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一家家政公司的负责人刘小平向生活连线求助,称有雇主报假警污蔑公司钟点工偷东西,他希望通过媒体还钟点工阿姨一个清白。
常州某家政公司负责人刘小平:先做三天试一下,雇主说他家里面被盗窃了一沓钱,我认为一沓钱就是几千了,如果上到2000就是刑事案件,我说你去报警,他说不要,我把她东西放到门卫上,你来拿一下。
刘小平直言不讳地怀疑雇主报假警,目的是以此为借口拒付工钱。虽然钟点工的工资一共才两三百元,但是双方为此有过争执。
随后记者在鸣凰派出所见到了钟点工刘艾萍,对于雇主指责自己偷东西,她觉得是对自己人格的莫大侮辱。
钟点工刘艾萍:我要还我自己清白啊,出来打工,儿子媳妇都有,不能背这个恶名吧。你的门都是锁好的,她报警说我撬她的门,我也想通过法律解决,通过110,反正工资我也是要结的,因为还有一个名誉问题。
当天双方一直在现场接受民警调查,为了证实刘小平和刘艾萍的说法,记者打算找雇主进行核实,但是对方并不愿意面对镜头。
记者:他们现在说你报假警。
雇主:没关系记者:你不想说说?我们也尊重你的意见。
雇主:我不想说。
记者:如果他们冤枉你,说一下对你好。
雇主:没关系,真的不用。
针对这件案件,律师表示,如果有证据表明盗窃金额在2000元以上,则犯了盗窃罪,根据情节轻重最高可判3年有期徒刑,金额在2000元以下,也要受到治安处罚。如果是报假警,那么当事人也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江苏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邵益刚: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盗窃,而将信息进行传播,这无疑涉嫌构成对对方的人格侮辱罪,另外不管对方是否盗窃,都与支付劳动报酬是没有关系的。
钟点工有没有盗窃,雇主是不是报了假警,这个还得由警方根据调查的证据进行判断甄别,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不管是哪种结果,钟点工付出了劳动,就该获得相应的报酬,不管她有没有盗窃,这钱一分都不能少,当然如果雇主以报假警的方式拒付工资,这种行为就太过恶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