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矿山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制度。各乡镇政府、市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矿山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力度,对无证开采、乱采乱挖、非法开挖和切坡建房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依法严厉打击、从重处罚;对超越批准矿区范围开采的,要责令退回原批准矿区范围;对采矿人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进行开采、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要责令其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拒不停止开采,情节严重,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或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
二、建立健全矿山安全生产责任机制。各乡镇政府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本辖区内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好各项矿山安全责任机制。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巡查不到位、查处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主要工作成绩
近年来,区公安分局坚持以鲁苏边界平安区建设为着力点,以促进全区社会稳定和谐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治安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较好地维护了全区社会治安稳定大局。
(二)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打防并举的方针,进一步加强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强化治安巡逻,重视技术防范,城镇电子监控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预防和打击犯罪的能力有了新提升。在农村推行了治安双保工作,积极探索农村治安防控的新路子。开展了重点部位治安专项整治工作,为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备了专业保安和防护设备。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在校园门前增设了安全警示标志,安装了100余盏监视探头,有效保障了校园安全。加强了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三)积极服务发展大局。区公安分局作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的主力军,在打击犯罪、保护一方平安的同时,积极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维护发展大局,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台儿庄古城重建等重点工程中,区公安分局靠前参与,主动工作,强化安全保护,妥善处置紧急事件,保障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国庆节期间古城游客高峰期及各项重点活动的安保任务,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秩序。深入打击经济犯罪,今年以来破获各类经济案件26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加强警企共建,搞好服务指导,为全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四)重视加强基础和队伍建设。公安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今年利用网上预警系统抓获各类逃犯7人,信息网络对办案的支撑作用更加明显。完善了执法监督体系,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连续7年被市局评为执法质量优秀等次。开展了大走访活动,加强了与群众的联系。重视干警素质提高,多次举办业务培训班,提高了民警的思想和业务水平。认真落实五条禁令和《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加强对干警队伍的监督管理,连续五年未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的情况看,全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成效明显,人民群众对我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也是充分肯定。但由于多种原因,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和不足,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
(一)对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的打击力度还不够。当前,两抢一盗案件还处于高发期,特别是街头抢劫、抢夺财物,超市、医院等人员聚集区盗窃摩托车、电动车等行为还较为猖獗,居民小区入室盗窃现象时常发生,广大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少数痞霸、恶势力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秩序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的存在。
(二)社会治安管理控制还存在薄弱环节。对流动人员、出租屋、公共娱乐场所等重点人群和重点区域的管理控制不够规范严格;交通事故的控制效果不够明显,少数交警执法理念有偏差,工作中存在重罚轻管、以罚代管的现象。
(三)治安防控体系还不够健全。农村治安双保作为农村治安防范的一种新机制,在执行中出现了安保人员进村未得到有效落实、保险范围较窄、理赔难等问题,治安双保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体现。基层治保、调解组织的作用未充分发挥,警务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群防群治措施未得到全面落实。
(四)干警素质和工作效率还需提高。部分干警为民服务意识不强,有生、冷、硬、推的现象发生;一些案件接出警不够及时,案件处理周期长,效率还不够高,警民关系和谐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对评议调查中反映的问题,评议调查组及时向区公安分局进行了反馈。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通过召开警民恳谈会、开展大走访等形式听取群众意见,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些问题正在逐步解决。调查组认为,有些问题的存在是因为多种原因造成,一时难以彻底整改到位;有些问题并非公安机关一家能够解决,需要各方面的配合支持。为此,对下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打防并举,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要继续加大治安防范力度,下沉警力到基层,对一些治安复杂地区、行业或某一方面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以增强治安防范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加大对治安管理案件的举报和查处力度,重点打击盗窃、抢劫、销赃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严厉打击**、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积极开展对公共娱乐场所、流动人员聚集场所、网吧、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努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进一步加强对事故多发地段的监管,加大对无牌无照、酒后驾驶等危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切实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严格消防监督管理,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开展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
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使其真正发挥效益,直接关系到贫困地区的发展和扶贫成效,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通过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到位,防止和严查贪污、挪用、截留、克扣扶贫资金行为,促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章更加完善、管理使用程序更加规范、管理使用机制更加健全,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开展专项治理的范围和方式
范围。根据省扶贫专项资金监管工作协调小组的工作计划,今年开展对20xx年、20xx年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专项检查,突出抓好“造福工程”,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残疾人资金等重点资金、重点项目、重要环节的检查监督。
方式。以县为单位,采取“四个结合”开展专项治理。一是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二是项目检查与资金检查相结合;三是监督检查与加强整改相结合;四是总结经验教训与完善管理相结合。
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从20xx年7月开始,到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总结材料报市老区与扶贫办,市老区与扶贫办将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汇报材料,并牵头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总结总结,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同时提出加强和完善扶贫资金监管的措施办法,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四、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落实责任,共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老区与扶贫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协调其他部门统一行动,组织开展重点抽查。总结分析扶贫资金监管专项治理经验,研究提出加强和完善监管措施的建议意见。
纠风部门负责对各有关主管部门在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查促纠,针对危害资金安全的突出问题,查处贪污、挪用、截留、克扣扶贫资金的行为。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扶贫资金是否符合投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以工代赈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治理,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民族工作部门
负责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治理,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副县长:******
二〇〇六年三月
同志们: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2006年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今天召开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5年和“十五”期间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表彰2005年度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研究“十一五”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规划,部署2006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任务,积极探索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推进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健康发展。
刚才几位同志的发言都很好,这充分表明我们各乡镇、各部门对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是高度重视的,通过各乡镇和交通、海事等部门的努力我县已经取得连续16年水上交通安全无事故的优异成绩,县委、县政府对该工作是满意的。在此,我谨代表县政府向长期战斗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第一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下面,就今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明确目标,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
今年我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是通过渡口建设的标准化,渡工上岗的规范化,安全检查的经常化,措施落实的具体化,以实现水上交通安全无责任事故的目标。这就要求我们要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县“两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从更高层次上认识水上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把工作抓好,这是我们职责所在,各有关乡镇及交通、海事部门要义无反顾地承担起安全管理责任,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创新思路,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
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重点解决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突出难点,树立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新思想,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新机制。在思路上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在工作上勤于实践、善于总结,立足现实、科学筹划,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形成高效运作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健全的水上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和航运企业、船舶安全生产的自我完善和约束体系,不断摸索实践一些治本的措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水上交通安全长治久安的目标。
三、严格检查,彻底消除水上安全隐患。
各乡镇和交通、海事部门要紧密配合,采取自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根据全县当前乡镇船舶、渡口分布现状和各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要全面细致地对全县各类船舶开展安全检查,做到宣传到位、检查到位、整改到位。要检查船舶、渡口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渡口设置是否合法,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船舶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船舶是否超载运输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责成有关单位和船舶业主进行整改。对未经审批私自设渡营运,货船载客,人货混装,一般货物与危险品混装,船舶带病航行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依法从重从严从快处理,力争做到船舶无违章、无“缺陷”、无“私设”,做到船舶适航、船员适任。
四、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五、突出重点,继续抓好重点时段、船舶和水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不放松,对重点时段、船舶、水域的安全管理不放松,坚持“严”字当头,狠抓安全措施的落实不放松,进一步强化现场监管力度,确保重点时段、船舶、水域的生产安全。要强化重点时段的事后监督,在庙会、节日等重点时段,对渡口的监管情况,包括乡管员、乡镇干部和海事机构人员值班情况、群众过渡人数和秩序、渡工在岗和渡船情况等,由乡镇政府和海事处及时上报县安委办。继续开展打击“三无”船舶、超载船舶活动,维护水运市场秩序;建立规范的船员教育培训体系,提高船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继续加强航运企业和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审核发证工作,不断提高航运企业和船舶安全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能力。
六、进一步夯实基础,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一是加强安全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安全监督管理手段,提高事故预防和救助能力;二是加快水上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推广实施船舶电子签证,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切实加强水上安全保障工作;三是继续按照“三个一点”的办法,积极筹措资金,更新、改造乡镇客渡船舶,改善渡口安全设施;四是开展农村渡改桥试点和渡口码头的标准化建设,稳妥推进农村渡口改建工程。五是实行重大水上交通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六是实行海事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包到渡口河段和有关学校制度。定期不定期对涉渡学校的中小学生进行水上安全知识教育。
二是开展检查,不留死角。2018年度,我局共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检查3次,帮助企业发现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要求各景区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隐患的排查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巡查处理。国庆期间,下发文件通知,要求各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年,在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的共同努力下,我县发生生产安全旅游事故0起。
当前,我县旅游大多涉山涉水,且较多处于建设当中,综合监管难度较大。接下来,我局将不断推进旅游安全监管工作进度,联合主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旅游产业安全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