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全文及PDF下载
【正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别称】食品法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
【通过日期】2008年9月15日
【实施日期】2008年10月1日
【修订日期】2013年6月29日、2018年4月28日
【法律条文总数】156条
【法律效力】法律
【法律分类】食品安全法、法律、行政法规
【法律地位】宪法
总则
1.立法目的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确保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2.适用范围
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消费活动以及食品监督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3.法律适用原则
遵循法律优先、法规次之、规章再次之、地方性法规和社会团体规定补充的原则。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
1.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直接上级,负责全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1)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
(3)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消费环节的参与者应当相互配合,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标准
1.食品安全标准制定
(1)食品安全标准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并全文发布。
(2)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执行食品安全标准,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进行食品生产、经营。
(3)食品安全标准可以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调整。
2.食品安全标准执行
食品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要求,保证食品安全的可能性。
食品生产
1.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2.食品生产要求
食品生产者应当依法进行食品生产,保证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食品经营
1.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经营,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2.食品经营要求
食品经营者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时,应当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食品消费
1.食品消费权益保障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食品时,享有依法获得质量保障和损害赔偿的权利。
2.食品安全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的食品承担安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
1.法律责任
(1)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由食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2)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食品安全问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纠纷处理
(1)食品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因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纠纷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食品监督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单位、个人因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纠纷,由其上级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单位、个人予以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