分倚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间接税种,尚未开展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社会保障税、遗产税、赠与税等直接税税种,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简单且不完备,这使得税收筹划的成长受到很大的限制。
进行税收筹划不能盲目,否则,将事与愿违。要有效地进行税收筹划,达到节税的目标,需要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1税收筹划必须遵循成本一效益原则。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筹资、投资、生产经营等过程。它应该服从财务管理的目标,即利润(税后利润)最大化。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许多税收筹划方案理论上虽然可以达到少缴税金,降低税收成本的目的,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其中方案不符合成本一效益的原则是筹划失败的重要原因。也就是说,在筹划税收方案时,过分地强调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了因该方案的实施会带来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益的减少,使纳税人的绝对收益减少。比如说,某企业准备投资一个项目,在税收筹划时,只考虑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选择在某一个所得税税率较低的地区。但该项目所需原材料要从外地购入,使成本加大。该方案的实施可能使税收降低的数额小于其他费用增加的数额。显然,这种方案不是令人满意的筹划方案。采取以牺牲企业整体利益来换取税收负担降低的筹划方案是不可取的。可见,税收筹划必须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则。
3税收筹划要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合法性,即税收筹划方案不能违反现行的税收制度,不能违背立法意图。但节税、避税与逃税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相互转化,有时界限不明,或者一种方案在一个国家是合法的,而在另一个国家可能是违法的。这就要求税收筹划人员在设计税收筹划方案时,要充分了解本国的税收制度以及其他国家的税收制度,了解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使税收筹划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
4筹划应重视会计与税收差异。税收筹划首先面临的难题是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虽然会计制度与税法同属规范经济行为的专业领域,但二者分别遵循不同的规则,规范不同的对象,且存在诸多的差异。会计要素中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在核算内容、涉税事项处理方法上均有不同之处。而这些差异必然会加大税收筹划人员理解和执行具体政策规定的难度。
从内容上看,税法规范征税行为和纳税行为,体现社会财富在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分配,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而会计制度注重会计核算行为规范,要求真实、完整提供会计信息,以满足有关各方面了解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从处理方法看,会计制度规定必须在“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中选择一种作为会计核算基础,且一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改。而税法在计算应税所得额时既要保证纳税人有立即支付货币资金的能力和税务机关有征收当前收入的必要性,又要考虑征收管理方便,即税法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结合。从制定目的看,会计制度为了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投资人、债权人、企业管理者、政府部门等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让投资者或潜在的投资者了解企业资产的真实性和盈利可能性,其所提供的基础性会计资料也是纳税的主要依据。而税法是为了保证国家的强制、无偿、固定地取得财政收入,利用税收杠杆进行宏观调控,引导社会投资,对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所约束和控制。
三、税收筹划的现实建议
首先,可以设置专门的税务会计。许多国外企业都设置了专门的税务会计,在企业纳税筹划中发挥着显著作用。税务会计的职责:一是根据税收法规对应税收入、可扣除项目、应税利润和应税财产进行确认和计量,计算和缴纳应交税金,编制纳税申报表来满足税务机关等利益主体对税务信息的要求。二是根据税法和企业的发展计划对税金支出进行预测,对税务活动进行合理筹划,尽可能使企业税收负担降到最低。不过,实现纳税筹划目标,需要有企业领导、执业人员的精诚合作。企业领导更应注意重视培养自己的纳税筹划意识,重视单位内部纳税筹划人才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