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钰珉(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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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谁的商标被侵权了?
某服装公司被同行举报涉嫌商标侵权,举报者称,该服装公司未经举报者许可,在自己的产品上使用与举报者享有专用权的商标相近似的商标。如该情况属实,该服装公司的产品不但要从全国范围内的店铺全面下架,并且公司还可能面临高额的民事赔偿。被举报的服装公司声称自己才是受害者,是举报者图谋不轨,恶意侵害。那么,到底是谁的商标权受到了侵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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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细微差别,被举报侵权
A公司所注册的商标和举报者所注册的商标,都是由两个英文字母组成,两个商标从外观上看,仅仅存在细微的差别:A公司注册的商标用的是小写字母(此处用“xy”代表),而举报者注册的商标使用的是大写字母(此处用“XY”代表);另外A公司的商标中两个字母的间距更小,举报者的商标中两个字母的间距更大。如果A公司商标侵权成立,其侵犯的是举报者的什么权利?A公司会面临什么后果?
◆法律解读:举报者所指的A公司的侵权行为,实际上是《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或第二款规定的情形: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就本案来说,举报者所称的A公司的行为应该属于五十七条第二款中的情形,因为前面已经说过了,两个公司注册的商标虽然极其相似但仍存在细微差别,可以确定二者不属于相同的商标。
至于A公司可能面临的责任,由于商标侵权首先是一种民事侵权,因此民事上的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承担方式均可适用,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另外《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这个规定也使侵权嫌疑人面临行政处罚的危险,具体的处罚方式和数额读者朋友可以自行查阅法条。除了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侵权人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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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先使用商标,但仍具有侵权外观
由于A公司申请的核定使用范围仅限于商标分类表第25类中的袜子,并不包含服饰、鞋、帽子等产品,并且其也没有对超出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商品上的商标另行提出申请,因此,举报者和接到投诉的工商部门根据初审公告的内容,有理由相信A公司超出核定产品范围使用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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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者涉嫌恶意抢注?
法律小知识
异情监测很重要
也许有人会疑惑,如果举报者最后被认定为恶意抢注在先,那么举报者“恶人先告状”行为引发的工商行政部门对A公司的调查、甚至是对A公司门店的查封和产品的扣押造成的经济损失,工商行政部门是否有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举报者的确享有XY商标的专用权,并且从A公司初审公告上公示的商标核定使用范围来看,A公司的确超出核定范围使用商标,加之A公司的申请一直未获注册和公告,据此,工商行政部门接到举报线索进行调查和保全证据属于正常的职务行为,即使对A公司造成损失,也应当由举报者承担,并且此前提是A公司最终被认定为未侵权。
在此建议打算申请注册商标和已经申请注册商标的朋友,务必要委托专业可靠的商标代理机构对商标进行异情监测,针对他人抢注行为及时发现,尽早阻止;要进行严谨的商标自检自查,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与其他商标相混淆的商标;不妨对产品项目进行多类别防御性注册保护,避免后续因关联类别被他人抢注或因在延伸商品或服务类目上没有注册而使用导致侵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