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书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25号
1.护士需要填写、书写的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医嘱单、手术清点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2.护理文书均可以采用表格式。
3.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起执行。
二、卫生部印发的《2010年优质护理示范过程》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3号文件精神
1.取消不必要的护理文件书写,简化护理文书。
2.鼓励医院结合实际,采用表格式的护理文书。
三、卫生部国家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通知【2010】125号
2.住院病历内容包括(护理部分)体温单、医嘱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3.自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四、《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试行》护理质量评价内容
1.涉及中医护理工作落实的要素质量、过程质量、终末质量。
2.护理工作核心制度的落实。
3.中医专科的护理质量,包括生活起居、饮食护理、情志护理、用药护理等方面护理实施情况。
4.中医护理常规的执行情况和中医护理技术操作情况。
5.护理文书书写质量,包括体温单、医嘱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新规范指导思想:
一、护理文件书写的基本要求
护理记录单是记录患者住院期间生命体征、病情观察及各项护理活动等的客观资料,是医疗文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应严肃对待,认真保管。根据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书的通知》及06版《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结合《陕西省护理质量标准》要求,为切实减轻护士书写护理文书的负担,加强基础护理,落实护理交接班制度,保证患者安全,现将有关要求和格式规范如下:
1.护理文书应按照卫生部颁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推行表格式护理病历书写。
2.护理文书应由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护士书写并签名。未注册护士、实习学生不能单独签名,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护士审阅、修改并签名,采取以下方式署名:老师(注册护士)/学生姓名。
3.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医嘱单、手术清点记录单、危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单,均可采用表格式记录。
(1)体温单:楣栏及栏书写齐全,无漏项。
(2)医嘱单:护士应及时、准确执行,并做好谁执行谁签名,字迹清晰。
(3)手术清点记录单:应在手术结束后及时完成,由手术医师、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签名。
(4)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单:内容需客观、真实、准确、及时、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标点符号正确。
5.护理文件书写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体现患者病情动态及护理的连续性:包括病情观察、中医辩证施护措施实施情况及效果、健康教育、情志护理。
7.护理文件各项目和日期填写齐全,版面整洁,书写清晰,字迹工整,表述准确、无刮、涂、贴等现象。
8.为使护理书写内容与其病历资料有机结合,相互统一,避免重复和矛盾,负责护士应多与主管医生沟通,使护理记录中的病情记录和一些客观资料与医疗记录保持一致,特别是反映病情变化和生命体征的数值,必须与医疗记录相符,做到“谁实施、谁记录、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护理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体温单书写要求及内容
(一)基本原则:
2.护理文书应由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职业护士书写并签名。实习、进修期间或使用期、未注册护士书写的护理文件,应由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执业护士审阅并签名。
4.楣栏、一般项目栏、特殊项目栏均用蓝色、蓝黑色或黑色水笔书写。
5.各项目眉栏和日期填写齐全,准确、规范,无刮、涂、贴等现象。
(二)楣栏
1、用蓝黑色或黑色水笔填写姓名、年龄、科别、床号、住院号、日期及住院日数等项目,数字除特殊说明外,均使用阿拉伯数字表述,不写计量单位。文字均采用正楷字书写。
2.“日期”栏第一页第一日应填写年、月、日,从第二页起注明月、日,遇到新的年度或月份开始,则应填写年、月、日或月、日,
3.住院天数:自患者入院当天为第1天开始填写,直至出院。
(三)40℃~42℃横线之间
(四)体温的绘制
1.体温符号:腋温以蓝“×”表示,口温以蓝“●”表示,肛温以蓝“○”表示。
3.物理或药物降温30分钟,应复测体温,测量的体温用红“○”表示,划在物理降温前温度的同一纵格内,并用红色虚线与降温前的体温相连,下次体温用蓝线仍与降温前的体温相连。
5.患者体温与上次体温差异较大或与疾病不符时,应重新测量,重测相符者在原体温符合上方用蓝笔写上一小写英文字母“V”(verified,核实)。
(五)脉搏、心率的绘制
(1)脉搏符号:以红点“●”表示,相邻的脉搏以红直线相连。心率用红“○”表示,相邻心率以红线相连,两次心率之间也用红直线相连。(脉搏与心率符合只绘制脉搏曲线)
(2)脉搏与体温重叠时,先划体温符号,再用红色笔在体温符号外划“○”。如系肛温,则先以先以篮圈表示体温,其内以红点标识脉搏
(3)脉搏短绌时,当脉率与心率不一致时,心率以红“○”表示,脉率以红“●”表示,并分别连线,两曲线之间用红斜线填满。当脉率与心率一致后,则不画心率,继续绘制脉率曲线。
(六)呼吸的绘制
1.呼吸符号:以蓝点“●”表示或用红笔以阿拉伯数字表述每分钟呼吸次数。
3.呼吸与脉搏重叠时,先划呼吸符号,再用红笔在外划红圈“○”。
(七)体温、脉搏、呼吸的测量频率:
1.新入院病人一日测2次(中医三次)T、P、R,连测三天正常后改为一日测一次。
2.住院病人体温正常常规每日测一次T、P、R。婴儿出生后每天测2次体温。
3.体温在37.5—38.4℃之间一日测4次T、P、R,连测三天正常后改为一日测一次;体温超过38.5℃以上,每日测量6次,连测三天正常后改为一日测1次.
4.体温、脉搏、呼吸绘制时连线要直,点线密接
(八)低栏:
包括血压、体重、入量、出量、大便次数体重、舌质、舌苔、脉象等需观察和记录的内容。用蓝(黑)墨水笔,要求如下:
1.大便次数:每24小时记录一次,记前1天的大便次数,从入院第二天开始填写,每天记录一次;大便符号:未解大便以“0”表示;大便失禁或人工肛门以“*”表示;灌肠以“E”表示,灌肠后排便以E作分母、排便作分子表示,例如1/E表示灌肠后排便一次;1~2/E表示自行排便一次,灌肠后又排便2次;“4/2E”表示灌肠2次后排便4次。
2.尿量:记录前一日24小时的尿液总量,从入院第二天开始填写,每天记录一次;小便符号:导尿以“C”表示;小便失禁以“*”表示。例如“1500/C”表示导尿患者排尿。
3.出入量:记录前一日24小时的总入量和总出量,分别记录在相应日期的出入量栏内,每隔24小时填写一次。(总入量包括进食量、饮水量、鼻饲量、输液量和输血量等;总出量包括大便量(稀便)、尿量、痰量、呕吐量、引流量及其它排出物的总量)
4.体重:以kg为单位填入。一般新入患者应记录体重(如因病情重或特殊原因不能测量者,在体重栏内可用“卧床”表示)住院患者每周测量体重一次,并记录;病情危重或卧床不能测量的患者,应在体重栏内注明“卧床”字。(常规每周测量一次并记录。病情危重或卧床不能测量者应在该项目栏内填写“卧床”字样,肢体缺如患者可写“免测”字)
5.身高:以cm单位填入,新入院患者当日应测量身高,并记录。如体重栏填写“卧床”,可不填写身高。
8.舌质、舌苔、脉象蓝黑笔填写,原则上每天记录。(至少一周2次)
9.“其它”栏作为机动,根据病情需要填写,如特殊药物、腹围、药物过敏试验。
10.用蓝黑墨水或黑碳素笔按顺序逐页填写阿拉伯数字
三、医嘱单的内容及要求
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应由执业医师书写。护士须及时、正确的执行医嘱。对有疑问的医嘱,护士应与主管医师沟通,确认无误后再执行。医嘱包括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
(1)长期医嘱由医师下达后,护士将医嘱内容分别记录在相应的治疗单上,并在长期医嘱单上签全名;
(2)医师下达停止医嘱,护士根据医嘱内容将医嘱注销后,在“护士签名”栏签名。
(3)手术、转科的医嘱应在原长期医嘱下面划一条红线,在医嘱栏内用红笔写明“术后医嘱”或“转入医嘱”
(4)重整医嘱由医师转抄并签名,护士核对后签名。
2.临时医嘱:
(1)一律使用蓝黑墨水或黑碳素笔书写,要保持页面洁净,不得涂改。
(2)眉栏项目患者姓名、科室、床号、住院病历号、页数要填全。
(4)护士操作完毕后将治疗单及时粘贴于长期医嘱执行单上予以保存。
(5)长期医嘱执行单由执行护士签名,不归入病历,由科室保持至少至患者出院15天。
四、护理记录单书写要求
1.护理文书按照卫生部颁发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书写。
2.护理文书应由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职业护士书写并签名。实习、进修期间或试用期护理人员书写的护理病历,应由本医疗机构注册的职业护士审阅并签名。
4.眉栏、一般项目栏、特殊项目栏均使用蓝色、蓝黑色或黑色水笔书写。
5.护理记录内容需客观、准确、及时、规范;并且使用医学术语,体现中医辨证施护内容,文字工整清晰、表达准确、标点符号正确。
6.各项眉栏和日期填写齐全、准确、规范,无刮、粘、涂等现象。
(二)一般护理记录要求
1.入院患者需建立护理记录单。
3.病情观察、护理措施及效果均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护理措施要体现时效性和个体性,并突出中医特色。
(2)病程记录应客观的反应护理工作的连续性,并记录患者在住院期间的治疗、护理、病情变化、护理措施和效果等;内容要体现中医护理内容(一般护理、病情观察、给药护理、饮食护理、情志护理、临证施护、健康教育)
4.根据患者护理级别、病情变化、特殊治疗与护理措施等,及时完善护理记录:
(2)一级护理患者:除写首次记录和出院小结之外,病情稳定者每周至少记录一次。患者病情发生变化和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时,随时记录。记录内容原则只记录病情观察、专科护理措施、健康指导等。
(3)二级护理、三级护理患者:书写首次记录和出院小结。患者病情发生变化和/或需要进行特殊检查、治疗时,随时记录。
5.根据医嘱记录出入量,并进行小结、总结,将总结量记录与体温单的相应栏内。
6.夜班除上述各项要求外,还应记录患者在夜间睡眠情况。
7.出院记录应记录患者出院时的病情、出院诊断、出院指导等。
(三)特殊记录要求
1.医嘱开具“病重”“危重”者,均需护理计划,且护理措施落实到位:
(1)护理计划可采用专科疾病表格式护理计划单。由责任护士或当班护士结合患者的病情在表格的“口”内打“√”选择,护士长或资深护士需根据病情对护理计划进行审核,及时修改或补充,并签字。
(2)各班护士根据护理计划严格落实各项护理措施。如病情发生变化时,当班护士则应根据病情进行修改和补充护理计划。(此护理计划单不归档)。
3、抢救记录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
4、转科患者有“转出记录”和“转入记录”。
6、手术患者的护理记录:
(1)术前护理记录应记录手术名称,术前准备情况、术前健康教育、术前用药和特殊病情变化等;
③硬腰联合、全麻术后患者需按以下要求书写;
a、术后前6小时应每小时测量并记录生命体征一次,6小时后可改为每2小时测量并记录生命体征一次,直至观察术后24小时后,如患者生命体征平稳,方可停止生命体征的监测或根据医嘱监测生命体征;
d、根据医嘱记录出入量;
e、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
注:b、c如患者病情稳定者,则每班至少记录一次。
7、产科护理记录:
(1)产前应记录胎位、胎心、宫缩等;
五、手术清点及安全核查记录单填写要求
(一)手术清点记录
1.手术清点记录内容包括患者科别、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手术日期、手术名称、输血情况、术中所用各种器械和敷料数量的清点核对、手术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签名等。
2.手术清点记录应当在手术结束后即时完成,由手术器械护士和巡回护士签全名。
3.表格内的清点数必须用数字说明,不得用“√”表示。表格内的清点数目必须清晰,数字书写错误时应由当事人即时重新书写,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涂改。
4.空格处可以填写其他手术物品。
6.器械敷料清点单
(1)表格内的清点数目必须清晰,不得采用涂、刮、粘等方法涂改。
(2)器械、敷料的清点由巡回护士器械护士清点并签名,分别在手术开始前、关闭腹腔、胸腔和深部切口前及切口皮肤缝合前、关闭后3次仔细清点。术中追加敷料器械及时记录在“术中加数”栏内。术前清点、术中加数及关闭前后清点,写明具体数量;不可用打“√”术中体内植入物(如人工关节、人工瓣膜、股骨头)条形码,手术所用的无菌包灭菌效果监测指示卡的标识由护士粘贴于粘贴栏内。
(3)术毕,巡回护士及时将手术清点记录归入患者住院病历。
(4)无器械护士参加的手术,由巡回护士和主刀医师共同清点并签名。
(5)对于表格中所手术器械和敷料名称,各医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二、手术安全核查表
(1)是指手术医师、麻醉工程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实施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麻醉方式、麻醉及手术风险、使用的物品清点等内容进行核对;输血的患者应对血型、用血情况进行核对,由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共同核对、确认并签字。
(2)手术安全核查在麻醉实施前由麻醉医师组织,在手术实施前由手术医师组织,在手术结束后、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巡回护士组织。
(3)在患者离开手术室时,巡回护士负责完善手术安全核查记录,并将手术安全核查表归入患者住院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