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由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试点工作通知》)已于10月18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我市老年友好城市建设,充分发挥物业企业常驻社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等优势,推动和支持物业企业探索“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我市决定开展物业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并选定鹿城区新田园六组团、龙湾区尚悦园、瓯海区景西嘉园和瑞安市瑞祥山庄四个小区为全市首批试点小区,试点期限为2年,试点内容主要有六项。
通过开展试点,弥补社会养老服务短板,着力打造“社区+物业+养老”服务供给模式,加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到十四五末,“社区+物业+养老”服务模式取得较大进展,大多数小区能够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内容、方式不断丰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成为促进物业服务发展实现转型升级的新动能。
六项试点内容:
(一)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鼓励物业企业结合将试点小区作为瓯江红“共享社·幸福里”建设重点单元,聚焦老年群体需求,全面推动长者服务、文体活动、健康诊疗等养老服务场景落地。建立健全社区大党委,注重把教育、文化、卫生、养老、物业服务等驻区单位人员吸纳为社区兼职委员,在试点将助老服务作为党建联建的重要内容。深化小区打造“共党建,抓实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共享”的幸福场景,围绕大力推动在职党员报到亮相、投身参与养老服务,组织网格员、党员、物业服务人员与老年人建立“一老对一”“一对多”联系服务关系。完善小”区治理体系,统筹推进小区事业委会规范化建设,注重在养老服务共办、阵地共用、多元共治、资源共享工作推进中,全面构建党建引领下的居民生活共同体、基层治规范落实小区重大事项“三审两公开一备案”“业财代理新格局”“业标街管”等制度。
(二)开展上门居家养老服务。鼓励物业企业发挥常驻社区、贴近居民、响应快速的优势,依托现有服务场所、现有服务队伍、现有服务网络,应需开展老年食堂、助餐配餐、便民维修、陪医就诊、家政服务、定期巡访等居家养老服务,参与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项目。鼓励和支持公益性家政岗位由试点物业企业承接。
(三)承接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由各县(市、区)主管部门确定“社区+物业+养老”服务试点单位,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物业公司承接运营助餐点、助浴点、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推动试点物业成为镇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小区的延伸,鼓励物业企业与餐饮企业合作开展助餐业务。
(四)组建专业化养老服务队伍。支持试点物业企业中实际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开展专业化培训,并纳入全市养老护理员培训体系,鼓励申报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认定。支持物业企业与专业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合作,通过合作经营,引入专业的养老团队,提升物业企业的专业化水平。
(五)发展智慧居家养老服务。鼓励物业企业使用统建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将社区老年人生活情况、健康状态、养老需求、就医诊疗等数据信息纳入统一的数据平台管理。鼓励物业企业以失能、独居、空巢老年人为重点对象,依托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开展家庭照护床位服务,优先安排试点物业企业服务范围内老年人安装家庭安全守护设备,对老年人实现24小时安全自动值守,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
温都记者毛毛
编辑毛鲜艳
校对仇玲琍
审核潘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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