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伪狂犬病是由猪伪狂犬病病毒引起的猪急性传染病,是危害养猪业的重要传染病之一。临床上,主要表现为妊娠母猪流产、死胎,公猪不育,新生仔猪出现神经症状和大量死亡,育肥猪呼吸困难、生长停滞等。应用种猪场猪伪狂犬病净化技术,能降低母猪流产、死胎概率,提高公猪精液品质,减少新生仔猪死亡率。目前,该技术在云南省生猪体系规模化种猪场推广应用,在昌宁、永德、禄劝等地创建了猪伪狂犬病净化示范区,获得了较好成效。
二、技术要点
(一)猪伪狂犬病病毒感染调查与评估
采血抽样前,要确认猪群至少1年内未使用全基因病毒疫苗。可按照种母猪群数量30%、种公猪全群采样分离血清,用gE-ELISA检测,根据病毒感染抗体(gE抗体)阳性率高低,确定净化方案。
1.所抽检样品全部为gE抗体阴性,则种猪群逐头检测。如所有血清样品均为阴性,可认为种猪群为伪狂犬病阴性,可进入监测阶段,需监测是否有病毒存在以及是否有病毒循环传播。
2.如果抽检血清样品的gE抗体阳性率低于10%,可实行“检测淘汰—监测与维持”的净化方案。
3.如果抽检样品的gE抗体阳性率在10%~20%,可实行“强化免疫控制—检测淘汰—监测与认证维持”的净化方案。
4.如果抽检样品的gE抗体阳性率在20%~30%,可实施“部分清群”;gE抗体阳性率大于30%,该猪群不具备净化条件。如拟净化该病,则实行全部清群措施。
(二)强化免疫控制
给猪群注射伪狂犬病gE基因缺失疫苗,同时采取生物安全措施等综合手段,达到控制病情的目的。此阶段的目标是稳定疫情,阻止病猪携带的病原在猪群内循环传播。
1.参考免疫程序。使用猪伪狂犬病基因缺失疫苗,1日龄仔猪首次免疫,采用滴鼻的方式;42日龄仔猪二次免疫,采取肌肉注射;种母猪产后30天免疫,采取肌肉注射,每年2次;种公猪免疫,采取肌肉注射,每年3次。
2.实验室评估。免疫后30天,采集猪群30%的血清,检测gB抗体、gE抗体。当gE抗体阴性时,如果90%的样品为gB抗体或全病毒抗体阳性,即可认为群体免疫合格。
3.临床评估。主要评估不同阶段猪群的具体生产指标。通过强化免疫后,母猪应无繁殖障碍,哺乳仔猪无尖叫、腹泻和转圈、死亡等现象;保育猪无神经症状,育肥猪无伪狂犬病病毒引起的呼吸道症状。
(三)检测淘汰措施
1.种猪群检测。当抽检种猪群样品的伪狂犬病病毒感染抗体(gE抗体)阳性率在10%以下时,对种猪群实行逐头采样PCR核酸检测。如gE抗体阳性,PCR核酸阳性,需直接淘汰感染猪;对可疑样品,可用不同批次的同类试剂盒再次检测,也可在10~14日后再抽样复核,如仍为可疑,判为病毒感染阳性,可直接淘汰。
2.后备种猪的检测。对拟选留的后备种猪,可分别在5月龄(或进入后备猪舍)和配种前1个月检测gE抗体、PCR核酸,任何1次为gE抗体阳性、PCR核酸阳性,都应作淘汰处理。对有流产、产死胎等病史的种母猪,要全部采样进行gE抗体、PCR核酸检测,若伪狂犬病毒抗体、PCR核酸阳性或生产性状较差的母猪应立即淘汰掉。
(四)监测与维持阶段
1.监测阶段。完成检测淘汰阶段1年后,猪伪狂犬病病毒感染抗体阴性的猪场,同时设立和监测哨兵育肥猪和哨兵母猪。此阶段需要观察1年。
2.维持阶段。在监测阶段后的1年内,猪群生产水平正常,监测全群种猪,所有种猪病毒感染抗体均为阴性,即可认为是伪狂犬病阴性猪群。
(五)引种管理
严管引种,必须引种猪伪狂犬病毒感染抗体阴性的种猪,隔离45天以上才可混群饲养。
(六)生物安全措施
1.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和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处理病死猪和流产死胎等。具体方法有深埋、焚烧、发酵等,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
2.外来人员隔离。外出归场的工作人员,尤其是进入生产区的饲养人员和技术人员,需在办公区或生活区隔离2至3天。外来参观人员严禁进入生产区,确属必须,需隔离3天后沐浴更衣再进入。
3.其他生物安全措施。根据猪场实际情况制订本场详细生物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阻止外界病原微生物进入本场。
三、注意事项
动物疫病净化是一个长期过程,规模化种猪场必须长期坚持净化技术方案的执行,同时做好饲养管理、生物安全措施的执行和疫病综合防控措施。要使用猪伪狂犬病基因缺失疫苗进行免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