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二、基本框架
《实施方案》分四个章节,第一章节确立试点工作目标任务,第二章节明确试点工作基本原则,第三章节落实试点工作具体内容,第四章节确定试点工作保障措施。
三、主要内容
1.目标任务。将政府投资的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委托代建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纳入试点,采购和使用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探索建立具有常州特色的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需求标准和全过程管理体系,带动我市建筑材料和建筑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2.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先行先试,形成政府采购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的长效机制,助力“双碳”目标实现;二是坚持政府引导,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需求,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绿色发展活力,引导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带动我市建材和建筑行业绿色低碳发展;三是坚持协同配合,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坚持预算平衡,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常州市财政局文件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文件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财购〔2023〕18号
常州市财政局等关于印发《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各辖市(区)财政局、住建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常州经开区财政局、住建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根据《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发展政策作用,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带动我市建筑材料和建筑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助力高品质城市建设,我们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快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促进常州市建筑品质提升和新型建筑领域工业化发展,根据《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以及省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为目标,将政府投资的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委托代建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纳入政策实施范围,试点项目应采购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通过政府采购绿色建材试点,探索建立具有常州特色的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需求标准和全过程管理体系,努力建成一批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示范带动我市建筑材料和建筑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助力高品质城市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先行先试。以试点工作为契机,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形成政府采购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转型的长效机制,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二)坚持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需求,运用多种政策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绿色发展活力,引导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带动我市建材和建筑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着力打造国家级绿色、宜居、低碳、节能示范城市。
(三)坚持协同配合。建立部门间的协调机制,科学统筹,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扎实成效。
(四)坚持预算平衡。以节约财政资金为原则,对纳入试点范围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实行预算总控制,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绿色建材采购需求标准
(二)选定试点工程项目
(三)建立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监管平台
建立城市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与全国绿色建材认证管理平台无缝对接,建立城市建材产品性能和供需目录,实现绿色建材产品信息化管理。依托全国绿色建材认证(评价)标识管理信息平台,整合目前常州市内各类建材信息、采购平台,扩大绿色建材采购种类,搭建常州市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实现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绿色建材采信数据库的互联互通,满足财政部门、采购人电子化交易服务需求,保障供应商寻源和政采数据供给。完成绿色建材交易主体入驻、绿色建材标准化产品运营、建材出入库、订单和合同管理、信息发布、数据分析、部门监管等功能,实现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全过程、全数字化管控。完成从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关键环节信息协同,实现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构筑绿色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四)实施绿色建材采购
试点项目采购人应直接采购或要求承包单位使用符合规定的绿色建材产品。选取钢筋、水泥、混凝土等用量较大、使用次数频繁的通用类绿色建材产品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期归集采购人绿色建材采购需求,通过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投标方式确定绿色建材供应商。绿色建材供应商在供货时应当出具所提供建材产品符合需求标准的证明性文件,包括国家统一推行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或符合需求标准的有效检测报告等。(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落实项目建设
2.落实工程全过程管理。绿色建材试点项目的立项、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依据职责分工,严格按照试点方案组织实施。建设单位应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绿色建材应用计划,进行全过程监管;设计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试点项目建设目标和采购需求开展设计工作,配合建设单位开展试点项目核验工作,核算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绿色建材使用要求组织施工和管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
(六)提供政府采购金融支持
为中标试点项目的绿色建材企业提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支持,中标企业可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和绿色通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企业绿色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州监管分局、人民银行常州市分行、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
(七)给予产业政策扶持
四、保障措施
三是加强绩效评价。加强对试点项目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全面评价试点项目使用绿色建材情况和政策执行落实情况,将绩效评价效果与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挂钩,鼓励和引导建设单位采购绿色建材。