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管理制度十四篇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也包括试用人员、顾问、临时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实行员工每周六天工作制(上午09:00-12:00,下午02:30-06:00),周日休息,特殊情况下可以要求加班。

第四条员工应当妥善安排休假。在积极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服从公司工作需要的前提下,按照请休假程序,经审批同意方可请休假,否则按照旷工处理。

第五条请假应当根据请假手续及核准权限进行申请:

(二)经审批的《请假条》应当交人事部备案。

(三)请休假一天者需上报本部门主管审批;请休假两天及以上需告知本部门主管,上报副总经理审批;请休假五天及以上者需告知本部门主管,上报总经理审批。

(四)特殊情况的另行规定。

第六条员工请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事部销假,每逾期销假一天处以50元罚款,以此类推。

第八条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下列法定节日,安排员工休假:

(一)元旦,放假一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三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国际劳动节,放假三天(5月1日、2日、3日);

(四)国庆节,放假三天(10月1日、2日、3日);

(五)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或组织集体活动;

(六)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第九条根据国家政策,对法定节假日前后的周末可以实行调休。

第十条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员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第十一条事假

(一)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处理可申请事假,每人每月最多可申请事假3天。每年不超过15天,否则不享受公司同等福利和年终红包。

(二)请假扣当日全薪,对应月份无全勤。应提前1天申请,市场人员提前2天报上级主管审批。同意方可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病假

员工本人因病、伤诊查,住院治疗和病休不能上班而请假。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区管理局,市直各机关、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省驻安各单位:

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建立健全年休假计划制度,各单位结合实际,从年初开始安排职工轮流休假,做好全年职工休假计划工作。各单位在每年12月底前将下一年度职工年休假计划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指定专人负责督导落实。各单位负责人应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主要负责人应就地就近休假。单位作出计划之后,职工无特殊情况应服从单位安排。年休假原则上应一次并在一个年度内集中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对担负重大节日工作值守等一些性质特殊岗位,应当妥善处理好休假与工作关系,提前做好安排,分期错时实施年休假或就近休假。

四、建立健全年休假执行情况报告和备案制度,各单位应于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职工年休假执行情况报告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对年休假执行情况进行数据汇总与分析评估,向政府作出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通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因生产工作情况不能安排休假的,应按照属地原则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情况备案。

五、加强年休假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日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限时办理涉及年休假纠纷的案件。对未按规定安排职工年休假且不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单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责令整改,除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负责人还要向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检查。拒不整改和支付年休假工作报酬的单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工会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各事业部及各下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各下属公司原则上根据本制度执行,也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并结合当地劳动法律法规,制订考勤休假管理实施办法,报总部人力行政部审核备案后生效实施。

第三条职责

人力行政部负责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总部各部门、各事业部考勤休假管理工作,指导及监督下属公司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并依照本制度负责公司总部及总部直属单位的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下属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全体员工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是本单位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依照本制度负责下属员工的考勤纪律管理和请休假申请审批,对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一条考勤管理原则

一、自觉遵守考勤纪律保持良好的出勤习惯是员工基本的职业素养和义务,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出勤并高效、勤奋工作。

二、考勤管理的目的不是用严格的考勤管理政策约束员工的行为,在强调严肃紧张的工作纪律同时,公司更强调以工作结果为导向,强调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实行灵活多样、适当弹性的考勤管理政策。

五、因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无法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经特别审批可以采用不定时工时制,如高级管理人员、市场营销人员、外勤人员等。具体适用人员范围由人力行政部审核、经总裁审批并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

第三条考勤登记方式

第四条外出登记

二、员工次日需直接外出办理业务不能到公司打卡考勤的,需提前一天安排好工作,并填写《外出登记表》,经直接上级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考勤员登记备案。

第五条出差

二、《出差审批单》作为报销出差费用的依据,因公短时外出不超过1天的但有差旅费用需要报销的应按照出差审批流程办理。

第六条实行不定时工时制人员考勤管理

二、如有公司通知必须按时出勤的情况,如参加重要会议、培训、接待重要客户等指定出勤要求时,必须按公司要求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缺勤。

三、在客户开发、业务洽谈、业务办理等需临时外出办公(1天以内)的,不需办理外出登记审批手续;临时自行调休(1天以内)的,不需办理请假手续,但必须报备直接上级领导知悉并向人事管理部门备案。

四、如当月未请休扣薪假,则当月按标准全勤天数计算考勤,并作为工资计算的依据,不执行加班规定。

第七条考勤异常

一、实施打卡考勤方式的员工依本制度要求出勤打卡登记考勤,由各单位考勤员定期检查员工考勤打卡数据,统计考勤异常记录,并将考勤异常记录及时通知员工。

二、实际到岗工作但遗忘打卡或上下班途中遇到不可抗力、其他突发紧急情况等导致不能正常打卡的,可申请考勤异常处理。

三、因遗忘等考勤异常原因未按要求上下班打卡的,可申请考勤异常,经查实后可不予处罚,但每月累计不超过5次。

四、员工本人在出现考勤异常情况后3日内填写《考勤异常确认单》,发起考勤异常确认流程,由证明人或部门负责人核实审核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备案,由考勤员更正考勤统计记录可以视为正常出勤。

人民医院职工年休假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务院有关条例,结合医院实际,医院对职工年休假有关规定作如下修订。

一、享受年休假人员范围

正式事业编在岗职工在医院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二、年休假天数确定

1.职工在医院工作累计满1周年不满10周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周年不满20周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周年的,年休假15天。

2.职工年休假天数,每年初由人事科公布。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当年调入本院的职工年休假,按实际上班天数折算。

5.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周年不满10周年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及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周年不满20周年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及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周年以上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及以上的;

(4)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5)当年产假90天的;

(6)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

如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职工请事假,应首先使用年休假。

三、职工年休假安排

2、职工因病或因急事,要求临时休假,科室(病区)领导应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给予考虑,凡用年休假冲销病、事假者,要在报告中写明或口头明确告诉科室(病区)领导,以便及时考勤,但轮到夜班或法定节假日上班,原则上不得使用年休假。如果在此期间确实需请假,则应按病、事假处理。

4、新享受年休假者和需调整休假天数的职工,上半年到达规定的年限,当年享受;下半年达到规定的年限,则以次年度开始享受,由人事科每年初公布。

5、医院中层干部休假,3天以上须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并指定临时科室(病区)负责人。

6、职工年休假,原则上就地安排,如要外出的,须向所在科室留下地址或联系人,以便有急事时及时联系。

7、休假前必须先履行休假手续并报人事科备案,否则一律当旷工处理。

8、职工休假期间须保证通讯畅通,遇到紧急任务或特殊情况,应立即停止休假。

1、员工每周带薪休假一天:

公司总部:每周六、周日串休

各销售部:依照实际工作情况每周安排串休一天(销售部门周六周日不安排休息)

2、调整:

3、有薪节假日

员工可根据公司的公告享有有薪节假日。所有假日执行公司根据部门及现场实际情况各自安排的休假标准。

4、集体活动

公司举办各类集体活动,每位员工都应积极响应公司各项安排及号召,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不参加的按缺勤处理。

5、病事假:

(1)员工病事假,严格按照《公司考勤制度》中请请假程序,经逐级批准后方可休假。

(2)无极特殊情况,员工病事假必须提前一天以上申请,特殊情况当天请假的,须提前两小时以上。

(3)员工在病事假期间扣除相应的工资。无特殊情况公司另作安排以外,不得将工抵假(本月请病事假,不可以近期或远期的多出勤天数抵平休假天数)。

(4)不请假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日扣发三日工资及相应的补助,累计三日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并扣发相应的工资。

(5)请假工资的计算(扣):(基本工资+工龄工资+驻外补助+车补+话补)÷30×病(事)假天数

(6)请假必须即时上交请假条,无假条者按旷工处理,后补无效。

6、婚假:

(1)在公司工作满半年以上的员工,结婚时方可申请婚假。

(2)申请婚假须提前十五天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办理请假和交接手续后方可休假。

(3)婚假为三天,在公司工作满两年以上的,婚假可增至七天。(含每周正常休息日,不含公司公布的本部门节假日休息天数)

7、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去世(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公司给予两天的带薪丧假。

9、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中心、各部门所有员工。

第三条参考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

第四条考勤条例

第五条假期分类

公司假期分为法定假日、工伤假、产假、病假、年休假、特殊事假。

第六条假期规定与待遇

1.法定节假日

1.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全体员工每年享有以下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全体员工20xx年享受的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日)上班。

春节: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上班。

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上班。

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节: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1.2在上述法定节日中休假薪资照付。

1.3法定假日内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的,按照员工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薪资。

加班薪资=日工资基数×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数×3

日工资基数=正常月工资总额/30

2.工伤假

2.1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基本工资100%发放。

3.病假

3.1员工因病无法上班请病假在3日内的享受带薪病假,超出三日外的天数则按实际超出数扣除年假天数,病假扣除年假后超出的病假期间停发任何工资补贴,超出2个月的按辞职处理。

4.产假

4.2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

4.3在女员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按月基本工资100%发放;

5.年休假

员工在公司每年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员工在年休假期间月工资100%发放。规定如下:

5.1员工不满1年,年休假5天;

5.2员工累计工作一年以上2年以下,年休假10天;

5.3员工累计工作满2年的`,年休假15天。

5.4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员工日工资基数的100%补贴年休假工资报酬。

6.超出年休假外的特殊事假

6.1员工请休特殊事假,可以年休假代替特殊事假,超出天数按特殊事假计算。

6.2员工特殊事假的工资扣减数额:月工资总额/30×特殊事假天数。

6.3如员工在年休假休满后,确有个人事宜需请假在0.5工作日内的,可享有每月一次的带薪事假。

第七条请、休假程序

1.请假员工应提前一天履行请假手续,部门员工请假在各部门主管处领取请假条,并当面详细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按批准权限报批;

4.年休假、产假的员工,应按审批权限要求提前3天提出并通过申请,批准后作好相应工作交接;

6.假期完毕,休假员工须于上班当日到行政办公室销假报到,因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延误期间以旷工计。

第八条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假期在1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事前书面批准;

2.员工请假假期在1日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及副总经理、总经理事前书面批准。

第九条请、休假管理

1.请假天数最短为0.5天。

2.事后补办请假者,每1个自然年内,不得超过2次,违者视为旷工。

3.各部门应根据工作安排情况审批员工的请假申请,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影响工作安排时,各部门可视实际情况缩短、改期给假或不予给假;

4.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各部门负责人汇总本部门员工请假情况,并填制《请假汇总表》,报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负责核实统计请假情况。

6.未经事前书面批准私自休假者,除病假、工伤假及特殊情况外,一律视为旷工。

7.旷工按全额日工资的300%处罚。

第十条消假

2、员工休(请)假上午在12:00前回场,晚上在10:00前回场。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制度自20xx年1月发布之日起生效;

3.本制度解释权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

1、广东正式立法禁止企业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违规企业将重罚

迟到5分钟罚款5元、产品不及格罚款50元……在企业中司空见惯的规定,20xx年企业在这方面可要注意了。前不久,新修订的《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在广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上表决通过,20xx年5月1日正式施行。新条例明确规定禁止企业对员工进行罚款最引人注目。条例第51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罚款内容,或者其扣减工资的规定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如果警告无效,条例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不改将被罚款,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执行,“按照被罚款或者扣减工资的人数每人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2、企业拖欠员工工资纳入监管,并受到更多约束

1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的标准

(1)员工参加工作累计满1年不满XX年的,每年休假5天;

(2)员工参加工作累计满XX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3)员工参加工作累计已满2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

(1)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年休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顺延。

(2)由于本人原因不愿意休假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当年不再安排休假,下一年不再补休,也不给予补助。

(3)员工年休假期间外出休假,不报销往返路程费及其它费用。

(4)员工可用年休假充抵本人发生的事假或病假。

4员工带薪年休假的审批和管理

(1)员工申请享受年休假的,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员工带薪年休假申请表》,经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

5附则

(1)本制度未尽事宜,经公司有关会议决定,可以补充。

(2)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北京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员工带薪年休假申请表

员工带薪年休假申请表

姓名

性别

部门

职务

年月日--年月日共天

休假去向

部门意见

领导意见

备注

1、范围

2、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的标准

(1)员工参加工作累计满1年不满xx年的,每年休假5天;

(2)员工参加工作累计满xx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4、员工带薪年休假的审批和管理

5、附则

(2)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员工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是维持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保障,是员工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员工应当自觉了解和遵守。

第三条公司禁止员工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对员工违纪违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具体违纪违规行为界定和处罚标准按照《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员工休假管理实施细则》、《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四条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考核,分级管理”的原则,共同维持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的执行、制定和解释。

2、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部室、车间正确执行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

3、负责各类违反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行为处理结果的落实。

4、依据本办法规定职责,负责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批、备案、调查、处理职责。

5、负责公司员工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台帐的建立、登记,原始资料保管工作。

6、依据部门管理职责,组织或参与处理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工作的重大事宜。

7、负责中层管理人员劳动纪律、休假、考勤归口管理工作。

8、负责按本办法规定,每月10日前完成公司员工遵守劳动纪律、休假、考勤情况汇总表,并对填报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9、负责工伤事故处理的归口管理工作。

(二)保卫室

1、负责员工进出厂门(厂区)归口管理。

2、负责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协助调查。

(三)财务部

1、负责收取员工各类违纪违规处罚款项。

2、负责建立和管理各类违纪违规处罚款项收支台帐。

依据部门管理职责,组织或参与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工作。

(一)班组长

1、有权审批员工半天以内的休假;

2、有权作出口头警告、绩效扣分的决定;

3、有权提出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工资降级、岗位(职务)调整的建议。

(二)各部门车间主任

1、有权审批员工1天以内的休假;

(三)分管副总

1、负责审批1天以上的休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权作出通报批评、绩效扣分、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工资降级、岗位(职务)调整、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建议)。

依据部门管理职责,有权作出(提出)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工资降级、岗位(职务)调整、追回非法所得、解除劳动合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决定(建议)。

第六条公司禁止各级管理部门和责任人有下列行为:

(一)越权审批各类休假的;

(二)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不按规定、不及时处理的;

(三)弄虚作假,知情不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逃避责任的;

(四)管理混乱、整改不到位的;

(五)损坏、擅改考勤记录的;

(五)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第七条公司建立员工申诉、举报机制,员工可按规定向公司申诉、举报。

第八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附:

一、《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

二、《员工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三、《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

附一: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

一、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2、不按规定提前离岗的,属于早退。

3、无故不到岗的,属于旷工。

4、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论处。

5、月内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的,按旷工1天论处。

6、无正当理由,到岗但不生产工作的,按旷工论处。

7、消极怠工(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当班生产工作任务70%)的,按旷工论处。

8、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休假的,按旷工论处。

9、请假未获批准休假的,按旷工论处。

10、休假期满无故不到岗的,按旷工论处。

11、弄虚作假,骗请各类休假的,按旷工论处。

12、代打考勤的人及被考勤人,按旷工半天/人次论处。

13、聊天、打牌、玩游戏。

15、串岗、脱岗、私自请人顶岗。

16、外出办私事(含外出吃饭)。

17、干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不遵守公司生产工作秩序,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18、吵架、打架、斗殴。

19、围观、起哄。20、酗酒闹事。

21、组织、参与罢工、聚众闹事。

23、其他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行为。

(四)不遵守公司厂门(厂区)出入制度,扰乱正常出入秩序

24、无工作证、车辆出入证,强行进出厂门(厂区)。

25、无公物出厂证明,强行携带公物出厂门(厂区)。

26、翻越公司院墙、厂门进出厂区。

27、执勤人员私自放行无关人员进出厂门(厂区)。

28、携带未成年人、宠物进出厂门(厂区)。

29、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故意刁难、谩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30、其他违反公司厂门(厂区)出入制度行为。

(五)不遵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违反公司质量、安全、卫生、工艺、保密、财经等规章制度

31、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32、违反操作规程作业。

33、泄露工作机密、公司机密。

34、违反财务制度、财经纪律行为。

35、其他违反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行为。

(六)从事兼职、第二职业

(七)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

38、无正当理由,拒绝公司管理人员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39、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对其进行的薪资、岗位、职务调整。40、其他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行为。

(八)不遵守职业纪律,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41、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为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42、贪污、行贿、受贿。

43、其他不遵守职业纪律、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行为。

(九)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失职,渎职

44、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逃避责任。

45、滥用职权,不作为,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46、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十)不遵守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7、拘留。

48、劳动教养。

49、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50、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分。

51、被依法判刑。

52、被依法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行为

53、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54、侵占、盗窃公司财物。

55、利用网络、公众媒体,恶意损害公司形象、声誉。

56、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

二、违反劳动纪律处罚种类

对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行为的,按照“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反行为的情节轻重、影响程度、损失大小、改正态度等因素,选用或并处下列处罚:

(二)通报批评,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三)绩效扣分,在员工绩效考核中体现。

三、违反劳动纪律处罚标准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影响较小、损失较小(20xx元以内)、改正态度较好的,属于一般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视具体情况处以口头警告或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经济处罚,有经济损失的,经济赔偿,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

1、月内累计迟到、早退2次以内的:处以口头警告,并处绩效扣分10分/次、经济处罚20元/次。

2、旷工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20分/天、经济处罚100元/天,不计发当天工资。

3、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处以口头警告,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20-200元/次。

4、不遵守公司生产工作秩序,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50-500元/次。

5、不遵守公司厂门(厂区)出入制度,扰乱正常出入秩序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50-500元/次。

6、不遵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违反公司质量、安全、卫生、工艺、保密、财经等规章制度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100-20xx元/次。

7、从事兼职、第二职业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100-20xx元/次。

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50-500元/次。

9、不遵守职业纪律,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100-20xx元/次。

10、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失职,渎职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100-20xx元/次。

11、其他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行为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20-500元/次。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重、影响较大、损失较大(20xx元以上5000元以内)、拒不改正(含第2次违反)的,属于不胜任现岗位工作行为,处以工资降级或岗位(职务)调整,有经济损失的,经济赔偿,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

1、月内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内的。

2、连续旷工3天以内,年内累计旷工6天以内的。

3、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情节较重、影响较大、损失较大、拒不改正的。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影响很大、损失重大(5000元以上)、态度恶劣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处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处绩效扣分(当月绩效清零),有经济损失的,经济赔偿,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月内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年内累计迟到、早退15次以上的。

2、连续旷工3天以上,年内累计旷工6天以上的。

3、被拘留。

4、被劳动教养。

5、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

6、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分。

7、被依法判刑。

8、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影响很大、损失重大、态度恶劣的。

四、本细则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附二:

员工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一、法定节假日

公司员工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但根据生产工作任务需要的,应服从公司生产工作安排。

二、病假

(一)请病假基本条件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确需停工治疗。

(二)病假待遇

1、员工停工治疗期间,保留工作岗位1个月,享受公司福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包含在医疗期内。

(四)请病假手续

1、门诊病假

(1)请门诊病休假,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出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病历诊断、医药费发票、医生建议等资料,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属实后,交公司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3)公司综合办应严格审核员工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对员工弄虚作假的,按旷工论处。

(4)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是指重庆市医保中心指定的、具有医保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不含药店及内设门诊。

(5)门诊病假每次不得超过1天,超过1天的,应重新请假。

2、住院病假

(1)住院治疗的,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并持住院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医药费、出院证、医保报销发票等资料,经公司综合办审核后备案。

(2)公司综合办应严格审核连续休病假10天以上的.员工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果病情不属实的,按旷工论处。

(3)住院休假,每次不超过1个月;超过1个月的,应重新请假。

三、生育假

(一)请生育假基本条件

1、女员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可依法享受产假。

(二)产假休假天数

1、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产假为60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包含在产假期内。

(三)生育假待遇

1、休产假的,停发工资,保留工作岗位,享受公司福利。

(四)请生育假手续

1、请生育假的,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并出具结婚证、生育服务证、生育证明、手术证明、病历等资料,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交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2、在产假期内,员工本人应持身份证(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生育服务证、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资料,到所在地的医保中心结算生育生活津贴。

四、婚假

(一)享受婚假的基本条件

员工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可享受婚假。

(二)婚假天数

1、员工婚假3天;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4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包含在婚假期内。

(三)请婚假手续

请婚假的,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并出具结婚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交公司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五、丧假

(一)享受丧假基本条件

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等亲属丧亡的,可享受丧假。

(二)丧假天数

1、丧假3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包含在丧假期内。

(三)请丧假手续

员工请丧假的,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交公司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六、事假

(一)请事假基本条件

(二)事假审批权限1、1天以内的事假,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2、1天以上的事假,由公司分管副总审批。

3、原则上事假每次不超过2天,月内累计不超过5天,年内累计不超过10天。

(三)请事假手续

请事假的,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分别按审批权限报批,经审批同意的,交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四)事假其他规定

员工休事假,月内累计5天以上,年内累计10天以上的,属于不胜任现岗位工作情形,公司可依法调整岗位(职务)。

七、工伤假

(一)享受工伤假基本条件

员工因工负伤,确需停工治疗或离岗休养的,可依法享受工伤假。

(二)工伤假有关规定

八、休假有关规定

(一)公司禁止下列违反休假制度行为,违反的,按旷工论处。

1、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休假的;

2、请假未获批准,休假的;

3、休假期满,无正当理由不归的;

4、休假期满,不按规定履行销假手续的;

5、弄虚作假,骗请各类休假的;

6、其他违反休假制度的。

(二)公司分管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审核、审批、备案、调查、处理职责,禁止失职、渎职行为,违反的,按《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员工休假,本人应按规定办理请假、销假手续;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亲属或同事代办,但应提交书面委托书,并将有关情况告知所在单位。

附三:

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

一、员工考勤方式

根据公司生产工作实际,员工考勤实行打卡考勤和人工考勤相结合的方式。

(一)纳入公司打卡考勤的人员,应实行打卡考勤。

(二)暂无法实行考勤机打卡考勤的人员,应向综合部备案后,实行人工考勤。

二、打卡考勤规则

三、特殊情况处理规定

(二)因工作需要,外出办差无法正常打卡考勤的,应向直接上级报告,并报公司综合办书面备案。

(三)员工休假的,应按公司规定履行请假、销假手续,并报综合办书面备案。

(四)因考勤机出现故障,不能正常打卡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由综合办负责报修。

四、特殊人员考勤管理规定

(一)公司所有员工,考勤卡由公司综合办负责办理;考勤结果由综合办负责处理。

(二)实习生,不办理考勤卡,实习期间考勤由分管领导人工考勤;考勤结果由综合办负责处理。

(三)借调人员,借调期限超过10天的,考勤由所在工作公司负责处理。

五、考勤管理职责分工规定

(一)综合办

1、负责公司考勤制度的制定和解释;

2、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部室、车间的考勤工作;

3、负责公司员工考勤结果的处理;

4、负责组织、参与处理考勤工作的重大事宜;

5、负责本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台帐建立和管理;

6、负责每月10日前汇总公司员工上月考勤报表并公布;

7、负责公司考勤系统的日常维护。

六、违反考勤制度行为处理规定

(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打卡考勤的,根据《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分别按迟到、早退、旷工论处。

(二)代打卡处罚规定:

1、代打卡人,应打卡人按旷工半天/人次论处。

3、忘记打卡的,应提交书面说明,提供证人、证物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综合办备案;同时对当事人提出警告,责令改正。

(三)擅自更改、损坏考勤记录的,按《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按《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有关失职、渎职条款处理。

(五)其他违反考勤制度的,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治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全部员工必需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延迟10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四、假期治理

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以下状况之一者均属公差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经批准参与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经批准外出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3、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需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呈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3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治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七、考勤治理

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总经办是考勤治理的监视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视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订正,并作记录,总经办不定期监视检查员工出勤状况。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工程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准时回来打卡的,须在《未打卡状况说明书》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未打卡状况说明书》必需在2天内报总经办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上班前已知需从公司总部外出办事,须按时打卡,不得后补。每月迟到累计达30分钟内、上班遗忘打卡不超过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迟到、早退、漏打卡(无《未打卡说明书》)累计3次,扣发1天工资,累计4到6次,扣发5天工资,累计7到10次,扣发10天工资。因工作需要到各工程部须填写《外勤工作登记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需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负责统计汇总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作罚款和发工资依据。

一、年休假享受对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1、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连续工作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三、年休假待遇

(一)年休假期间,员工岗位工资全额计发,绩效奖励按出勤天数考核计发。

(二)员工在年休假期间的月度工作考核,无特殊情况视作考核合格,并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三)年休假期间,员工其他福利发放享受在岗员工待遇。

四、休假安排

公司根据行业的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员工本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一)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二)年休假一般安排在雨季、生产淡季或其他不能正常生产的时期。

(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员工年休假,若员工放弃休假的,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按正常工作标准计发。若员工本人申请休假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五、其他规定

1、工作年限按员工入职之日起算。

xx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4、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正式事业编在岗职工在医院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1.职工在医院工作累计满1周年不满10周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周年不满20周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周年的,年休假15天。

2.职工年休假天数,每年初由人事科公布。

4.当年调入本院的职工年休假,按实际上班天数折算。

5.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周年不满10周年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及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周年不满20周年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及以上的;

如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职工请事假,应首先使用年休假。

2、职工因病或因急事,要求临时休假,科室(病区)领导应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给予考虑,凡用年休假冲销病、事假者,要在报告中写明或口头明确告诉科室(病区)领导,以便及时考勤,但轮到夜班或法定节假日上班,原则上不得使用年休假。如果在此期间确实需请假,则应按病、事假处理。

4、新享受年休假者和需调整休假天数的职工,上半年到达规定的年限,当年享受;下半年达到规定的年限,则以次年度开始享受,由人事科每年初公布。

5、医院中层干部休假,3天以上须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并指定临时科室(病区)负责人。

6、职工年休假,原则上就地安排,如要外出的,须向所在科室留下地址或联系人,以便有急事时及时联系。

7、休假前必须先履行休假手续并报人事科备案,否则一律当旷工处理。

8、职工休假期间须保证通讯畅通,遇到紧急任务或特殊情况,应立即停止休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已经人事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人事部部长尹蔚民

二〇xx年二月十五日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第三条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第五条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工作人员因承担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一)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二)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第十条机关、事业单位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工作人员本人意愿,统筹安排,保证工作人员享受年休假。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年休假管理,严格考勤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依据职权,主动对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年休假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休息休假管理,维护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暂行办法。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员工无故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含10天)的;

(二)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连续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公司根据市政公用行业的生产、工作的特点和员工本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1、工作年限按自然年限计算,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4、当年享受年休假后,有第一项规定中不能享受年休假情况之一的,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5、员工申请休假的需提前半个月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带薪假又称为年假,《德国联邦休假法》中对员工享有的最少带薪假天数有明确规定:一周5天工作制的员工,每年带薪假不得少于20天。除了法定最低带薪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里往往还给出额外的福利带薪假。...

首先说荷兰的带薪假期,其数量应该算是比较多的国家了。荷兰政府规定只要是企业的员工,每年都可享受至少24个工作日的带薪假期,有些企业的带薪假期甚至长达2728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19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19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根据劳动法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年休假条件及待遇1、职工在本单位工作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均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为了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及《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第一、年休假条件及待遇1、员工在本单位工作转正后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均享受年休假...

德国员工除了每年规定的法定假期、数十天的带薪休假,还有最长三年的产假等等。让我们来看看这些假期具体如何。法定假期德国是受影响很大的国家,许多节日都与宗教历史有关。除了全国规定的法定假期,各联邦州也有不同的假期。...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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