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投保到底赔还是不赔?保险法是这样规定的

“不可抗辩条款”其实源自19世纪的英国。那时候的寿险非常严格,只要发现投保人有违反保证的行为,保险公司都可以以此为由,拒绝赔付并解除合同。

保险公司也因此被称为“伟大的拒付者”,大家都对保险产生一种“理赔难”的负面印象。

1930年,美国纽约州在其保险法例中,规定了所有寿险保单必须要有这个条款,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约束保险公司的行为。不可抗辩条款首次成为法定条款。

《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用大白话翻译就是:

1、投保的时候,健康告知中问到的,投保人要如实告知,如果保险公司发现了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2、不过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的权利,只有两年;而且保险公司发现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的事实以后,必须在30天内发起解除合同事宜,不然这个权利就失效了;

3、合同成立两年后,保险公司不能再解除合同。到时如果出险了,保险公司应该进行赔付。

难怪这个条款被很多人通俗地理解为“有病也无所谓,熬过两年就会赔”。这么看下来,好像确实是这个意思呀

大家看清楚了(图中划红线部分),抗辩,辩的是保险公司的解约权。过了两年不可抗辩期,保险公司只是不能解除合同了而已,没说不能拒赔吧

别惊讶:“合同有效,保险公司不就应该承担理赔责任吗条款后一句不也说了吗”

别急,咱再接着往下看。

《保险法》第十六条,后面还有一半,简单来说就是:

1、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的,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偿,也不退还已交保费;

2、如果投保人因为“忘了”等原因没有如实告知,并且严重影响了保险事故的发生,那么保险公司也不会赔,但可以退还已交保费。

没错,一般合同有效,保险公司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但条款后半部分(上图划红线处)也提到了:如果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只看条款前半段,对后半段针对故意隐瞒的规定避而不谈,这不是断章取义吗

那些向大众宣称保险法规定了“有病也无所谓,熬过两年就会赔”的人,到底是真的看漏了,还是别有用心呢

二、赔还是不赔,到底是怎么核定的

这个条款,一会儿又说应当承担理赔责任,一会儿又说可以不理赔。

有的朋友可能被转晕了:“那一份保单,是赔还是不赔,到底是根据什么来判定的呢”

关键不在于是否适用两年不可抗辩,而在于是否发生“保险事故”。

大家首先要弄清楚,什么叫“保险事故”,保险法中的解释是: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例如,合同约定的重疾:

一般重疾险会在合同中的保险责任中注明保险事故是“首次罹患(或确诊)本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

既是“首次罹患(或确诊)”,那投保前已经有的病,投保两年后再次确诊,也谈不上是“首次罹患(或确诊)”了,当然不会理赔。

比如一个人投保前已经有甲状腺癌了,但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现在过了两年,拿着甲状腺癌诊断报告去申请理赔,显然是不符合“初次罹患”的定义的,因此保险公司有充分理由可以拒赔。

而且重疾险一般都会将“既往症”归在免责条款中。

可见,保险合同本身就有针对带病投保这一道德风险的把控,不管是否适用两年抗辩期条款,核心的理赔触发条件还是发生合同规定的“保险事故”。

现在市面上的医疗险和意外险,绝大多数都是1年期的短险,1年后保单都失效了,更不存在两年不可抗辩期后强制保险公司理赔的可能了。

当然,实际上还会有很多复杂的情况,比如:

1、带病投保,但确是首次确诊:

比如有些保险合同规定的是“首次确诊的疾病”,那么客户在投保前疑似有相应疾病(未得到确诊)就投保了,没有告知,投保后再确诊的,是否可以赔呢

答案是可以的。

因为如果保险公司要拒赔,也要给出证据,证明我们投保前已经患病但没有如实告知。

如果我们并没有在医院、诊所、社区、体检中心等留下任何确诊患病的记录,那么保险公司是不能仅凭一句“怀疑投保人带病投保”而拒保的。

反之,如果你已经留下了患病的记录了,那就是保险妥妥的拒赔证据了。

2、原有的病与投保后确诊的病不一样

更多的带病投保,并不像上面举例的那样本来就患有如此重大的疾病,可能是一些小病,比如甲状腺结节、高血压等。投保人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投保后确诊的是其他疾病。

那这可能还要看投保前后患的病,有没有直接关系。

比如已经患了甲状腺结节,投保并没有如实告知,后来确诊患了甲状腺癌,那么保险公司查到以后是有理由可以拒保的。

又比如投保前患了甲状腺结节,投保并没有如实告知,后来患了心肌梗塞,两个病之间没有直接关系,保险公司赔不赔呢

小编也不会掩盖事实,事实上就是既有成功理赔的案例,也有成功拒赔的案例,网上一搜就有很多,这里就不一一展示了。

小编想说的是,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是大陆法系国家,同一个案件,不同的法官可能会有不同的判决。

试想当不幸真的发生在你身上时,你还想因为带病投保而产生的理赔纠纷,劳心费神地去争取理赔吗

我们之所以买保险,不就是防范今后可能发生的风险,给自己和家人一份稳定的保障吗

如此处心积虑钻法律的空子,游走在灰色地带,何不按照规范如实告知,在允许的健康状况下,为自己选择一款最合适的产品,安心地享受其保障呢

三、总结

“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只是用来促使保险公司主动进行风控的手段,绝非让人钻空子、恶意骗保的免死金牌。

现在的保险产品越来越丰富了,一点小病,实在没必要冒这个风险去隐瞒保险公司,找另一款对此小病没有限制,或者核保结论较优的产品不就好了吗

如果身体已经有较大的疾病,那就更应该如实告知了,各种确诊、治疗、用药、住院等记录,意味着你被保险公司查到的可能性更大。

如实告知不仅是对其他参保消费者的公平,更是对自己和家人的负责,让自己免受理赔纠纷的困扰。否则最后不仅白白浪费了大把的保费,更严重的是拿不到理赔金,风险之下手足无措。

身体还健康的朋友,应该趁早配置充足的保障。然后每年定期检查身体,及时发现、及时治疗。

最后,小编也想和广大同业者共勉一句话:忽悠客户带病投保,乱用法律条款、游走灰色地带,最后受伤的不仅是客户的权益,也是整个保险行业。从业人员只有专业、诚信才能走得远、走得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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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带病投保,过了两年就真的能赔吗?很多“聪明人”这时候就开始大动脑筋了,终于让他们在保险法里面找到了这么一条“不可抗辩条款”,认为只要有了这个条款,即使带病投保也没事。所以,“两年不可抗辩条款”获得了很多关注。可是这个所谓的“尚方宝剑”,真的靠得住吗? 什么是不可抗辩条款? https://www.jianshu.com/p/0db73a76493c
2.浅议新保险法之“不可抗辩”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此次《保险法》修订,一大亮点就是引入了"不可抗辩条款"。作为国际保险业惯例,不可抗辩条款对于保护投保方利益,规范保险人行为和推动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究竟什么是"不可抗辩"条款?有没有及有哪些例外情形?"不可抗辩"条款...http://www.sqfy.gov.cn/article/detail/2013/03/id/5125986.shtml
3.买完保险后,有疾病忘记告知,怎么办?投保攻略?从保险公司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如果立即不行使合同解除权利,30天后失效。合同成立两年后,保险公司不能解除或中止合同,无论投保时是否健康告知。 因此,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建立在未故意隐瞒健康告知的前提上的。如果没有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和如实告知义务,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未必适用。 https://wap.kaixinbao.com/gonglue/AG20220228008.shtml
1.?刘佳程:不可抗辩条款与“带病投保”现象这一案例可以引申出诸多值得探讨的问题。例如,什么是保险的不可抗辩条款;在我国现行司法框架下,投保人“带病投保”能否获得保险赔付;如何看待我国不可抗辩条款施行背景下的“带病投保”现象。 保险合同中的不可抗辩条款(Incontestable Clause),又称不可否定条款、不可争条款,在多个国家的保险合同中都存在。根据《保险...https://econ.pku.edu.cn/xkzy/fxglybxxx/xkdt3/370020.htm
2.法官说法投保人被保险人在复效等待期发生“重大疾病”,保险...2009年3月23日,纪某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在某人寿保险公司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保险金额80000元,保险期间均为终身,交费年期均为终身;从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天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重大疾病”;(二)因导致“重大疾病”的相关疾病就诊,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本附加险合同...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9004222
3.保险合同中「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的解读1930年,不可抗辩条款首次成为法定条款,由美国纽约在保险法例中加以规定,其后不可抗辩条款通过立法的形式,成为了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寿险合同中的一条固定条款。 而我们国家在2009年保险法的修订中,也加进来这样的一条不可抗辩的条款,对于投保人利益的保护和促进行业发展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https://maimai.cn/article/detail?fid=1689772179&efid=l-DPyYTvlDei19jr_qagQw
4....新保险法条款具体内容新保险法带病投保随着社会大众投保意识的增强,对于保险法的规定也有了更深的了解,那么新保险法条款具体内容是怎样的,新保险法带病投保规定是怎样的,以及新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01 新保险法带病投保 ...https://m.64365.com/baike/xbxf
5.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什么意思科尔沁左翼中旗上睑: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什么意思 赤琳18412429666:但是我们需要注意不可抗辩条款并不是单纯的说只要买了保险,过了两年保险公司就必须给我理赔。如果带病投保,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两年后因同一原因需要理赔,保险公司还有权利主张拒赔的。通过以上关于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是什么意思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会...https://love.xkyn.com/la/gggxbddkooykybykdg.html
6.保险公司对投保人不如实告知(带病投保)适用两年不可抗辩规则的理解因此,周某引用该条款以不可抗辩期已过为由要求保险人给付保险金,法院不予支持。 【参考案例四】2016年11月28日原告秦某之子为秦某投保重疾险,2018年8月14日(合同成立之日两年内)秦某住院治疗,出院诊断“肺腺癌”,病历显示“主诉:确诊病例2年,现第11次化疗”。秦某出院后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调查发现秦某投保前...https://m.66law.cn/lawyers/s201328b9d8a4f_i1370801.aspx
7.莫侥幸!并非熬过“两年不可抗辩期”就进“保险箱”南方plus有很多的投保人像王女士一样,在签署健康告知书时并没有向保险公司如实的回答自己的身体状况,也就是所谓的带病投保。虽然这对于法律上来说是一种非常严的骗保行为。在没有一个明文规定之前,保险公司遇到这种情况也只能吃哑巴亏了。而针对这种问题,我国在2009年的时候就颁布了“两年不可抗辩”条款。 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2106/15/c5414101.html
8.以案说险▎保险两年不可抗辩条款并不是带病投保的挡箭牌理由是保单生效已超过两年,根据不可抗辩条款,保险公司不能解除保险合同;另外投保人属带病投保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未告知的是冠心病,与该次申请理赔病种不属于同一种。 3.投保时隐瞒a病,两年后患a病申请理赔 这种情况就属于骗保了,一般会做出拒赔判决。 https://app.nybyjt.com/mobile/view/news/54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