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6月11日消息今天,青岛市物价局公布了青岛市现行水、电、气、热、公交、成品油、车用天然气价格汇总表(见下表)。价格表显示,虽然山东省经过了用电价格调整听证会,但目前青岛居民生活用电未发生变化,还是沿用2011年价格。
根据青岛市物价局公布了青岛市现行水、电、气、热、公交、成品油、车用天然气价格汇总表(以下简称总表),其中适用市内四区范围的价格有管道天然气、管道煤制气、自来水、集中供热和公交票价,适用全市范围的价格是城乡分类销售电价、车用天然气价格、成品油价格。
总表显示,虽然之前山东省进行了电价价格调整听证会,但目前青岛居民生活用电未发生变化,还是沿用2011年价格,不满一千伏按照0.5469元/千瓦时收取,超过一千伏及以上按照0.4929元/千瓦时收取。
其中,青岛市内四区居民生活用水按照2005年水费价格2.50元/立方米、市内四区居民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按照2008年价格2.40元/立方米、管道煤气价格居民用气按照2002年价格1.00元/立方米、车用天然气按照2011年4.28元/立方米的价格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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