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避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可能面临的赔偿风险,公司应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
1.公司应确保在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向所有新员工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签订劳动合同。
3.对于超过一个月仍未签订合同的员工,公司应尽快与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据第六条规定,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双倍工资,直至补订合同前一日。
4.对于长期未签订合同的员工,公司应视为已与其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立即补订书面合同。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将面临一系列法律责任。
1.具体而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
2.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为避免未签劳动合同而引发的风险,公司可采取以下措施:
4.完善内部沟通与协调机制: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和交流,了解员工对劳动合同的疑虑和需求,及时解答和回应。同时,建立内部协调机制,确保各部门在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中的顺畅配合。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公司可以有效降低因未签劳动合同而引发的赔偿风险,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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