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学品法规观察快报

确保您识别并降低在日常运营、供应链和管理体系中的内在风险

评估您的产品和服务是否符合甚至超越安全、质量、性能和可持续等各项标准

确认您的原材料、产品和各项资产是否规范、具备相应的价值和安全性

授予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任何内部或外部既定标准的正式肯定

中国(大陆)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章程的函

2019年7月23日,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议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章程》。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次章程供包括五章,总则,组织机构,委员管理,标准审查和经费管理及附则。该章程规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批委员会的责任和职能如下:

(一)审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年度立项计划;(二)审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三)提出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意见建议;(四)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五)承担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他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

中国七号令修订稿发布

根据2019年8月14日报道,修订稿简化了低量级化学物质的登记,及豁免用于科学研究且不足一吨的物质的申报。其中部分修订如下:自登记日起满五年,申报物质会被纳入现有化学物质。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毒性或者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的物质在登记时,只有其必须性在被经济社会效益分析完全论证后,才能审核通过。

中国公安部发布第154号令---《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5月22日公安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9年8月10日起施行。

欧盟

SVHC清单增至201项

欧洲食品安全局发布将消费后PET回收为食品接触用途的四种不同回收途径的科学意见

2019年7月26日,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发布对于消费后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通过以下四种回收途径生产食品接触用途产品的科学性意见。

关于如何遵守NMP限制的建议

新的指南适用于1-甲基-2-吡咯烷酮(NMP)的工业用户,以帮助他们遵守该物质的限制要求。该指南是第一个基于衍生无影响水平(DNEL)的限制指南。

NMP是在生产制造过程中用作溶剂或表面沉积介质,因此是生产电池,半导体,纤维,药品和电线涂层的各种工业的关键物质。这些行业的NMP用户必须在2020年5月9日之前遵守该限制。对于电线涂料中使用的NMP,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9日。

ECHA制定了指导方针,帮助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公司在工业现场使用NMP时控制管理风险。NMP是一种生殖毒物(可能会伤害未出生的孩子),会导致严重的眼睛和皮肤刺激,并可能引起呼吸道刺激。经过多次磋商和圆桌会议,目前已找到控制NMP暴露并遵守限制的良好方法。

如果在后期对其他类似NMP的非质子溶剂引入类似的REACH限制,本指南中描述的一般方法也可以应用,例如DMF和DMAC。

该指南将以23种欧盟语言出版。翻译版将于2019年秋季提供。

欧盟有意添加微塑料的限制提案-更新

通常用于人造草皮球场的粒状填充材料被理解为“有意添加的微塑料”,但ECHA和欧盟委员会都没有提出应该关闭欧盟数千个人造草皮球场。

欧盟委员会已要求ECHA在2018年制定一项在REACH法规框架内对有意添加的微塑料的使用限制的提案。这是在欧盟塑料战略的更广泛背景下完成的。今年3月,ECHA发布了他们的提案并开展了公开咨询,该咨询将持续到2019年9月20日。

限制提案涉及有意添加的微塑料的广泛用途。在公众咨询的框架内,已要求提供关于在人造草皮中使用颗粒填充材料的进一步信息,以评估其影响和可能的减损需求。

ECHA还收集有关技术措施有效性的信息,以防止人造草皮间隙中的填充材料流失到环境中。ECHA的风险评估(RAC)和社会经济分析(SEAC)科学委员会将考虑他们对限制提案的意见,其中包括他们对提案的成本和收益的评估以及过渡的需要安排。委员会的意见计划于2020年初完成,之后将发送给委员会进行决策。

ECHA的科学委员会最近也就一项建议采纳了意见,即进一步降低填充材料中某些多环芳烃(PAHs)的最大允许含量,因为这可能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委员会建议禁止含铅的PVC制品

欧盟委员会已提议禁止含有铅及其化合物的聚氯乙烯(PVC)制品。

它希望降低PVC制品寿命期间释放的铅含量以及减少对它们的直接和间接接触。

人们普遍认为铅及其化合物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有害。铅化合物主要用作建筑业中的PVC稳定剂,例如用于窗户配件,管道和管道以及电线和电缆。铅是候选清单上的SVHC物质,其一些用途受REACH附件XVII的限制。

如果同意,该提案将:

对于刚性和柔性回收PVC材料以及铅酸电池中的PVC-二氧化硅分离器,该提案提供了一些限时豁免。

但是,将物品投放市场的限制将在其生效后推迟24个月。

法国提议欧盟限制尿布中的危险化学品

法国食品,环境和职业健康与安全局(Anses)正在制定一项工作计划,该计划将对欧盟一级的婴儿尿布中的有害物质提出限制建议。

今年1月,Anses表示,在一些一次性尿布中发现危险化学品的含量超过了欧盟的安全阈值。

当时,它要求制造商修改工艺,并建议他们改进对原材料的控制,并停止在尿布中使用香水。它还建议密切监测市场上已有的一次性尿布中的化学品。

本月,Anses发布了一份关于开发一次性尿布中化学品阈值浓度的文件。虽然这些目前尚不具有监管性质,但该机构表示,该结论将用于启动REACH限制档案,用于一次性层产品(如尿布)中使用的化学品。

Anses已确定以下物质的阈值浓度:

欧盟委员会发布对于(EU)10/2011的最新修订案(EU)2019/1338

2019年8月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对于(EU)10/2011预期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及制品法规的最新修订案(EU)2019/1338。该修订案于2019年8月29日正式生效。

此次修订案主要修订附件清单中的第1059号物质,该物质名称为聚((R)-3-羟基丁酸酯–(R)-3-羟基己酸酯),CAS号是147398-31-0。该物质原来的使用限制为:允许单独使用或与其他聚合物混合使用,只能接触食品模拟物E代替的食品类型(干性食品)。现修订为:允许单独使用或与其他聚合物混合使用,在等于或超过6个月以及室温或更低温度下能够接触所有食品,接触条件包括热灌装或短暂加热阶段。分子量低于1000Da的所有低聚物的迁移不得超过5.0mg/kg。

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BfR)就两种全氟化物质提供科学性安全评估意见

2019年8月21日,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BfR)就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此前评估过的两种全氟化物质:全氟辛烷磺酸(PFOS:CAS1763-23-1)和全氟辛酸(PFOA:CAS335-67-1)对人体健康风险给出科学评估意见。

土耳其修订化妆品法规使其符合欧盟法规要求(2019.08.21)

土耳其卫生部修订了化妆品规则,使其符合欧盟化妆品产品法规。

已进行更改如下:

土耳其KKDIK预注册量接近48,000

环境与城市化部(MoEU)表示,根据土耳其REACH法规提交的预注册已达到近48,000个。

KKDIK法规要求公司在2020年底之前使用该部门的IT工具预注册化学品,并规定注册截止日期为2023年。

该部最近从欧盟获得了160万欧元用于KKDIK的第二阶段实施。这些资金预计将部分用于升级KKS软件,以匹配欧盟运营的IT平台的当前版本。

该部表示,已有六个财团入围。据消息人士称,他们包括参与Iuclid6开发的软件公司-这是REACH中使用的IT工具。

全球其他地区

韩国指定用于儿童产品的128种有害物质

2019年7月31日,韩国环境部(MOE)将128种物质列入《环境卫生法》规定的儿童产品有害物质清单。由于这些物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并且存在于儿童产品中,如一次性尿布、玩具和湿组织中,而被选为有害物质。卫生部将对其毒性或致癌性进行风险评估。自2020年1月1日起,将更新该清单,并每三年审查一次先前风险评估的有效性。加上物质,清单上现在有263种物质。

韩国发布K-REACH修订草案

2019年8月26日,韩国环境部(MOE)发布了K-REACH实施细则修订草案。如果批准,这些变更将影响新物质注册要求和科学研发豁免。

对于新物质登记,修订草案允许制造商或进口商在截止日期之前,在新物质登记中提交一份“试验计划”,而不是试验数据。

修订草案允许在科学研发注册豁免申请中省略“一些细节”。因此,如果目前没有信息,不完整的申请也将被接受。

韩国更新化妆品安全法规(2019.08.07)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正在修订《化妆品安全标准条例》,使大部分规定与欧盟化妆品成分的规定保持一致。本安全标准适用于国内所有进、生产和销售的化妆品。

更新将降低五种防腐剂的允许浓度限值,如下所示:

甲基异噻唑啉酮(MIT)冲洗类产品中从0.01%降至0.0015%;二甲基恶唑烷从0.1%降至0.05%;对氯间甲酚从0.2%降至0.04%;苄氯酚从0.2%降至0.05%;丙酸及其盐类从2%降至0.9%。

MIT允许浓度的降低与2018年10月欧盟规定的一般用途一致,这引起了一些争议,因为一些行业部门认为允许浓度太低,无法发挥作用。2017年5月,瑞典化学机构Kemi表示,出于安全考虑,需要对欧盟化妆品法中的对氯间甲酚和苄氯酚进审查。染发剂和肥皂将在允许使用的染发剂成分列表中添加以下内容,并为其在氧化型染发产品中的使用设定浓度限制:

2-氨基-3-羟基吡啶(1.0%);4-氨基间甲酚(1.5%);羟丙基双(N-羟乙基-苯二胺)HCl(0.4%);5-氨基-6-氯邻甲酚(0.5%);6-羟基吲哚(0.5%);羟乙基-4,5-二氨基吡唑硫酸盐(3.0%);羟基苯甲吗啉(1.0%)。

更新还包含一个测试标准和方法,以确定洗脸用的固体肥皂中的游离碱含量。这些要求有助于监管肥皂,目前化妆品法未对肥皂进监管,但将从12月31日起重新分类。定制化妆品更新还明确规定了定制化妆品中允许使用的成分。这些是为个人消费者定制的化妆品。除了化妆品安全标准中列出的禁止、限制或“功能性”外,还规定了这些化妆品中允许使用所有成分。

根据化妆品法(theCosmeticsAct),功能性成分在美白、晒黑、改善皱纹、防晒、滋养肤或头发等方面表现出功效。扩大对儿童化妆品的防腐剂禁令。

有两种物质将被禁止用于标有或宣传为1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化妆品中:水杨酸及其盐类以及碘丙基丁基氨基甲酸酯(IPBC)。目前禁止在三岁或三岁以下的婴儿化妆品中使用。

这些变化将通过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非洲或墨西哥万寿菊(tageteserecta)花提取物/油以及限制南锥万寿菊(tagetesminuta)和法国万寿菊(tagetespatula)花提取物/油来限制α-三噻吩对minuta和patula的限制如下:

停留类产品限制为0.01%;冲洗类产品的极限为0.1%;成分中α-三噻吩最大浓度为0.35%;禁止在防晒产品中使用,因为α-三噻吩被紫外线激活后会产生高活性氧自由基。

韩国就儿童产品标准的修订草案提供咨询并修订某些有害物质的限量

2019年8月28日,韩国技术和标准局(KATS)公布了儿童产品基本安全标准中安全标准的修订草案。

该标准覆盖1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它符合产品安全基本法(BasicLawonProductSafety),并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若限制。拟议的修订将增加弹性体的新定义以及亚硝胺和亚硝基化物质0.01ppm或更低的浓度限制。大多数亚硝胺被认为是致癌物质,出现于大多数橡胶产品以及一些化妆品。修订后的限制适用于儿童产品和用于口腔的弹性产品,如假人,牙刷和气球。

危险因素:

铅的阈值限制已从300mg/kg或更低降至100mg/kg或更低。涂料和表面涂料的限量保持在90mg/kg或更低。KATS于8月22日向世贸组织通报了拟议的修改,并且可以提交意见,直至10月21日。采用日期尚待确定,但拟议的生效日期为2020年6月或之后。

澳大利亚新监管计划

2019年7月31日,澳大利亚国家工业化学品通告评估署(NICNAS),公布了有关工业化学品输入系统(AICIS)最常见问题的答案,它将于2020年7月1日取代国家化学品管理局。

在AICIS的开始实行时,将有问答文件及更多的指导文件。企业可以通过在线表格上传问题,官方会定期更新答案页面。

NICNAS还公布了新的注册费、证书和申请费,这些从8月1日起生效。

澳大利亚讨论采用GHS第七次修订版

大多数澳大利亚管辖区于2017年1月1日通过了第三次修订的GHS。在维多利亚州,第三版、第四版或第五版(但不是三版的组合)均可使用。2019年7月3日,应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上个月鼓励使用GHS第七次修订版后,澳大利亚安全工作组织(SWA)就采用全球统一的GHS第七次修订的计划进行探讨。

澳大利亚优先推行化学物质管理的国家标准法案

根据2019年8月14号报道,澳大利亚环境能源部门优先处理了先前推迟的针对于国家化学物质管理框架的漏洞的国家标准法案。这个法案会建立一个工业化学物质的环境危险管理的框架以及对于实施斯德哥尔摩协定的支持。环境能源部门目前也正在给予该法案支持以求法案尽早的推行。

台湾地区向WTO通报五项化妆品法规(2019.07.04)

台湾地区已向WTO通报了五项与化妆品有关的法规,这些法规最近已经颁布或生效。这些是: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中3-亚苄基樟脑等22种防晒剂的检测方法》,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并作为第5.8项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四章。特此通告。

台湾更新汞限制规则

台湾环保署已经更新了汞的制造、使用和进口条例。2019年7月8日公布,该新规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台湾在年底拟发布“危险化学物质”名单

磋商将于10月14日结束,预计将于2020年1月16日生效。

泰国公布新化学法提案初稿

草案还列出了三种物质分类,这将取代目前的四类1-4类危险物质:

菲律宾设立部门监测非法化学品进口

据2019年8月26日报道,菲律宾新成立的部门环境保护和合规部(EPCD)将监督由环境和自然资源部(DENR)控制的化学品运输。

EPCD着重于环境保护。它将起草关于如何控制有害物质、废物和其他化学品或对环境有不利影响的物质的非法流动的指导方针。

日本建议全氟辛酸归类为第一种特定化学物质。

根据日本《化学物质控制法》(CSCL),如果物质具有持久性、高度生物累积性或对人类有长期毒性风险,则将其归类为第一种特定化学物质。禁止进口、制造、销售含有第一种特定化学物质的产品。

佛蒙特州修订了儿童产品报告规则,变更将于8月15日开始生效

2019年8月2号,佛蒙特州卫生部通过了对儿童产品化学物质披露规则的修改,这其中包括对报告要求的修改以及对违禁产品科学标准的修改。修订后的规则将于8月15日生效,其中包括今年早些时候提出的各种化,以及6月通过立法时提出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第55条规定强制进的变更,该规则将把现有的两年期报告要求改为年度报告要求。然而,新引进产品在上市前的报告并未包含在最终报告中。还有一项新的披露要求,包括:产品的品牌名称;产品型号;通用产品代码(UPC,如果有)。

美国科罗拉多州VOC限制将于2020年5月生效(2019.08.16)

科罗拉多州已通过法规限制某些消费品以及建筑和工业维护(AIM)涂料中允许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数量。该规则是为解决地面臭氧污染制定的,于2020年5月1日生效。在该日期之后制造的产品在该州销售必须符合特定类别的VOC含量限制。涵盖的消费品包括各种粘合剂、空气清新剂、清洁剂和消毒剂等。

该条例于上月通过,并于9月14日生效。

美国伊利诺斯州化妆品动物试验禁令立法成功(2019.08.16)

美国伊利诺斯州州长已签署一项禁止进或销售使用动物实验的化妆品禁令。

该禁令自2020年初开始生效。

与去年在加利福尼亚州通过的类似法案一致,该法案允许在截止日期之前继续销售使用动物实验的化妆品。为满足其他州,联邦或国际机构的要求,对满足条件的产品进豁免。违反该禁令可能会被处以5000美元的初始罚款和额外的1,000美元每天的罚款。

美国维尔京群岛禁用含有羟苯甲酮,甲氧基肉桂酸辛酯的防晒霜

2019年7月25日,美属维尔京群岛州已经签署了一项法律,禁止使用含有氧苯甲酮和辛诺酸盐的局部防晒产品。在立法机关于6月25日一致通过该法案后,于7月20日被签署。该措施将禁止销售、分销和进口含有这两种物质的防晒产品,根据法案的文本,这两种物质“对维尔京群岛的海洋环境和生态系统有重大危害影响”。

禁令将在以下阶段生效:

自12月31日起,进口含氧苯甲酮和辛诺酸盐的产品销售将是非法的;

从2020年9月30日起,出售、要约出售和分销此类产品将是非法的;以及

从2021年1月1日起,使用、持有或将其带入领土将是非法的。

维尔京群岛法律遵循夏威夷、帕劳和佛罗里达州基韦斯特市通过的立法,禁止含有这些物质的防晒霜。

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品接触材料法规修订案及正面清单征求意见稿

此外,厚生劳动省同时发布4个草稿版的正面清单,包括塑料树脂、涂料等树脂、允许微量用于聚合的单体和添加剂及涂料用添加剂等的正面清单草稿版,自2019年8月9日到9月30日就清单草稿版公开征求意见,如果对于上述清单有任何意见,可以以电子邮件或邮件的方式提供意见。

日本建议全氟辛酸归类为第一种特定化学物质

日本在亚洲开展汞监测项目

日本正在建立一个科学数据库,以便政府和机构能够更好地管理汞,这是一个更大项目的一部分,该项目将花费300万美元改善亚洲对汞的控制。日本环境部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2019年7月9日宣布了该项目。除科学数据库外,日本还将建立一个汞监测实验室区域网络,并在亚洲和太平洋提供培训。

坦桑尼亚将化妆品监管转移到坦桑尼亚标准局(2019.08.28)

生产或进到坦桑尼亚的化妆品现在将受到该国标准局的监管,不是以前负责的化学品和药品管理局。

坦桑尼亚标准局(TBS)负责监督各种产品的质量控制和标准化,包括学品,纺织品和建筑材料。截至7月1日,它还监管化妆品和品。生产化妆品或品的坦桑尼亚工现在必须在TBS注册,本地生产和进产品必须附有质量和安全认证。品和药品管理局签发的注册将在到期前予以兑现,但之后必须与TBS续签。

本月,TBS在网上公布了坦桑尼亚禁止使用的化妆品清单,其中包括含汞或其化合物的肥皂,和含有亮肤化学物质氢醌的化妆品。TBS化妆品检查员表示,自该局接管监管以来,该名单并未发生重大变化。

印度向WTO提交化妆品规则草案(2019.07.01)

印度卫生和家庭福利部已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交了该国2018年化妆品规则草案,但它仍在推动在单独的立法框架下编纂与化妆品有关的所有规则和条例。

该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TBT)协议“要求一个国家在提出贸易技术壁垒措施时必须通知其它国家,并让其他国家有机会在措施生效前引起注意“。由于规则草案已经在国内利益攸关方之间传播,卫生和家庭福利部-通过商务部-已通知世贸组织履行其义务。有些规则已经改变,因此需要与其他国家进行沟通,以澄清它们并不代表技术壁垒。这些变化包括:

印度食品安全及标准局就2019年食品安全和标准(实验室和样品分析)向WTO通告并征求意见

2019年7月15日,印度食品安全及标准局FSSAI就2019年食品安全和标准(实验室和样品分析向WTO进行通告,通告60天内征求成员国意见。该法规为2019版,修订并取代2011版。

智利计划在年底前实施GHS第六修订版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于7月4日发布的国家最新情况,该国的环境和卫生部门提交了一项“多次”修订的法规草案。如果通过,该法规将实施GHS第六修订版并包括调整标签和SDS的过渡期。

经合组织化学委员会要求智利在年底前公布该规定。该国于2010年加入经合组织,这是第一个这样做的南美国家,OECD要求其成员国强制实施GHS。

2019年7月15日,南方共同市场Mercosur批准发布一项新决议:GMCN39/19允许用于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和聚合物涂层的添加剂,该法规将取代GMCN32/07。

菲律宾食品药品管理局禁止在婴儿奶瓶和吸管杯中加入双酚A

2019年8月9日,菲律宾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对于(RA)No.9711(又名FDA-2009指令)的补充禁令,即禁止在育儿用品如婴儿奶瓶和吸管杯中加入双酚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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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1.超九成受访儿童家长平时关注儿童食品安全问题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介绍,我国现在对“儿童食品”尚没有精准的定义,也没有专门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前只有0-36个月的婴幼儿配方食品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现在‘儿童食品’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的约束,处于一个监管盲区。” 对于市场中的“儿童食品”,朱毅指出,这其实只是商家宣传的一个概念...https://m.gmw.cn/2023-06/01/content_1303391563.htm
2.TCFCA00152020儿童零食通用要求.pdf15 实施 2016-xx-xx 实施 中国 副食 流通协会 发布 T/CFCA 0015-2020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技术要求 2 5 标签和包装 5 参考文献 6 I T/CFCA 0015-20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1/0122/5344230124003113.shtm
1.透视社·全民降“儿童食品”真适合儿童吗?到底是不是智商税...我国仅对36月龄内的婴幼儿食品有严格的规范,婴幼儿配方奶粉和辅食均有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符合国标规范的食品更适合此年龄段的孩子,购买时要注意查看产品标准号一栏。 我国并无36月龄以上儿童专用食品国家标准,因为36月龄以上的儿童,已经可以和成人吃一样的食物了,所以目前并没有特殊的儿童食品国家标准规范。所谓...https://m.chinaxiaokang.com/wap/news/tss/2024/0109/1482820.html
2.儿童食品须确保安全营养代表建议对未成年人食品包装标识立法...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站长张莉建议,加强专门针对未成年人食品包装标识的立法,加强专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从而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去选择更适合儿童青少年的食品,更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儿童食品缺乏国家标准 儿童酱油、儿童牛奶、儿童香肠……记者在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家超市看到,有不少食品都贴...https://www.cqcb.com/wanbadian1111111111/2022-07-14/4955659.html
3.降管理师254.膳食中优质蛋白质主要来自动物性食品和 A.奶类 B.大豆及其制品 C.蛋类 D.肉类 E.蔬菜、水果 5.既能维持成人的健康又能促进儿童生长发育的蛋白质是 A.豆球蛋白 B.胶质蛋白 C.酪蛋白 D.麦胶蛋白 E.玉米胶蛋白 6.()是指凡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经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查确认 ...https://blog.csdn.net/robin9409/article/details/123554700
4.法律上婴幼儿及儿童的定义吴景贵律师四、卫计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辅食营养补充品》(GB22570)第2.2条规定:辅食营养补充品是一种含多种微量营养素(维生素和矿物质等)的补充品,其中含或不含食物基质和其他辅料,添加在6-36月龄婴幼儿即食辅食中,也可用于37-60月龄儿童。 从上述规章来看,我国对婴儿、幼儿及儿童是有明确区分的。但实际应用中,还需要通...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390226.html
5.“儿童食品”至今尚无官方监管标准,你还敢买给孩子吃吗?目前,所谓的“儿童食品”在我国并无相关标准,只有对0~36个月婴幼儿的配方食品、谷类辅助食品国家标准。2020年,中国副食流通协会发布了T/CFCA 0015-2020《儿童零食通用要求》,然而这一标准仅覆盖儿童零食,而并非全面食品,同时这一标准为团体标准,对其覆盖的产品并无法律强制要求。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3317320
6.?警惕!这种“儿童厨具”抽检70%不合格→工作人员介绍,要想客观评价此类产品的安全性,首先要清楚这类产品的基本特点。儿童“真煮”厨具产品兼具了玩具、餐具以及家用电器三类产品的属性,因此要依据儿童玩具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安全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标准等三方面的标准体系进行检测。 https://www.jfdaily.com/sgh/detail?id=1041327
7.bus在食品词典中的意思,短语,例句,发音,词形变化,以及相关专业...bus 的解释:n. 公共汽车 v. vt. 1. 用公共汽车运送;用校车运送(尤指美国学校为平衡黑白学童比例,用车接外区儿童上学) Elderly residents were bused to safety inland. The city buses the children to school. 该市用公共汽车送儿童上学。 vi. 1. 乘公共汽车出门 http://dict.foodmate.net/bus
8.儿童食品安全调查报告(精选10篇)部分民办学校存在较多不足,普遍存在食堂设施设备残旧,“三防”设施不足,从业人员缺乏基本食品卫生安全常识,落实采购食品原料索票索证制度不完善等问题,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需进一步改善。 儿童食品安全调查报告 3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食品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从最早的“苏丹红”到近期的“塑化剂”...https://www.ruiwen.com/gongwen/baogao/662827.html
9.婴幼儿食品执行标准是什么婴儿食品标准有如下:1、GB10765婴儿配方食品,婴儿是指0-12个月龄的宝宝;2、GB10767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3、GB10769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4、GB10770婴幼儿罐装食品;5、GB22570辅食补充营养品;6、GB25596特殊医学用婴儿配方食品通则;7、GB13432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https://www.64365.com/tuwen/aaciiwx
10.拒绝违规宣传!京东儿童及婴幼儿商品该如何正确宣传?根据相关国家标准:婴幼儿年龄定义为0-36个月(婴儿:0-6月 ;较大婴儿:6-12月; 幼儿:12-36月);儿童年龄定义为3岁以上。 1)功效宣传:无论是婴幼儿奶粉、婴幼儿辅食还是儿童食品饮料,都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虚假夸大宣传产品具有保健医疗功效,如“促进消化、不易上火、益智、增强抵抗力、助力长高...https://www.shuaishou.com/school/infos602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