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经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其中,管理人员4名,专业技术人员33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注意事项: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学历及学位专业必须与岗位需求专业一致。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0月1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具备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5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照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在报考岗位时,凡取得规培合格证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可报考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岗位,但规培方向须与二级学科方向一致,不一致则不能报考。(如考生拟报考招聘专业要求为“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的硕士学历学位研究生岗位时,其规培方向必须为“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方能报考)。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注册
(2)报名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以硕士研究生身份报考岗位的,需在学历学位提交的材料中提供规培证明材料。
4.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不接受辅修专业报名。
(三)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下一环节资格。
(四)缴费以及报名确认
(五)笔试
笔试由省卫生健康委和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主要考察和招聘岗位有关的理论知识,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以上考试内容均不指定用书。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50分。
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方能参加考试。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1)根据应聘人员的有效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笔试时取得有效成绩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未达3:1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3)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审查材料(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仅作验证使用,当场退还;证明材料收取原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位网证明材料各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模板见附件2)(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完成规培,尚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完成规培证明材料,并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将证书报用人单位
4.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考试防疫指南》(附件4)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七)面试
面试由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采取现场打分方式,按照百分制评分,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及以上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公示招聘结果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卫生健康委和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六、未定事宜,由省卫生健康委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省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附表:
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9月26日
地址:贵阳市新添大道南段206号
预约挂号:
0851-88416625
0851-88417711(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