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0月起,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代销保险产品将不再受牌照限制。昨日,中国保监会印发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显示,只要第三方网络平台获得保险业务经营资质,即可销售保险产品,并不再另发网销牌照。
据财经猫眼了解,早在2012年,仅有19家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获准经营保险业务,为慧保保险经纪、中民保险经纪、新一站保险代理、扬子江保险经纪、航联保险经纪五家保险中介机构旗下所属的平台。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第三方网络平台觊觎保险业务,市面上早已有很多平台涉猎保险产品销售,如淘宝、网易、OK车险等。
《办法》从经营的主体、条件和区域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对互联网保险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首次将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经营列入监管范围。《办法》明确第三方网络平台的条件为:
具有安全可靠的互联网运营系统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实现与保险机构应用系统的有效隔离,避免信息安全风险在保险机构内外部传递与蔓延;能够完整、准确、及时向保险机构提供开展保险业务所需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个人身份信息、联系信息、账户信息以及投保操作轨迹等信息;最近两年未受到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政府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未被中国保监会列入保险行业禁止合作清单。
对此,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指出,此前很多保险机构经营互联网保险,不知道做的是否对,会不会被叫停,大多有些忐忑。如今,哪些机构可以运营?怎么支付?这些一直困扰行业的问题都得到明确。
《办法》还规定,投保人缴的保费应直接转账支付给保险机构的保费收入专用账户,第三方网络平台不得代收保险费并进行转支付。这将取缔其之前的灰色收益链。目前,很多网站搭售意外险很多账目的处理是直接代收保费,新规发布意味着未来只要是保费收入,只能是保险公司收取。不过,保险公司可以依法在第三方支付平台开设专用账户。
此外,《办法》还为车险网销取消跨区域的限定。此前,征求意见稿中有“高现金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机动车保险产品不得将经营区域扩展至未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也就是说保险公司须在有分支机构的地方销售车险,而新规对此进行了删除。
更多的互联网机构进军保险业对于消费者来说有何影响?王国军预计说,当更多的保险机构获得经营资质,竞争就会更激烈,保险产品的价格就会更低。消费者购买保险,不再受到保险推销员面对面的营销影响,消费者选择险种更有自主性。对于保险保险机构来说,产品和服务将是未来竞争中能否胜出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