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标权纠纷案件的司法政策侵权著作权专用权知识产权

(二)加强商标权保护,着力培育品牌竞争新优势要加强商标权保护,最大限度地划清商业标志之间的边界,促进品牌创新和形成品牌竞争新优势。要以净化市场环境、鼓励正当竞争为指引,坚决制止假冒商标、恶意抢注、搭车模仿等商业标识侵权行为,为知名品牌的培育和成长提供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于2002年10月12日发布,自2002年10月16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共24条,包括:对注册商标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三种侵犯商标权行为,驰名商标保护,对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商标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损害赔偿,对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民事制裁措施的适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等内容。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4号),于2014年3月25日发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共9条,结合2013年商标法修改,对商标案件的类型、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3号),于2009年4月23日发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共14条,涉及驰名商标的概念、认定商标是否驰名的适用条件、驰名商标认定因素、跨类保护标准等内容。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3号),于2008年2月18日发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共4条,涉及注册商标与在先权利冲突纠纷的受理、企业名称之间冲突纠纷的解决、案由、被诉企业名称构成侵权的责任承担等内容。

—第三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文件:《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局面——在第三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3月21日)。

18.依法加强商标权保护。商标权的保护,必须有利于鼓励正当竞争,有利于划清商业标识之间的边界,有利于遏制恶意抢注他人知名商业标识及“傍名牌”行为,有利于为知名品牌的创立和发展提供和谐宽松的法律环境,为培育知名品牌和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提供助力,推动我国从制造大国成品牌强国加快转变。要根据商标的知名度、显著程度等,恰当运用商标近似、商富类似、在先使用并且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等裁量性法律标准,妥善把握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注册人是否有真实使用意图,以及结合商标使用过程中的“傍名牌”行为认定主观恶意等,用足用好商标法有关规定,加大遏制恶意抢注、“傍名牌”等不正当行为的力度,充分体现商标权保护的法律导向。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促进经济自主协调发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11年12月16日,法发[2011]18号)

完善商标司法政策,加强商标权保护,促进自主品牌的培育。正确把握商标权的专用权属性,合理界定权利范围,既确保合理利用商标资源,又维护公平竞争;既以核定使用的商品和核准使用的商标为基础,加强商标专用权核心领域的保护,又以市场混淆为指针,合理划定商标权的排斥范围,确保经营者之间在商=标的使用上保持清晰的边界,使自主品牌的创立和发展具有足够的法律空间。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除构成正当合理使用的情形外,认定侵权行为时不需要考虑混淆因素。认定商品类似和商标近似要考虑请求保护的注册商标的显著程度和市场知名度,对于显著性越强和市场知名度越高的注册商标,给予其范围越宽和强度越大的保护,以激励市场竞争的优胜者,净化市场环境,遏制不正当搭车、模仿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09年4月21日,法发[2009]23号)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2009年3月230,法发〔2009〕16号)

在商标权案件中,要正确把握商标权的专有权和标识权的法律属性,合理界定商标专用权的范围,确保合理利用商标资源和维护公平竞争;对于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侵权行为,除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的情形外,其他情形的认定均需要考虑混淆因素,并根据注册商标的显著性程度、知名度大小等确定保护强度和范围。

——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文件:《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的讲话>(2008年11月28日),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编:《知识产权审判指导》总第13辑,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版,第10-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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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侵权行为都有哪些种类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 侵权行为 2602人浏览 商标侵权行为都有哪些 关于商标侵权,其涵盖多种行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未经许可使用相似商标。处理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轻微的侵权行为,可以要求其立即停止并公开道歉;如果造成了损失 全部3个答案 > 1.7万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商标侵权行为包括什么 商标 941...https://www.findlaw.cn/wenda/q_46346372.html
2.电商平台恶意滥用侵权投诉勒索的刑事规制摘要:滥用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侵权投诉规则的恶意投诉索财行为,不是知识产权的权利行使行为,而是知识产权的权利滥用行为。对该行为进行刑事规制,不违背法秩序的统一性和刑法的谦抑性。但刑事规制的具体路径上,应当厘清知识产权权利行使与滥用的界限,妥当处理知识产权民刑交织问题,并需要充分考虑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http://www.360doc.com/content/22/0308/15/70808058_1020623565.shtml
3.电商平台未履行平台义务,违背平台中立性应承担连带责任此外,原告发现被告**公司在面向经营者的后台页面中将“碧萝芷”列为保健品类目下的品牌,该行为为涉案店铺的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构成帮助侵权。被告**公司就其涉案行为,应对被告某某食品店及被告周某某所应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中的5万元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https://www.360doc.cn/article/8745981_1124679384.html
1.商标领域常见侵权行为及合规建议在对法律法规全面系统梳理的基础上,本文结合硚口区历年来的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经验,针对硚口区常见的商标侵权行为类型、法律规定、侵权责任及具体案例,对市场主体如何在商标权领域履行主体责任进行了归纳总结,旨在帮助辖区市场主体进一步合规经营、自律监管。 https://www.qiaokou.gov.cn/qkxw/tzgg/202312/t20231201_2311297.shtml
2.商标侵权的形式还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也会构成商标侵权。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市场秩序,对商标制度的正常运行造成了不良影响。 总之,商标侵权的形式多样,无论是在生产、销售还是标识制造等环节,只要涉及到未经授权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都可能构成...https://www.66law.cn/laws/3048994.aspx
3.不同品类商标一样属于侵权吗!驰名商标相同类目构成侵权商标分类有45类,有网友问普推知产商标老杨,不同品类商标一样属于侵权吗,这个要从多个角度来分析,不同品类商标是相同一样的,这样的基本不侵权的。 在注册申请商标是会经常遇到别人在某类别注册,但是有一些类别没有申请注册,别人也就可以申请注册, 上次就遇到一个深圳的网友,看好一个商标名称,别人35类申请注册了,...https://blog.csdn.net/wxrgkf/article/details/141720815
4.史上最全卖家们问到过111个亚马逊的问题/雷区/知识点总结(文...先有review 之后再自动,一段时间之后再手动,手动和自动展示的位置不一样 25.亚马逊仓储是目标市场当地吗?比如越南 是的,只派送国内 26.群里有人知道怎么类目审核吗? 按照表格要求把尺寸、电池型号规格、包装尺寸都填写好上传 27.美国注册亚马逊,销售站点选越南,发货地深圳,授权贴美国商标,我在美国操作,深圳也配合...https://amz123.com/thread-50177.htm
5.亚马逊注册商标后可以卖其他类目的产品吗亚马逊注册商标后可以卖其他类目的产品吗?可以同时出售不同类目的产品吗?图片来源:123.rf.com.cn 亚马逊注册商标后可以卖其他类目的产品吗?可以同时出售不同类目的产品吗? 1、亚马逊品牌备案可以几个类目? 一个品牌商标只能在一个亚马逊账号备案,对类目数量是没有限制的。 2、亚马逊品牌备案可以用别人的商标吗? https://m.cifnews.com/article/106576
6.浙江高院:“搬家软件”未经授权爬取淘宝商品数据,构成不正当竞争第三,涉案软件不存在干扰、妨碍、破坏淘宝平台正常经营的行为,涉案商品数据不能形成淘宝平台不同于其他电商平台的独特竞争优势,复制读取涉案商品数据不会导致淘宝软件公司、淘宝网络公司利益受损。4.被诉侵权行为亦不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淘宝软件公司、淘宝网络公司对涉案商品数据并不具有排他...https://county.beijingip.cn/my/websiteArticle/detailArticle.do?id=401fe2c28cd87548018d77fe5b5e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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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速卖通,2018)以下哪些属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恶意类目错放以规避侵权的行为;使用变形词恶意规避;遮盖商标恶意规避;图文不符错放类目的侵权行为 https://www.shuashuati.com/ti/39ab3cc9be894620b06b132c851316dc.html
9.店名菜名用了“青花椒”就侵权?央媒批“碰瓷式维权”:逾越权利...在“青花椒”事件中,万翠堂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经营范围不包括律师执业活动,其接受委托代理诉讼的行为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程序性要求,存在疑问。 另外,正尚律和在代为维权的过程中,对于哪些是恶意侵权,哪些是不构成侵权的商户未作区分,而是采取“一网打尽”的方式,事实上并不利于商标权保护的良性发展。 https://www.jfdaily.com/news/detail?id=438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