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泰州市发改委获悉,今年泰州市多措并举降低企业水、电、气、热及摊位费,1至11月累计减少支出8.21亿元,预计全年可减少8.89亿元。
为缓解新冠病毒疫情对泰州市经济的影响,全力支持经济发展,市发改委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运用价格杠杆全力支持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稳市场的意见》,从降低生产经营水价、降低生产经营天然气价格、降低生产经营电价、降低因疫情停工停产企业的基本电费、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等10个方面出台支持性政策。“我们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立体宣传,强化督查,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米,确保惠企、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市发改委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处处长薛乔生说。生产经营离不开水、电、气、热。今年以来,泰州市阶段性降低生产经营用自来水价格,支持抗疫和企业复工复产。2月至6月,全市生产、经营服务业和特种用水的自来水在规定价格基础上降低10%;全市生产新冠肺炎防控物资的企业,自来水价格每立方米降低1.00元;全市有新冠肺炎治疗和防疫观察任务的医院(包括临时集中医学观察点),自来水价格执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的第一、二阶梯平均价格。至11月底,全市今年已累计降低生产经营用水费用支出1502.85万元,惠及企业55409户,预计全年可减少企业用水成本1513.33万元。
在落实国家电费、电价优惠政策方面,泰州市减免和降低因疫情停工停产企业的基本电费,降低非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5%,同时采取多种措施强化转供电环节价格管理,确保国家优惠红利传导到终端用户,到11月底,今年已累计减少企业电费支出5.1亿元,预计全年可减少企业用电成本5.66亿元,惠及全市47.17万家企业。在用气方面,泰州市进一步降低生产经营用天然气价格,并组织实施大用户合同交易优惠价格,截至11月底,全市累计降低14853户企业的用气成本2.34亿元,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用气成本支出2.4亿元。
今年以来,市发改委还大力落实煤热价格联动办法,1至3季度降低了公共供热价格,并实施用热大用户合同交易优惠供热价格,截至11月底,全市累计减少企业用热成本支出4755.59万元,预计全年可减少企业用热成本5342.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