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齐齐哈尔分公司销售误导—隐瞒类:隐瞒人身产品保险期间
[案情简介]
投诉人杨先生称,2009年购买的保险,业务员告知交10年,本金可退还,现已到10年,咨询客服,告知被保险人80岁时才能退还。且现在办理退保只能退还现金价值,投诉人不认可。
[处理经过]
此保单基本信息显示:投保时的影像为客户本人亲笔签字,客户持有保险合同原件,投保合同中已明确写明保险期限及保险费返还期限,并且客户在2011年至2019年期间多次用该保单操作过借款业务。
投诉处理人员与业务员何亚平取得联系,业务员称给客户明确讲解条款并告知客户保险期限,不存在销售误导的情况。
经过解释沟通,最终客户表示对此险种认可,同意撤诉。
由于投诉人对保险认识不到位,认为保单交费期满即可以返还保费,导致客户投诉。经过公司工作人员共同努力,耐心、细致为其讲解和安抚,最终得到投诉人理解,使其对保险认可、对公司认可。
[案件分析]
投保过程本人签字确认,后续多次保单借款,视为客户对保险合同约定知悉。但后续客户对保险责任有异议,公司仍有责任为其说明解释,消除疑虑。
[案件点评]
销售人员在销售产品过程中,要合法合规,在售后也要了解客户需求,及时了解客户的想法,提高服务的主动性,在捍卫客户权益的同时,也要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