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常见问题解答(食品标签标准

答:配料名称标示需要符合标准4.1.2条款,是指配料表中各种配料可以使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名称之一,也可以使用与标准中规定名称的等效名称。GB7718—2011中没有对单一原料的预包装食品进行特殊规定,因此,单一原料的预包装食品也应标示配料表。

答:配料表中应使用能反映配料真实属性的规范的名称,如,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标准中规定的名称等。如有证据表明使用的原料来自某一产地时,可以在产品介绍中提及。产品配料名称应与实际情况相符。

答:按照GB7718—2011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真实、准确、不误导消费者的原则,生产者根据自身生产加工原料的情况进行标示,若直接使用大米为原料,则配料表中应标示大米;若使用稻谷为原料,则配料表中应标示稻谷。类似还有分装芝麻油的企业和以芝麻为原料生产芝麻油的企业。除了配料表标示的不同,在标示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时,可以标示“生产者”“经销者”“生产商”“制造商”等。对于委托分装的情况,可标示为“分装商”。

答:普通食品使用的菌种的标签标示,建议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标示具体的菌种名称。

婴幼儿食品使用菌种的标签标示,建议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标示具体的菌株名称。

添加菌种的含量标示建议以10的6次方加单位的方式,即以“n×106CFU/g或n×106CFU/mL”的形式标示。

答:根据GB7718—2011问答二十五,复合配料在配料表中的标示分以下三种:

(1)在配料表中直接标示复合配料中的各原始配料,各配料的顺序应按其在终产品中的总量决定。

(2)如果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并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则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的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GB2760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但复合配料中在终产品起工艺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

(3)如果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复合配料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或者该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且加入量大于食品总量的25%,则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并在其后加括号,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其中加入量不超过食品总量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例如,配料中如果有两种食醋,如米醋和白醋,其中一种超过25%,另外一种不超过25%,根据GB7718—2011中4.1.3.1.3条款的要求,可以按照米醋、白醋各自为复合配料进行标示,也可按照统一标示食醋,并以食醋为复合配料进行标示。

答:复合配料展开一层标示即可。复合配料中含有的复合配料,企业可自愿展开标示。如果复合配料中的复合配料在终产品中的含量超过25%且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建议展开标示该复合配料中的复合配料。

答:在食品制造或加工过程中,加入的水应在配料中标示。如饮料和饮料酒使用水作为配料,需要在配料表中加以标示。在加工过程中已挥发的水或其他挥发性配料不需要标示。如饼干、挂面在制作过程中是用了水作为配料,但水在烘烤过程已经挥发,因此不需要在配料清单中标示“水”。各种配料应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依次排列,“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是指应按照食品配料加入的总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包括食品添加剂)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答:根据食品制造或加工的具体情况,可以标注为“水”“饮用水”“生活饮用水”等。在食品制造或加工过程中,加入的水应在配料表中标示。饮用纯净水产品作为以水为主要配料的产品,可根据产品生产的实际情况,在配料表中使用“水”“生活饮用水”或“纯净水”等名称标示。

答:预包装食品标签的配料表中的食品添加剂采用统一名称便于交流和管理,因此GB7718—2011规定配料表中应标示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称。按照GB7718—2011规定的真实准确原则,标签上应当确保“用了什么标示什么”,例如GB2760中的防腐剂苯甲酸及其钠盐,在标示时应当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标示苯甲酸、苯甲酸钠或同时标示两者。

根据GB2760,特丁基对苯二酚作为抗氧化剂在食品中使用,TBHQ为其英文名称tertiarybutylhydroquinone的缩写,该添加剂的具体名称应为特丁基对苯二酚,在标示时可以选择合适的符合GB7718—2011要求的方式。

食品添加剂还可以全部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加国际编码(INS号)的形式,如果某种食品添加剂尚不存在相应的国际编码,或因致敏物质标示需要,应标示其具体名称。

此外,食品添加剂可以不采用单独立项的方式标示。

答:“在终产品中起功能作用”是指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终产品中起到了GB2760中3.2条款规定的作用。在某食品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用就是指在该终产品含有的某食品添加剂无功能作用。如红烧牛肉罐头的配料中有酱油,由酱油中带入的苯甲酸钠在终产品中不起防腐作用,不必在红烧牛肉罐头的配料表中标示。

答:不需要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制法。食品生产企业可以自愿按照GB2760中的规定正确标示包含食品添加剂制法的名称。

答:在配料表中标示在终产品中具有功能作用的每种食品添加剂,可以根据实际添加量一一标示;也可以体现其复配的属性。每种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式均应符合GB7718—2011的要求。

答:使用了食用香精、食用香料的产品,可以在配料表中标示该香精、香料的具体名称,也可标示为“食品用香精”“食品用香料”或“食品用香精香料”。食品用香料需列出GB2760和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中规定的中文名称,可以使用“天然”或“合成”的定性说明。

THE END
1.大同晚报数字报法律规定,食品外包装必须完整标注全部的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配料表按添加量从大到小排列,营养成分表必须标注每100g/100mL该食物所含的下列项: 能量:常规单位为KJ(千焦),该数字除以4.18就可以换算成千卡(即大卡、卡路里); 蛋白质:每克蛋白质的热量是4千卡; ...http://epaper.dtnews.cn/dtwb/html/2024-04/21/content_58_226356.htm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http://lwqax.com/nd.jsp?groupid=6&id=257
3.当某种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且其加入量小于...刷刷题APP(shuashuati.com)是专业的大学生刷题搜题拍题答疑工具,刷刷题提供当某种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时,不需要在配料表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A.15%B.20%C.25%D.30%的答案解析,刷刷题为用户提供专业的考试题库练https://www.shuashuati.com/ti/bb729a9b065542a9bfa76522903fa8bc.html?fm=bdbdsbd25a3093acfc674bb996b6119f1b7e9
4....添加剂配料表包装物食品标签监督管理办法分装食品:配料表应当标注被分装食品的配料。分装食品应当注明“分装”字样。 4.进一步细化明确食品定量标识 食品名称中的配料:属于特别强调,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公告)中有规定的、描述感官特征的、描述用途的可不标示。 “无”“不含”∶其相应配料或成分含量应为“0”,不允许添加到食品中、或不应...https://dy.163.com/article/J5RHO7IN0514EAHV.html
1.原创GB7718这八类食品和配料为高致敏性,任何情况下均应标示。 由上表可知,尽管每个国家的致敏物质标示和格式都有各自的要求,但是都将致敏物质信息作为强制性标示内容。因此,可以推断出,我国将致敏物质信息列为强制性标示内容是必然趋势。 ?结束语 食品预包装上的致敏物质标示为防止消费者食物过敏最有效方式,越来越多的消费者...https://www.antion.net/Cn/News/viewkuaixun/id/l71ywwkF4p9mmsTMfAQCTQO0O0OO0O0O.html
2.常见食品国家标准中特别规定的标签标识内容二十四、 GB 2758-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 1、应以“%vol”为单位标示酒精度。 2、啤酒应标示原麦汁浓度,以“原麦汁浓度”为标题,以柏拉图度符号“°P”为单位。果酒(葡萄酒除外)应标示原果汁含量,在配料表中以“××%”表示。 http://mbiosh.com/bzfg/jd/1392.html
3.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卫生部卫监发(1996)第38号)国家法规4.3 配料、复合配料、原始配料的名称必须使用能表明该配料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或国家、行业标准中的规定名称。食品添加剂名称必须使用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的规定名称,营养强化剂名称必须使用GB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中的规定名称; 4.4 配料应标于“信息版面”的上方或右侧,标题为“配料表”...http://www.eshian.com/laws/206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